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7.01元/股调整为26.96元/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50.00万股调整为48.76万股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7.01元/股调整为26.96元/股;(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由110人调整为107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50.00万股调整为48.76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6年5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30)。
(三)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3)。
(四)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授予价格
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公司截至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的总股本70,576,989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89,95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442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3,835,904.39元(含税)。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054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P0-V=27.01-0.054≈26.96元/股。
(二)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前述激励对象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4万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由110人调整为107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50.00万股调整为48.76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价格和数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合法、有效。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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