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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12版)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下转D14版)

  (上接D12版)

  单位:万元

  

  2、说明2025年前五大供应商中第一、第五大供应商为新增的原因及合理性、向前三大供应商采购占比显著高于其他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

  云基础设施业务由于单价高、采购数量集中,因此该业务的销售和采购金额均较大。由于供应商的货品型号、配置、数量、交期等与客户的需求可能有差异,公司会根据客户的需求匹配相应的供应商,公司审慎选择多个合作的供应商,并通过分散采购渠道、加强质量检查等手段降低经营风险,因此供应商的变动存在合理性,2025年公司的第一大、第五大供应商均为新增。

  此外,由于市场整体供应数量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前三大供应商的采购较多,因此占比远高于其他供应商,这与云基础设施业务自身的特点匹配,具备合理性。

  (三)结合近三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变化情况,说明公司采购供应链及主要客户是否具有稳定性、是否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并充分提示。

  公司回复:

  公司传统的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业务相对稳定,日常生产经营不确定性较低。而云基础设施业务由于单价高,采购数量集中,因此该业务的销售和采购金额均较大,导致近三年来公司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变化,上述变化符合云基础设施业务的既定特点,也反映出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公司始终审慎选择合作的供应商和客户,并通过分散采购渠道、加强质量检查等手段降低经营风险,因此不会给公司经营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

  为了更进一步平抑业务波动,公司将积极推进算力云服务业务的落地。经测算算力云服务业务具备良好的持续性及稳定的现金流,将会提升公司经营的稳定性,降低存算服务器贸易业务对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扰动。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1)了解、测试和评价公司采购及付款,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制定及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了解主要客户与公司的合作背景、信用政策、合同执行情况、结算进度等信息;

  (3)检查重要应收账款对应的销售合同、出库单、物流单、客户签收单/验收单、销售发票,核实交易情况;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查询近三年前五大客户、五大供应商的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基本情况,与公司关联方清单进行比对,核查与公司、董监高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监高人员、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对重要客户进行访谈,询问其与公司、董监高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监高人员、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获取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采购订单,对主要供应商或代理采购商进行访谈,了解与公司的合作背景、信用政策、合同执行情况、结算进度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信息;

  (6)检查重要应付账款对应的采购合同、验收入库单、物流单、采购发票,核实采购相关交易情况;

  (7)对2025年重要客户进行访谈,并对终端用户进行实地查看设备使用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访谈,了解新增供应商原因,具体访谈明细见问题1,会计师回复之核查程序(9);

  (8)计算向前三大供应商的采购集中度,结合行业采购格局,分析占比的合理性。

  2、核查结论

  (1)2025年向前两大客户销售占比显著高于其他客户具备合理性;

  (2)2025年前五大供应商中第一、第五大供应商为新增的具备合理性;

  (3)由于销售的存算服务器具备单位价值高,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的特征,故主要客户不具有稳定性,结合公司存算服务器近年的销售状况,未发现存在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问题5.关于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意见。根据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内控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保留意见显示,公司对中电数创(泸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数创)应收账款余额3,450.69万元(已全额计提)尚未收回,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年审会计师无法就该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造成的影响。强调事项段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存算服务器贸易持续增长,期末相关的预付账款余额2.6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5.60%;同时,公司为供应商提供开立信用证、航信流转单、银行应收账款保理等表外信用工具的付款义务余额合计1.70亿元。有方科技承担的全口径贸易额下的上述款项可能因供应商信用恶化或诉讼等不确定因素导致出现回收风险。内控报告强调事项段显示,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向供应商三、供应商四等供应商办理采购付款及资金支付,以及开立信用证、航信流转单、银行应收账款保理等结算业务时,存在未签署有效采购合同即支付款项,同时其资金流向与交易未能充分勾稽匹配,且未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形。上述事项说明,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运行存在薄弱环节。请公司:(1)说明对中电数创应收账款形成的具体背景、全额计提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公司提起诉讼进展、截至目前回款进展、中电数创当前还款能力,并结合前述情况判断回款可能性,进一步说明相关业务收入确认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虚构交易的情形;(2)结合报告期内存算服务器业务开展情况,说明截至报告期末预付账款对应的具体资产及在手订单(如有)、预付账款规模持续增长的合理性;(3)公司为供应商提供开立信用证、航信流转单、银行应收账款保理等表外信用工具的付款义务的具体情况,包括涉及的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产品、对应的表外信用工具类型,并说明相关做法是否符合行业一般做法、是否存在业务开展的必要性及合理性;(4)请公司说明供应商三、供应商四的名称、采购金额、采购产品、合作历史、合作模式、结算模式、是否关联方,并说明“未签署有效采购合同即支付款项,同时其资金流向与交易未能充分勾稽匹配,且未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构造交易并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损失,是否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1)对上述问题明确发表意见;(2)补充说明“无法就该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造成的影响”的具体原因,相关范围受限或错报影响是否重大且广泛,在全额计提应收坏账情况下出具保留意见的合理性;(3)补充说明对非标意见段涉及业务的销售及采购真实性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一)说明对中电数创应收账款形成的具体背景、全额计提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公司提起诉讼进展、截至目前回款进展、中电数创当前还款能力,并结合前述情况判断回款可能性,进一步说明相关业务收入确认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虚构交易的情形

