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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时间:2026年7月9日下午15:3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6号院7号楼12层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再满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01名,代表1,001名股东,代表股份1,121,164,9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106%。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名,代表3名股东,代表股份1,010,979,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446%。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998人,代表股份110,185,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60%。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1,00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0,290,3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722%。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提名高则怀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该议案获通过。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郭婕律师、钱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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