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25版)
客户13的信用期为180天,部分款项仍在信用期内,客户13隶属于纳斯达克上市公司集团A,是集团旗下核心 EV 充电业务主体。公司总部位于纽约,主要负责公共充电桩的运营业务,过去四年,客户13连续被评为美国增长最快的私营企业之一,公司评估其信用状况良好。
(2)2024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3)2023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2023-2025年度存在一定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7为公司常年前五大客户,因此应收账款余额近三年均位列前五大,基本保持稳定,未有较大变动。
客户10为公司常年大客户,2024年、2025年应收账款均位列前五大,2023年应收账款余额排名第七位,主要系其他客户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因此未进入前五大。
客户9为公司常年大客户,2023年应收账款余额排名第七,2025年排名第六,2024年进入前五大,主要系采购额较上年增加68.52%,因此进入前五大。2025年客户9期末余额4,665.53万元,与2024年保持稳定。
客户8为常年大客户,2024年应收账款排名第九,应收账款余额1,808.55万元,主要系客户回款较快。
客户15,2024年和2025年跌出前五大,主要系客户2024年起采购量有所下降,因此应收账款相应减少;客户14主要系客户经营状况变化,采购量下降,因此应收账款相应减少。
客户13系公司新能源业务新客户,2024年客户13少量采购公司新能源产品试用,经过客户的试用,产品性能符合客户需求,试用效果较好,因此2025年下半年开始大额采购,收入大幅上涨,导致应收账款相应增加,进入前五大。
2、主要逾期客户情况及形成原因
公司近三年对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政策保持一贯性,未出现重大变更。前五大客户到期款项均已收回,期后尚未收回的款项还在信用期内。公司历史回款记录良好,公司评估前五大客户信用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二)列示近三年应收账款保理的发生额、终止确认金额、利得金额,并说明保理业务是否存在追索权、回购义务或兜底安排
2023-2025年应收账款保理的发生额、终止确认金额、利得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2025年应收账款保理对手方均为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无追索权、无回购义务和兜底安排,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
(三)列示近三年保理对应的应收账款明细,应包含客户名称、金额、账龄、逾期情况等,说明保理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1、近三年保理对应的应收账款明细
公司近三年保理对应的应收账款明细情况如下:
(1)2025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4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3)2023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商业合理性
公司部分客户的信用期较长,为加快资金回收速度,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通过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应收账款风险转移给保理商,降低公司的坏账风险,改善现金流状况,保障公司运营顺畅进行。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
(1)了解应收账款、信用政策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其设计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取得主要客户合同、中信保出具的资信调查报告,查看主要客户背景信息及信用政策,核查并分析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变化情况,分析变化的合理性;
(3)执行客户回款测试,分析主要客户结算方式变化情况;
(4)取得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表,了解公司期末应收账款的逾期情况及期后回款情况;
(5)取得应收账款保理清单,查看应收账款保理对应的交易明细情况和收款情况;核对应收账款保理清单中的折扣金额与入账金额,检查与终止确认相关的损失入账情况;
(6)取得保理业务合同,检查保理追索权、回购义务或兜底安排等条款。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近三年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期后回款良好,逾期款项均已收回;
(2)公司保理业务不存在追索权、回购义务或兜底安排,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公司保理业务具备商业实质。
问题6:关于存货情况
2023-2025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07亿元、13.19亿元、16.68亿元,2025年同比增长45%。其中库存商品分别为4.64亿元、7.83亿元、11.71亿元,占存货比重分别从38%升至64%。同期库存商品跌价计提比例分别为6.82%、13.08%、7.42%。
请公司:(1)按产品类型,分别列示库存商品的库龄结构及期后销售情况。对于库龄超过1年的库存商品,区分有无订单覆盖,说明具体型号、数量、账面价值、已计提跌价准备金额,并分析是否存在产品滞销风险;(2)结合行业需求变化、在手订单覆盖率及历史销售周转率,说明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按产品类型,分别列示库存商品的库龄结构及期后销售情况。对于库龄超过1年的库存商品,区分有无订单覆盖,说明具体型号、数量、账面价值、已计提跌价准备金额,并分析是否存在产品滞销风险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库存商品的库龄结构及期后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期后数据截至2026年5月31日