  公司回复:

  1、中电数创应收账款形成的具体背景

  2023年,公司根据“云管端”架构发展战略,决定积极挖掘政企客户和行业客户对物联网大数据的深度需求,拓展数据存储和灾备市场和业务。2023年8月,公司经深圳创新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科”)介绍与中电数创(泸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数创”)签订了相关合同,拟向其供应存储集成解决方案,由于公司的存储产品尚在联合研发中,因此向创新科采购了部分软硬件并向中电数创进行交付。公司与创新科签订的采购合同的总金额约3,558万元,公司向其陆续支付采购货款约3,348万元。为防止因创新科产品的质量问题引发中电数创回款问题,公司还与创新科及其实控人CHEN KAI签订《补充协议》和《担保协议》,约定中电数创若未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货款的,创新科和CHEN KAI应当协助公司向中电数创追讨货款,若逾期超过30日创新科应向公司退回货款,并应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后上述合同货物由创新科向中电数创进行了发货,并向公司提供了相关的物流单据,中电数创也在2023年9月收货后进行了签收及验收,并向公司提供了相应的签收、验收单据,公司在2023年正常进行了会计账务处理,确认了收入、成本及应收账款。

  2、公司对相关当事人执行的法律程序

  由于中电数创回款出现逾期且经多次催促未果,公司就此执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

  对创新科履行了以下法律程序:

  (1)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委托律师向创新科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创新科退回货款33,483,868元并支付利息,相应律师函于2024年6月1日签收。

  (2)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请求裁决创新科向公司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本金33,483,868元并支付利息等,案件受理号为【2024】深国仲受8435号。

  (3)2025年4月16日,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庭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4)2025年7月15日,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庭对本案进行了裁决,要求创新科向公司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本金人民币 33,483,868 元并支付利息等。

  (5)2025年8月4日,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5)粤0305执保19732号。

  (6)2026年3月6日,公司收到法院查证结果通知书,目前未发现创新科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对于创新科实际控制人及法人CHEN KAI,公司履行了以下法律程序:

  (1)公司于2024年9月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对CHEN KAI提起了诉讼,请求判令被告CHEN KAI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公司退还货物本金33,483,868元及利息等。

  (2)2025年1月,法院对本次起诉进行了诉前调解,案号为(2024)粤0391民诉前调12951号。

  (4)考虑到正在协调回款,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收到了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粤0391民初1250号),本案公司撤诉。

  (5)2025年10月9日,公司再次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对CHEN KAI进行了起诉,请求判令被告CHEN KAI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原告退还货物本金33,483,868元及利息等,案件受理号为【2025】粤0391民初15179号。

  (6)2026年2月3日,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7)2026年2月26日,法院对本案进行了裁决,判决被告CHEN KAI应就创新科对公司负有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务包括退还货款本金33,483,868元及利息等。目前公司在向法院申请对被告CHEN KAI进行强制执行。

  对于中电数创,公司履行了以下法律程序:

  (1)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向四川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被告为中电数创,请求判令被告向公司支付货款42,506,911元及逾期违约金。

  (2)2025年3月10日,法院通知提交纸质材料,并告知本案进入诉前调解阶段;

  (3)2025年4月27日,经法院调解,公司收到中电数创支付货款800万元;

  (4)2025年9月9日,由于后续多次调解但无新增回款,调解员提出让公司先撤诉,并告知后续公司再申请起诉的话可以跳过调解环节直接转立案;

  (5)2026年2月10日,公司重新申请起诉,请求判令被告中电数创向公司支付货款34,506,911元及利息;

