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管理先生
(六)出席情况
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7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5,340,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1,982,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283,358,3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5%。
此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24,688,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6%;反对50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1%;弃权15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750,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1%;反对50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9%;弃权15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0%。
该提案的表决通过是下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表决结果:通过。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24,727,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7%;反对45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弃权15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789,2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4%;反对4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0%;弃权15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
表决结果:通过。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贺铖、郭婕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2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26年7月8日召开的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调任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由公司按授予价格17.335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4,000万股,由公司按授予价格17.335元/股进行回购;1名激励对象经认定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000股,由公司按授予价格17.335元/股进行回购,同时公司有权收回其因股权激励带来的收益。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由公司按授予价格17.335元/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328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56,530股,按授予价格15.75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6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27,538股。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12,068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02,236,042股减少至1,697,823,97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702,236,042元人民币减少至1,697,823,974元人民币。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2日、2026年7月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之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3.联系电话:010-57868786
4.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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