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对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1、假设国内外政治稳定、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1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501,765,182股(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数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4、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本次测算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的影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以最终发行价格乘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5、根据《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621.31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6,091.50万元。在此基础上,对2026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①与2025年度持平;②比2025年度减亏50%;③比2025年度增亏5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1,672,550,608股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因素(如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8、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1: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发行前当期加权平均总股本。
注2: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发行前当期加权平均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假设2026年11月末完成发行,即12月新增发行股份。
注3:上述测算过程中,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总额及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如果公司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在短期内低于股本及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则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2026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同时,本次发行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获得股东会审批同意、能否通过审核并取得注册、何时通过审核并取得注册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见公司编制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之“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之“(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公司从事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促进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不涉及具体建设项目,不涉及相关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并持续完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账后,将用于承诺的使用用途。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用途、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全面预算管理与成本管控,确保各项经营活动合规、高效运行。同时,对采购、生产、销售等核心业务环节开展精细化管理,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资产周转效率。公司将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综合运营成本,全面提升日常经营效率。此外,公司将持续加强市场开拓力度,通过现有业务规模的扩大促进公司业绩稳步上升,切实降低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未来,公司将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相关主体对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具体承诺
(一)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为美的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何享健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控股股东美的集团及何享健先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它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它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陆电子”)拟向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2、公司与美的集团签署《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方,控股股东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美的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何享健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审批通过以及上述审批通过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7月9日,公司与美的集团签署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美的集团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按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01,765,182股(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
美的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宋骄阳女士、赖亮生先生对相关议案均已回避表决。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在股东会上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26年3月31日,美的控股有限公司为美的集团控股股东,持有美的集团28.53%股份,何享健为美的集团实际控制人,持有美的控股有限公司94.55%股权,并直接持有美的集团0.42%股份,上述股权及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经查询,美的集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美的集团是一家覆盖智能家居、工业技术、楼宇科技、机器人与自动化、新能源、健康医疗、智慧物流等业务的全球领先的科技集团,已建立ToC与ToB并重发展的业务矩阵,既可为消费者提供各类智能家居的产品与服务,也可为企业客户提供多元化的商业及工业解决方案。美的集团是一家全球运营的公司,业务与客户遍及全球。截至2025年末,美的集团在全球拥有超过600家子公司、41个研发中心和65个主要制造基地,员工超过19万人,业务遍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海外设有29个研发中心和43个主要制造基地,遍布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2023年、2024年和2025年,美的集团营业总收入分别为3,737.10亿元、4,090.84亿元和4,585.02亿元,经营业绩良好。
4、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美的集团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千元
注:2025年末/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美的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法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美的集团拟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
2、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主体
甲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认购方式
甲方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乙方同意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3、 认购股份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价格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若甲方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 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4、 认购金额及认购股份数量
乙方认购金额不超过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即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调整,则乙方认购金额的上限亦相应调整。
乙方本次认购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若按2026年6月30日甲方总股本测算,乙方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501,765,182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确定。
若甲方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乙方的认购数量将根据其认购金额及根据本协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认购数量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5、 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乙方承诺,如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在甲方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甲方已发行股票的30%,则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在甲方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甲方已发行股票的30%,则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甲方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乙方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6、 协议生效条件
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下列全部条件满足后生效,并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2)甲方股东会同意乙方免于发出要约事项;
(3)乙方经其内部有权决策批准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4)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7、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在守约方向其送达要求纠正的通知之日起15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若违约方未及时纠正,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将根据发行数量相应调整,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步增厚,流动性储备相应充实,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改善偿债能力,为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助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与美的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890.95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讨论后一致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美的集团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条款设置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
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陆电子”)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截至2026年6月30日,美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78,514,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3%。如按照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发行,美的集团参与本次认购后,美的集团拥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将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本次发行将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对象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本次发行对象美的集团已承诺:如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在科陆电子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科陆电子已发行股票的30%,则美的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在科陆电子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科陆电子已发行股票的30%,则美的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同意美的集团免于发出要约后,美的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美的集团免于发出要约。本次发行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按照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2023年10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对公司作出《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70号)。因公司原子公司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在并表期间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情形,影响公司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下同)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到深圳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公司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涉及的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和全面自查,深刻反思公司在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认真整改,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
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陆电子”)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科陆电子股票的承诺函》,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自本承诺函出具前6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美的集团不存在减持科陆电子股票的情形;
2、美的集团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科陆电子股票。
3、如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在科陆电子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科陆电子已发行股票的30%,则美的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在科陆电子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科陆电子已发行股票的30%,则美的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结束后因科陆电子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5、美的集团因本次发行取得的科陆电子的股份,在上述股份限售期结束后还需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若美的集团违反上述承诺减持科陆电子股票,美的集团因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科陆电子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2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7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其中董事李葛丰先生、徐腊平先生、宋骄阳女士、张铭先生、赖亮生先生及独立董事谢东明先生、姜齐荣先生、李建林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葛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关联董事宋骄阳女士、赖亮生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骄阳女士、赖亮生先生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在相关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骄阳女士、赖亮生先生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骄阳女士、赖亮生先生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骄阳女士、赖亮生先生回避表决。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按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01,765,182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骄阳女士、赖亮生先生回避表决。
6、限售期安排
如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美的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美的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美的集团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骄阳女士、赖亮生先生回避表决。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银行贷款及其他有息负债的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借款进行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再归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骄阳女士、赖亮生先生回避表决。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骄阳女士、赖亮生先生回避表决。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骄阳女士、赖亮生先生回避表决。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骄阳女士、赖亮生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按照有关程序向深交所提出申请,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宋骄阳女士、赖亮生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编制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宋骄阳女士、赖亮生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宋骄阳女士、赖亮生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关联董事宋骄阳女士、赖亮生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关联董事宋骄阳女士、赖亮生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宋骄阳女士、赖亮生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顺利开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一切有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发行前明确具体发行条款,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募集资金金额、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
2、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本次发行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3、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5、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发行及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申报、发行、上市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6、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7、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注册资本的增加、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备案事宜;
8、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本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关联董事宋骄阳女士、赖亮生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美的集团。截至2026年6月30日,美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78,514,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3%。
如按照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发行,美的集团参与本次认购后,美的集团拥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将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本次发行将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对象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本次发行对象美的集团已承诺,如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美的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美的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同意美的集团免于发出要约后,美的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关联董事宋骄阳女士、赖亮生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其他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本次发行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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