  (6)2026年4月1日,公司收到法院传票;2026年5月13日,本案开庭审理,目前仍在审理中。

  3、公司对中电数创应收账款截至目前回款进展情况和中电数创当前还款能力情况如下:

  截至2026年5月31日,中电数创回款800.00万元,目前公司对于创新科的仲裁、CHEN KAI的诉讼均已胜诉并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未发现创新科有可供执行的资产,CHEN KAI的可供执行资产法院仍在查证阶段,公司对于中电数创的诉讼仍在审理中。经公司聘请的律师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于2026年4月27日出具的民事案件法律分析意见认为:本案事实较为清晰,胜诉可能性较大,但本案此前经法院调解过,而对方并未继续支付货款,预计后续回款可能性也较小。

  4、对中电数创全额计提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如下:

  公司承接该笔业务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该笔业务基于真实的业务需求,与上下游均签订了正式合同,有真实货物流转,客户对货物进行了签收及验收,公司承担了应收账款主要风险。后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公司对于创新科、CHEN KAI提起了仲裁及诉讼,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均对该笔业务的法律事实进行了认定,认为相关协议的签署均具备法律效力,公司要求退款的法律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在深圳国际仲裁院对创新科的仲裁于2025年7月请求获得支持,公司胜诉,公司在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对CHEN KAI的起诉于2026年2月判决为公司胜诉。

  5、基于上述事实,公司认为该笔业务收入真实,不存在虚构交易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相关业务收入为2023年发生,我们对于期初形成此笔业务收入及应收账款执行了以下程序:

  (1)访谈管理层,并获取管理层对于此笔交易的相关聊天记录和指令,了解相关业务发生的背景,分析判断是否存在虚假交易;

  (2)查阅与前任会计师沟通函,了解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3)了解和评价与收入和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试其运行有效性;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络平台查询相关业务链条上的相关上下游主体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查询相关主体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基本情况,核查与公司、董监高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监高人员、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对中电数创和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了解应收账款、回款及交易情况;

  (6)查阅仲裁和诉讼资料,获取相关业务情况;

  (7)借助管理层专家律师的工作,获取律师对相关交易是否真实合法有效的说明;

  (8)检查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审批文件及计算过程。

  2、核查结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有方科技对中电数创应收账款余额为3,450.69万元,本年计提坏账准备1,325.35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余额3,450.69万元。

  (1)2023年形成的此笔业务收入,公司对于创新科、CHEN KAI、中电数创(泸州)提起了仲裁及诉讼,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均对该笔业务的法律事实进行了认定,认为相关协议的签署均具备法律效力,此案中公司要求退款的法律条件已经成就,故我们未发现虚构交易的情形;

  (2)2026年出具审计报告前,我们无法对创新科、CHEN KAI实施有效函证、访谈等替代程序,公司管理层亦未提供完整详细的催收记录、可收回性评估报告等支持性资料。我们无法就回款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确认公司对中电数创还款能力、清偿金额的判断是否准确;

  (3)有方科技与中电数创相关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且深圳创新科、CHEN KAI尚未支付裁决货款、利息及相关费用,我们无法就该笔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及坏账准备计提依据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造成的影响;

  综上,我们对上述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计提出具了保留意见。

  (二)结合报告期内存算服务器业务开展情况,说明截至报告期末预付账款对应的具体资产及在手订单(如有)、预付账款规模持续增长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存算服务器期末预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持续推进云基础设施业务,云基础设施业务产品属市场紧俏品,行业惯例相关业务需要预付一定比例的货款,因此公司后续仍需采用预付款形式采购服务器。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金额增长具备合理性。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1)获取期末预付款项明细,获取主要预付款供应商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交付排期,检查合同约定的采购内容、付款条款;检查付款银行回单及收款信息,对比合同执行情况与付款进度是否匹配;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查询预付账款的供应商的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基本情况,与公司关联方清单进行比对,核查与公司、董监高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监高人员、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对预付账款执行函证等程序,对未回函供应商执行替代程序,相关函证比例见问题6(一)会计师回复之核查程序(4);

  (4)检查预付款期后采购入库单据、报关单及物流运输单据、确认成本及结转情况,确认预付账款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5)走访重要的上游供应商,核实交易的真实性及合作模式等,确认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业务承接能力及合作逻辑是否匹配。具体走访清单见问题1,会计师回复之核查程序(9)。

