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8层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付国义先生以及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何仕达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张峻峰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付国义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王志涛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程锐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关联股东何仕达对议案1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张峻峰对议案2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付国义对议案3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王志涛对议案4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程锐对议案5回避表决。
2、议案1、2、3、4、5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冠、何敏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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