报告期末,公司库龄1年以内的库存商品余额为102,964.16万元,占比87.90%,为库存商品的主体部分,符合公司以销定产、滚动生产的业务模式。库龄超过1年的库存商品余额合计为14,177.04万元,占比12.10%,整体占比较低。
期后整体销售比例为47.07%,其中诊断产品、TPMS产品期后销售情况较好,比例均超过75%;智能充电网络产品期后销售比例相对较低,主要系充电桩产品生产销售周期较长,公司根据未来销售情况安排计划生产并储备安全库存,充电桩产品单个价值较高,整体交付周期较长,因此期后的销售比例较低,对于可能出现滞销风险的产品公司均已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库龄1年以上库存商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库龄1年以上库存商品有无订单覆盖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未有订单覆盖的1年以上前十大库存商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大额长库龄库存商品主要为智能充电网络产品,2025年末在手订单及期后销售能够覆盖部分期末库存。
公司充电桩产品采用“境内采购原材料—海运至越南子公司生产—产成品再经海运至欧美海外子公司仓库—由当地子公司销售并配送至客户”的模式。全流程耗时约6个月,因此公司通常需提前6–9个月备货。此外,针对部分需要投标的客户,因其交货期要求紧,而公司备货周期较长,往往需提前备货;若未中标,相关产品将出现错配,需进行型号改制或等待后续订单,导致充电桩产品中1年以上库龄的库存占比较高。
截至2025年末,公司库龄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账面余额为14,177.05万元,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741.04万元,计提比例为40.50%。针对存在滞销风险的库存商品,公司已严格按照可变现净值足额计提跌价准备。结合公司2025年度整体约56%的产品毛利率水平来看,当前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较为充分。
(二)结合行业需求变化、在手订单覆盖率及历史销售周转率,说明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1、行业需求变化情况
随着车辆数量和平均车龄的持续上升,智能车辆诊断行业正迎来全球机遇,在北美、欧洲等成熟市场,高汽车保有量叠加平均车龄增长,正推动维修保养需求稳步增长。随着汽车车龄结构进入集中维修期,售后需求正加速释放。
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持续提升,为智慧充电行业构筑了坚实的增长基础。随着充电功率需求的不断攀升,行业在能源调度复杂度与安全管理标准上面临更高要求,进而催生了对智能化调度、能源优化及系统化安全管控的迫切需求。与此同时,各国政策正加速推动智慧充电枢纽建设。美国于2025年8月修订《国家电动汽车基础设施(NEVI)计划指南》,进一步优化了选址灵活性与建设时效。欧盟则依据《替代燃料基础设施法规(AFIR)》,于2025年6月通过法案(EU)2025/656,强制统一充电标准,并明确要求:自2025年起,跨欧洲交通网络(TEN-T)沿线每60公里须配建一座150kW快充站,每100公里须配建一座350kW重卡充电站,最终于2030年实现网络全面覆盖。
基于市场自然需求增长和政策推动,公司产品的行业需求较高,存货增长能够得到市场需求的支撑。
2、历史销售周转率及在手订单覆盖率情况
近三年公司存货周转基本保持在周转率3.40次、周转天数107天的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
[注1]周转率=当期销售数量÷[(上期库存量+本期库存量)÷2];
[注2]周转天数=365÷经销商存货周转率
(2)2024年
(3)2023年
2025年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14.73亿元,订单覆盖率125.73%,公司在手订单充足,能够有效覆盖期末库存商品。
3、存货大幅增加的商业合理性
2023-2025年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07亿元、13.19亿元、16.68亿元,2025年同比增长45%。存货金额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带动采购增加,存货同步增加;同时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对原材料、产成品等进行战略性储备。
(1)生产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备货需求相应增加
公司业务稳步增长,产品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生产与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以客户订单为导向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根据在手订单和预计销售计划提前对原材料、备品备件等备货。同时,为保障生产流程的顺畅推进,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订单交付需求,公司合理增加了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等各环节存货安全储备量,形成了存货金额增长的基础支撑。
(2)市场布局与战略备货需求驱动存货增长
由于美国加征关税影响,部分国外产品存在关税波动及涨价风险,公司为应对潜在的市场不确定性,保障生产原料的稳定供应,对相关存货提前生产和备货,根据下游需求,加强库存管理,保障热销产品6-9个月安全库存。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存货明细表,检查存货库龄划分是否准确,检查可变现净值的依据,通过监盘检查是否存在库龄较长、机型陈旧、残次存货;
(2)获取公司在手订单明细,分析计算存货周转率变动情况,并结合期后销售情况,评价公司存货变动的合理性;