  2、核查结论

  期末预付账款主要对应尚未交付的存算服务器采购订单,受行业及市场惯例影响,预付账款规模增长与业务扩张基本匹配。

  (三)公司为供应商提供开立信用证、航信流转单、银行应收账款保理等表外信用工具的付款义务的具体情况,包括涉及的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产品、对应的表外信用工具类型,并说明相关做法是否符合行业一般做法、是否存在业务开展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报告期期末信用工具情况

  单位:万元

  

  2、说明相关做法是否符合行业一般做法、是否存在业务开展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期存算服务器业务规模扩张叠加市场货源紧俏,公司增加使用信用证、航信流转单及银行应收账款保理等供应链金融工具的结算方式。

  在保障交付方面,公司利用信用优势为供应商提供回款保障,有效锁定采购资源;同时,通过签发航信流转单及开展保理,在不影响公司付款计划与现金流结构的前提下,有利于上游供应商增强合作粘性,业务开展具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行业一般做法。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期末为开立信用证、航信流转单、银行应收账款保理等表外信用工具的付款义务的明细表,供应商的合同等,检查合同约定的采购内容、付款条款;

  (2)检查付款义务期后采购入库、确认成本情况,确认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3)对公司为供应商开立信用证、航信流转单、银行应收账款保理等表外信用工具执行函证等程序;

  (4)检查涉及供应商的相关采购明细表,与为供应商开立信用证、航信流转单、银行应收账款保理等表外信用工具进行分析核对;

  (5)查询对供应链融资工具的行业通行做法。

  2、核查结论

  (1)存在业务开展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2)关于表外信用工具:公司为供应商提供开立信用证、航信流转单及应收账款保理等表外信用工具,主要系为保障供应链稳定,具有业务必要性。

  但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部分关于有方科技审计报告中预付账款、承诺及或有事项的内容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存算服务器贸易持续增长,期末相关的预付账款余额2.6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5.60%;同时,公司为供应商提供开立信用证、航信流转单、银行应收账款保理等表外信用工具的付款义务余额合计1.70亿元。

  有方科技承担的全口径贸易额下的上述款项可能因供应商信用恶化或诉讼等不确定因素导致出现回收风险。

  (四)请公司说明供应商三、供应商四的名称、采购金额、采购产品、合作历史、合作模式、结算模式、是否关联方,并说明“未签署有效采购合同即支付款项,同时其资金流向与交易未能充分勾稽匹配,且未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构造交易并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损失,是否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公司回复:

  1、供应商三、供应商四情况如下:

  

  2、关于“未签合同即付款、资金勾稽不匹配及审批程序瑕疵”的具体情况说明:

  (1)关于“未签署有效采购合同即支付款项”:由于2025年末存算服务器市场货源极度紧缺,供应商处于强势地位,要求必须“先款后货”或凭付款凭证锁定货源。为抢抓现货窗口期,公司业务部门在已达成口头/意向协议但尚未完成纸质合同用印流转的情况下,先行申请支付了预付款。此行为系特殊市场环境下的应急采购举措,目前已补全签署正式的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

  (2)关于“资金流向与交易未能充分勾稽匹配”:经核实,资金流向均为供应商指定的对公账户,未发现回流至公司或个人账户的异常。“勾稽不匹配”主要是由于付款时间与发票入账时间存在差异,以及部分款项包含预估的物流清关费用,导致账面预付与单一发票金额在时点上的暂时性差异;

  截至本回复日,相关货物已全部入库,发票已匹配无误。

  (3)关于“未按制度履行审批程序”:由于涉及金额较大且付款紧迫,经办人员为加快流程,确实存在越级审批或后补审批单据的程序瑕疵。对此,公司已启动内部审计问责机制,要求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与《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杜绝此类程序违规再次发生。

  3、关于是否存在构造交易、重大损失及资金流向关联方的说明

  (1)关于构造交易及生产经营损失:不存在构造交易的情形。上述采购对应的货物已于2026年3月前全部到货并验收合格,并已投入2026年的业务运营中,交易背景真实、商业目的明确。由于货物按期交付并投入使用或销售,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

  (2)关于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经查阅银行流水及供应商工商底档,上述预付款项均支付给供应商三、供应商四的对公银行账户,资金路径清晰、单一,未发现资金通过供应商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迹象。

