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6-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已于2026年7月3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并于2026年7月8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梅盛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吴世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其原定任期为自公司完成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为积极配合公司推进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并按照境内外上市规则完善独立董事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香港联交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佘俊乐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或监管机构要求的更早日期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此事项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出意见无异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308号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4日
至2026年7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7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持股凭证登记时间:2026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308号公司4楼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为便于股东按时投票,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二)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等工作。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四)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婷圆电子邮箱:public@glorymica.com
联系电话:0573-83625213传真:0573-83679959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的总股份数363,742,1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A股股份16,09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109,117,818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之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72,859,968股。上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现拟对《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了公司独立董事吴世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世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其原定任期为自公司完成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为积极配合公司推进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并按照境内外上市规则完善独立董事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香港联交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佘俊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或监管机构要求的更早日期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 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吴世良先生独立董事的原定任期为自公司完成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其职务并未正式生效,故辞职后未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世良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吴世良先生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 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为积极配合公司推进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并按照境内外上市规则完善独立董事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香港联交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佘俊乐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或监管机构要求的更早日期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佘俊乐先生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佘俊乐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香港,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双硕士学位,拥有香港注册会计师、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新加坡特许会计师等资格证书。1999年5月至2005年6月,任时捷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代码:01184.hk)集团财务总监、公司秘书;2005年10月至2006年6月,任万裕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代码:00894.hk)财务总监;2006年8月至2008年6月,任中核国际有限公司(公司代码:02302.hk)财务总监;2008年8月至2024年12月,任亚洲联合基建控股有限公司(公司代码:00711.hk)财务总监、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公司秘书。2002年4月至今,任北京控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代码:00371.hk)独立非执行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时腾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公司代码:08113.hk)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佘俊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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