(3)询问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产品销售周期、产品市场情况、材料备货周期、业务模式等,考虑其对存货余额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影响是否合理。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已针对各类存货的滞销情况进行了审慎判断,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准确;
(2)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在手订单充足且周转率较高,存货大幅增加具有商业合理性。
问题7:关于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
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8.74亿元,资本化金额0.99亿元,同比增长124%,资本化比例11.33%,同比增加4.82个百分点。
请公司:(1)说明研发资本化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资本化比例及变动情况,说明是否与公司存在重大差异;(2)逐项说明2025年度资本化研发项目的具体技术路径、市场需求、预期经济利益产生方式,并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发阶段资本化的条件,逐项论证满足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回复:
一、 公司说明
(一)说明研发资本化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资本化比例及变动情况,说明是否与公司存在重大差异
1、研发资本化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公司研发资本化较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系各产品线集中步入新品转化阶段,前期布局的储备新品研发进度全面提速,大量研发项目陆续达到资本化确认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数智车辆诊断业务
公司上一代Ultra系列诊断平板于2020年上市,近年来公司充分运用 AI 技术,持续打磨新一代数智化汽车综合诊断解决方案。基于通用的技术平台及模块式开发等技术优势,2025年,公司推出新一代综合诊断系列产品,在智能化、易用性、功能深度等方面大幅提升。随着新一代综合诊断终端Ultra S2上市后,基于相同的底层平台和技术,更多新一代中高端型号的检测终端及配套检测设备进入开发阶段。与此同时,公司基于市场洞察及客户需求分析,持续探索和拓展新的汽车诊断维修场景,研发更加智能易用的产品及解决方案,相关项目在2025年陆续进入开发阶段。
(2)智慧充电业务
公司第一代充电桩产品于2022、2023年陆续上市,近年来公司深耕电力电子技术与AI智能化技术,打造新一代智能充电网络解决方案,持续深化在自研充电模块、智慧能源大模型、智能充电、光储充智能能源调度、车桩云兼容、不间断通信、智能运维、智能运营以及智能支付在内的核心能力。基于通用的技术平台及模块化设计等技术优势,2025年,全新系列化MaxiCharger新品陆续进入开发阶段,产品功率段覆盖22-1440kW,满足家/商用、在途、目的地、车队、MCS等不同客户场景的充电需求。
目前公司多款新品已临近落地,整体即将迎来新品密集发布周期,相应研发投入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资本化处理,使得相关金额出现明显上升。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
公司的可比同行业公司为升未披露研发费用的具体情况,元征科技、保隆科技、万通智控、特锐德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选取同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的三家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资本化起始时点的比较
[注]该公司证券简称已于2025年6月20日起由“韦尔股份”变更为“豪威集团”
由上表可知,可比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研发支出资本化会计政策,并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设置相应的研发过程控制及评审措施,以从实质上认定研发支出资本化起始时点,上述起始时点基本是以研发控制流程中的评审或审批通过作为依据,公司也是通过计划阶段的DCP评审后开始资本化,故与可比公司的资本化起始点确定依据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资本化比例的比较
上述可比公司与公司2025年度、2024年度的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及其变动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如上表所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的研发投入资本化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比例,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的会计处理相对谨慎。公司2023年研发费用资本化率为10.24%,近三年资本化率均保持在较低水平。
上述可比公司与公司从事的行业并非一致,其中剑桥科技从事通信连接的终端设备及高速光模块业务,豪威集团从事图像传感器等半导体业务,上海瀚讯从事专网4G/5G通信装备业务。上述公司基于其自身业务发展和研发项目的进度情况,进行研发费用资本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本化率及增长率的差异,主要源于公司及研发项目属性不同,差异具有客观性。
综上,公司本年研发费用资本化金额增加较多,主要是各产品线集中步入新品转化阶段。与可比公司资本化率及增长率的差异主要源于公司及研发项目的属性差异,而非会计政策执行标准的差异。