  4、公司的整改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公司已全面完成整改,进一步规范大额审批支付程序,明确采购支付的前置文件(付款申请单、委托付汇协议、购销合同等),后续将持续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审批程序及付款流程;在合同审批、支付审批等环节,审慎核对相关资料,加强风险管控,防止因流程执行不到位而造成损失;同时进一步强化资金审批权限,强化大额付款的联签机制;此外,通过组织专项合规培训,全面提升关键岗位人员的风控意识,确保采购与付款全流程的合规性与安全性。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1)复核公司关联方认定标准、关联方清单及关联交易披露内容,结合供应商三员工与有方科技高管亲属关系穿透核查结果,确认关联方识别完整、关联交易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查询相关供应商的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基本情况,与公司关联方清单进行比对,核查与公司、董监高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监高人员、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获取律师出具的与供应商三、供应商四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法律意见书;

  (3)实地访谈供应商三、供应商四企业负责人及相关员工,核实供应商经营规模、业务资质、供货能力、双方合作背景及是否存在注册地址异常、经营范围等与交易不匹配的情形;

  (4)对供应商三在职员工中与有方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人员,进行走访,核查该人员在供应商三的任职岗位、持股情况、决策参与度,及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及利益关联情形;

  (5)核查双方资金往来、往来款余额、票据流转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资金占用、利益输送、违规担保、向关联亲属主体利益倾斜等异常情形;

  (6)核查公司与供应商三、供应商四的交易内容、交易规模、采购占比、采购价格及付款结算政策,并对供应商三的资金流水进行穿透,测算其购销差价,确定供应商三利润为净额法下合理的佣金费率,评价交易定价及业务合作的商业合理性、公允性。

  2、核查结论

  (1)供应商三、供应商四与有方科技之间主要是涉及存算服务器采购业务,交易与双方的规模匹配;

  (2)查阅公司与供应商三、供应商四的交易内容、交易规模、采购占比、采购价格及付款结算政策,并对供应商三、供应商四的资金流水进行穿透,测算其购销差价,确定供应商三、供应商四利润为净额法下合理的佣金费率,交易定价及业务合作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允性,未发现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会计师实施以上审计程序后,受审计固有的限制,无法对供应商三、供应商四的资金流水进行穿透,无法进一步查证公司与供应商三、供应商四的交易涉及的相关款项是否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法就相关款项是否最终流向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五)补充说明“无法就该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造成的影响”的具体原因,相关范围受限或错报影响是否重大且广泛,在全额计提应收坏账情况下出具保留意见的合理性。

  会计师回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有方科技对中电数创应收账款余额为34,506,911.00元,本年计提坏账准备13,253,455.50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余额34,506,911.00元。

  有方科技与中电数创(泸州)相关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且深圳创新科、CHEN KAI尚未支付裁决货款、利息及相关费用,我们无法就该笔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计提依据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我们无法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些事项对有方科技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发表了保留意见。

  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不具有审计准则所述的广泛性影响,主要原因如下: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有方科技公司财务报表的少数科目不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不会影响有方科技公司2025年度盈亏性质,不会导致有方科技公司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不会对有方科技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因此,我们认为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有方科技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

  (六)补充说明对非标意见段涉及业务的销售及采购真实性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相关业务收入为2023年发生,我们对于期初形成此笔业务收入及应收账款执行了以下程序:

  (1)访谈管理层,并获取管理层对于此笔交易形成应收账款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资料,了解相关业务发生的背景,分析判断是否存在虚假交易;

  (2)查阅与前任会计师沟通函,了解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3)了解和评价与收入和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试其运行有效性;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络平台查询相关业务链条上的相关上下游主体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查询相关主体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基本情况,核查其与公司、董监高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监高人员、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对中电数创相关负责人询问,了解应收账款、回款及交易情况;

  (6)查阅仲裁和诉讼资料,了解相关业务发生和应收账款回收情况;

  (7)借助管理层专家律师的工作,获取律师对相关交易是否真实合法有效的说明;

  (8)检查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审批文件及计算过程。

  2、核查结论

  经核查,2023年形成的此笔业务收入,公司对于创新科、CHEN KAI、中电数创(泸州)提起了仲裁及诉讼,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均对该笔业务的法律事实进行了认定,认为相关协议的签署均具备法律效力,此案公司要求退款的法律条件已经成就,故我们未发现虚构交易的情形。

