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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 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破产清算事项基本情况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码头物流”),于2025年12月16日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大连万隆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码头物流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破产管理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丧失对码头物流的控制权,码头物流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破产管理人已全面接管码头物流的资产、印章、财务账簿、经营事务及全部涉诉案件,相关清算工作均由破产管理人依法独立推进。

  公司已于2026年6月2日披露《关于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暨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临2026-021),披露本次债权人会议相关召开安排。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总体情况

  2026年6月22日,码头物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现场召开。会议期间,破产管理人向全体债权人提交以下三项议案供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1.《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

  2.《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管理方案(草案)》

  3.《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草案)》

  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6家,均为无担保的普通债权,无担保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213,838,380.18元;本次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共计6家,会议合计收回表决票6张,其中1张表决票对应的债权人未出席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该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统计基数,本次有效表决票合计5张。

  三、各项议案具体表决结果

  (一)《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

  本次有效表决票5张,其中2家债权人投同意票,对应无担保债权金额人民币105,658,936.21元;3家债权人投不同意票,对应无担保债权金额人民币967,099,000.23元。

  同意该项议案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数比例为40%,同意债权金额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8.70%,该表决结果未达到《企业破产法》规定“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过半数同意,且代表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法定通过标准,本议案未获表决通过。

  (二)《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管理方案(草案)》

  本次有效表决票5张,其中1家债权人投同意票,对应无担保债权金额人民币8,917,950.51元;4家债权人投不同意票,对应无担保债权金额人民币1,063,839,985.93元。

  同意该项议案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数比例为20%,同意债权金额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0.73%,该表决结果未达法定通过标准,本议案未获表决通过。

  (三)《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草案)》

  本次有效表决票5张,其中1家债权人投同意票,对应无担保债权金额人民币8,917,950.51元;4家债权人投不同意票,对应无担保债权金额人民币1,063,839,985.93元。

  同意该项议案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数比例为20%,同意债权金额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0.73%,该表决结果未达法定通过标准,本议案未获表决通过。

  综上,本次债权人会议三项审议议案均未获得表决通过。

  四、破产事项后续推进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本次三项议案全部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破产管理人将结合债权人提出的异议意见与各债权人沟通协商,对相关方案进行调整完善后择机组织二次表决;若二次表决相关议案仍未获通过,破产管理人将依法提请受理法院出具裁定。

  公司将持续跟进破产管理人后续工作进展,一旦发生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进行二次表决、法院裁定、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本公司的影响说明

  码头物流为独立法人主体,本次破产清算、债权人会议表决相关事项,本公司无需对其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码头物流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已针对持有的码头物流相关股权、应收债权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三项议案未获通过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法积极维护自身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码头物流破产清算进程、二次表决结果、法院裁定、资产处置进度及最终债权清偿比例等事项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该破产事项全部进展,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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