  三、关于资产和费用

  问题6.关于预付款项。根据披露,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期末数为3.41亿元,占期末总资产比例为13.62%,同比增长37.80%。公司表示,主要系本期公司预付的存算服务器等货款截至期末尚未收到货物所致。公司一季报显示,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共计8.94亿元,占总资产的29.64%,较2025年年末大幅增长161.82%。请公司:(1)补充说明近一年一期预付款项的主要情况,包括前五大预付对象的名称及关联关系、主要合同条款及付款节点、交易内容及金额、预付时间、结算模式、结算及交付进展、是否是新增供应商、是否存在变相资金占用情形;(2)补充说明截至目前预付款项对应采购存算服务器合同的履行进展、涉及存算服务器的到货情况,并结合预付对象的资信情况及结算安排,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存在减值风险、相关采购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3)结合截至目前公司货币资金规模、负债规模、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公司关于采购服务器的具体资金安排、对供应商的筛选机制,说明预付款项规模较大与当前业务开展情况的匹配性与合理性、是否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资金周转风险。

  (一)补充说明近一年一期预付款项的主要情况,包括前五大预付对象的名称及关联关系、主要合同条款及付款节点、交易内容及金额、预付时间、结算模式、结算及交付进展、是否是新增供应商、是否存在变相资金占用情形

  公司回复:

  1、公司近一年一期预付款项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近一年一期预付款项均对应真实采购需求,前五大预付对象均非关联方及新增供应商,主要采购内容为云基础设施的存算服务器及无线通信模组业务的芯片,云基础设施业务行业特点需要较大预付,公司为锁定物联网芯片价格,防止进一步涨价带来的成本压力也进行了预付,截至2026年4月末上述预付账款对应商品大部分已到货验收,剩余按计划推进,不存在变相资金占用情形。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1)了解、测试和评价与采购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制定及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一年一期预付款项明细,获取主要预付款供应商的合同,检查合同约定的采购内容、付款条款;检查付款银行回单,对比合同执行情况与付款进度是否匹配;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络平台查询相关业务链条上的预付账款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查询相关主体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基本情况,核查与公司、董监高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监高人员、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对期末交易和预付账款执行函证等程序,对未回函供应商执行替代程序,函证回函率统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检查预付款期后采购入库、确认成本情况,确认预付账款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6)检查公司及主要供应商银行账户流水,对存算服务器贸易业务大额收付款逐笔明细核查。

  2、核查结论

  (1)未发现变相占用资金的情况,但由于公司存算服务器贸易持续增长,期末与存算服务器相关的预付账款余额2.66亿元(预付供应商三7,019万元),较上年末增长45.60%;

  (2)未发现前五大预付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

  (3)公司通过开立信用证、中航信用流转单、银行应收账款保理等表外信用工具余额合计1.70亿元。有方科技承担的全口径贸易额下的上述款项可能因境外出口管制、供应商信用恶化或诉讼等不确定因素导致出现的回收风险。此内容已于审计报告中作为强调事项。

  (二)补充说明截至目前预付款项对应采购存算服务器合同的履行进展、涉及存算服务器的到货情况,并结合预付对象的资信情况及结算安排,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存在减值风险、相关采购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公司回复:

  截至2026年5月31日,报告期存算服务器预付账款到货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两笔采购均有正式合同,所采购货物已于期后到货,资金流向对应的上游供应商,相关业务具备真实的商业实质。但由于存算服务器贸易持续增长,期末相关的预付账款余额2.6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5.60%;同时,公司为供应商提供开立信用证、航信流转单、银行应收账款保理等表外信用工具的付款义务余额合计1.70亿元。有方科技承担的全口径贸易额下的上述款项可能因供应商信用恶化或诉讼等不确定因素导致出现回收风险。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查询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查询相关主体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基本情况,核查与公司、董监高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监高人员、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查询贸易链条上主要供应商的工商信息,核查交易对手是否存在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员工或员工较少、注册地址异常、经营范围等与交易不匹配的情形;

  (3)走访重要的上游供应商,核实交易的真实性及合作模式等,确认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业务承接能力及合作逻辑是否匹配;

  (4)检查公司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的交易合同、转账付款单、验收单据、出入库单据等;

  (5)获取律师对贸易链条上重要供应商进行背景调查以及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法律意见;

  (6)检查预付款期后履约和采购入库、确认成本情况,确认预付账款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2、核查结论

  (1)相关采购业务具备商业实质;

  (2)对于存算服务器的预付账款,有方科技承担的全口径贸易额下的上述款项可能因供应商信用恶化或诉讼等不确定因素导致出现回收风险,但由于预付款项的账龄均为三个月以内,故按账龄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三)结合截至目前公司货币资金规模、负债规模、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公司关于采购服务器的具体资金安排、对供应商的筛选机制,说明预付款项规模较大与当前业务开展情况的匹配性与合理性、是否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资金周转风险。

  公司回复:

  1、公司货币资金规模、负债规模、经营性现金流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负债规模情况如下(26年1季度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随着公司2024年至2025年经营逐步实现盈利,自有资金稳步提升,经营现金流持续好转。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为推进云基础设施业务、锁定服务器货源,大额预付采购货款,使得当期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出现负值。公司向上游采购服务器需要预付货款,向下游销售采用现款现货模式,回款稳定性高,一季度预付货款对应的采购货品已陆续到货入库,并于4、5月完成销售,相关资金基本全部回笼,一季度经营性现金流为负仅系阶段性备货资金占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关于大额采购服务器的具体资金安排及拟采购供应商及对供应商的筛选机制

  (1)公司关于大额采购服务器的具体资金安排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洽谈融资事宜。根据国内从事算力云服务业务的惯例,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均有面向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提供针对存算服务器采购和租赁的成熟的融资方案,其中,融资租赁是该业务的主要方式,而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则是重要补充方式。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等议案,预计申请的融资额度足以覆盖公司对外采购存算服务器和提供算力云服务所需的资金,目前多家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对公司申请的额度已进入实质审核的状态,此外,公司的自有资金可以充当项目融资的资本金、采购和营运资金等。公司申请的融资租赁及银行项目贷情况具体如下,最终额度由融资租赁公司、银行审批为准:

  

  (2)公司拟采购的供应商及供应商的筛选机制

  公司的云基础设施业务经过三年的发展,目前已建立了稳定、可靠、多元、覆盖全球的存算服务器供应链体系,公司选择前端供应商是基于品牌、资质、规模、价格和质量等各方面的综合衡量,通常为境外知名品牌厂商,规模实力雄厚,履约有保障,财务风险和交付风险较低,价格适中,故障率低,同时公司会优先选择与前期稳定合作的供应商开展采购合作。

  3、新增大额采购是否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资金周转风险

  为了保障公司业务正常推进所需的资金,公司在2026年5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额美金)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任意时点公司对子公司的授信担保额度均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或等额美金),保障公司正常业务开展。

  公司未来如果新增大额采购,主要是为了推进算力云服务业务。算力云服务业务开展的大部分所需资金能通过银行的项目贷款和融资租赁公司所筹集资金进行保障,其余部分能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进行保障。其中,融资租赁公司的授信额度将会定向用于提供算力云服务,所购置的服务器将成为融资租赁的底层资产,同时项目将由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予以保障,因此预计可以获得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的支持,目前多家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对公司申请的额度已进入实质审核的阶段。此外,在服务器的采购和交付环节,公司还可以灵活使用部分银行综合授信资金或供应链金融资金临时支付上游供应商货款、运输费、保险费等,鉴于服务器的采购和交付期限较短,加上采购后可以用融资租赁资金或长期银行贷款进行置换,因此不会长期占用该类融资资金,也不会影响其他业务发展所需的融资。

  公司在2024年、2025年均实现了盈利,自有资金得以积累,且公司无线通信模组业务情况好转,基本面向好,因此预计能够持续从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获取授信额度,短期内暂不存在融资方突发性停贷、抽贷或要求提前还款付息的情况。综上,公司不会因从事算力云服务业务而出现超额融资,亦不会出现设备闲置。

  其次,就项目投资情况而言,算力云服务项目及对应的采购和交付系分批次推进的,而服务器在分批次上机组网、调试调优并经客户确认后即能形成收入或经营现金流入,该业务在项目存续期间主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及资金流环节能相互匹配,即公司就此业务产生的经营现金支出(即向融资租赁公司所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和经营现金收入(即向算力云服务客户所收取的算力服务费)在时间、金额等方面基本匹配,因此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带来额外的现金流压力,新增大额采购不会引发公司资金周转风险。

  最后,就项目上下游而言,公司提供算力云服务的意向客户系对算力存在真实需求的企业,企业规模大、资信实力强,市场信誉良好,履约能力强。公司也将严格执行合同程序和风控程序,在与客户签署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以及与融资租赁公司签署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后,方才会开展算力云服务业务,在业务开展期间,公司还将密切关注客户的资信变化情况以及融资变化情况,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严格控制合同的相关风险。本次提供存算服务器的供应商也系公司前期稳定合作的供应商,公司对其进行定期评估,公司对服务器采购活动也全程把控风险,严格监控对外支付的大额货款,最大程度规避资金相关风险。

  如果因极端事件出现资金周转风险,公司将会通过留足安全现金、充分预留银行授信额度提高信贷弹性、加强催收缩短传统业务的回款周期、延长付款周期等方式予以应对。

  综上,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该采购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及时披露算力云服务业务开展及服务器采购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1)测试和评价与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制定及执行的有效性,包括资金收支预算的编制及审批等;

  (2)测试和评价与采购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制定及执行的有效性,包括供应商的筛选机制等;

  (3)对管理层和供应商进行访谈,了解对采购服务器的具体资金安排,预付款项的规模,以及与当前业务开展情况的匹配性与合理性;

  (4)获取公司资金预算表、银行授信额度及已用额度明细,结合未来6–12个月到期债务及经营付现需求,评估高额预付款对营运资金及流动性的影响;

  (5)获取公司合格供应商准入制度,分析预付款项规模与同期存算服务器业务收入的匹配关系;

  (6)获取公司货币资金明细账及银行对账单,与账面记录进行双向核对,追踪资金流向;

  (7)对采购额和应付账款、预付账款执行函证程序,核实交易金额和期末余额,相关函证比例见问题3(三)会计师回复之核查程序(6)、问题6(一)会计师回复之核查程序(4);

  (8)检查公司及主要供应商银行账户流水,对贸易及云产品业务大额收付款逐笔明细核查;

  (9)检查期后回款记录,核实大额预付账款和应收账款期后实际回笼情况,验证期后履约情况。

  2、核查结论

  (1)业务资金收付款中交易对手与合同主体一致,资金用途与业务实质大致匹配;

  (2)预付款项规模与业务开展匹配,公司预付款项大幅增长主要系存算服务器核心元器件及整机采购需前置付款、且部分高端机型交期延长所致,与业务扩张规模、采购合同约定及行业惯例基本匹配;

  (3)对于存算服务器的预付账款,有方科技承担的全口径贸易额下的上述款项可能因供应商信用恶化或诉讼等不确定因素导致出现回收风险,若发生回收风险,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资金周转风险。

  问题7.关于存货。根据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2.5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10.34%,同比增长56.69%。公司表示,主要系本期末存算服务器及其配件的库存较上期末增加所致。其中,在途物料、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的账面余额分别为0.06亿元、1.09亿元、0.53亿元、0.87亿元、0.27亿元、0.13亿元,分别计提减值准备0元、0.15亿元、0.002亿元、0.18亿元、0.03亿元、0元。公司一季报显示,公司期末存货余额共计4.3亿元,较2025年年末增长65.83%。请公司:(1)补充列示近一年一期在途物料、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构成,包括具体对应的存货名称、数量、库龄、采购/销售对象、账面原值、跌价准备金额、截至目前在途物资到货及入库情况、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销售及回款情况等;(2)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损失的测算过程,结合产品类型、库龄、在手订单、市场行情、产品成本、可变现净值等情况,说明本期及上年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及时、充分、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并重点说明对原材料及库存商品计提比例较大、未对在途物料及合同履约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

  (一)补充列示近一年一期在途物料、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构成,包括具体对应的存货名称、数量、库龄、采购/销售对象、账面原值、跌价准备金额、截至目前在途物资到货及入库情况、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销售及回款情况等

  公司回复:

  1、公司报告期末存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个/PCS;人民币:万元

  

  2026年3月末存货具体构成表:

  单位:个/PSC;人民币:万元

  

  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在途物资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均已完成到货、入库流程,并均投入生产环节。上述在途物资除少数存算服务器外,其他均属于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产品生产所必需,在途时间均较短,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产品的生产交付周期也较短,系公司基于下游客户真实需求和合同订单进行的正常采购,在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发生减值的可能性小。

  (二)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损失的测算过程,结合产品类型、库龄、在手订单、市场行情、产品成本、可变现净值等情况,说明本期及上年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及时、充分、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并重点说明对原材料及库存商品计提比例较大、未对在途物料及合同履约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存货跌价损失测算过程及计提情况表:

  (下转D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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