(二)逐项说明2025年度资本化研发项目的具体技术路径、市场需求、预期经济利益产生方式,并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发阶段资本化的条件,逐项论证满足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1、2025年度,公司资本化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2、研发费用资本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对于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资本化:
报告期内,公司开发支出资本化的项目均已满足上述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研发费用资本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
(1)获取研发资本化项目的DCP评审表,并了解资本化研发项目的具体技术路径、市场需求、预期经济利益产生方式,对照企业会计准则检查账面研发费用资本化起始时点是否合理,判断依据是否充分;
(2)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研发资本化大幅增长的原因并分析合理性;
(3)查询同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并与公司对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4)检查报告期研发投入金额、研发人员数量的同比,向管理层了解研发项目的业务发展。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研发资本化大幅增长原因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资本化比例及变动情况相比,公司研发资本化不存在重大差异;
(2)公司2025年度予以资本化的研发项目均具备清晰、可行的技术研发路径,项目研发方向贴合行业技术迭代趋势及下游市场实际需求,具备明确的产业化落地规划及市场化应用场景。各资本化项目未来预期经济利益流入方式清晰,可通过产品量产销售、技术迭代赋能、毛利率优化、新产品创收等方式实现可测算的经济收益,具备明确的商业价值与盈利前景,公司研发资本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发阶段资本化的条件,相关会计政策具有一贯性,研发项目资本化处理审慎。
问题8:关于货币资金与有息负债情况
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16.82亿元,占总资产的23%,其中受限资金1.11亿元;有息负债14.69亿元,占总资产的20%。同时,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272.45万元,同比增长129%,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5,392.71万元,同比增长97%;使用权资产2.47亿元,同比增长416%;租赁负债2.02亿元,同比增长704%。
请公司:(1)分类列示期末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应包括存放机构、金额、币种、利率、存期及管理方式,说明除已披露受限资金外,货币资金、存单、理财等,是否存在质押、冻结、共管账户或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如存在,请说明详细情况及原因;(2)分类列示期末有息负债的具体构成,包括但不限于金额、利率、期限及资金用途;(3)说明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投资收益、有息负债与利息支出的匹配性;(4)逐项说明2025年新增租赁的具体情况及形成背景,说明新增租赁的决策程序、是否涉及关联交易、评估租赁规模与业务增长是否匹配。
请年审会计师针对期末货币资金、金融资产等科目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有效。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分类列示期末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应包括存放机构、金额、币种、利率、存期及管理方式,说明除已披露受限资金外,货币资金、存单、理财等,是否存在质押、冻结、共管账户或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如存在,请说明详细情况及原因
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在银行的保证金,存放在Paypal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款项。公司对货币资金的管理按照公司内控制度执行,结合公司经营业务的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除已披露受限资金外,货币资金、存单、理财等,不存在质押、冻结、共管账户或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
(二)分类列示期末有息负债的具体构成,包括但不限于金额、利率、期限及资金用途
2025年末有息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2年7月发行可转债,主要用于研发中心建设暨新一代智能维修及新能源综合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租赁办公楼、生产厂房、运输车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三)说明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投资收益、有息负债与利息支出的匹配性
1、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
公司本年度利息收入,主要来源于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益,公司货币资金年化收益率较高,主要系定期存款产生较高的收益率,另外,公司美元存款占比较高,美元存款采用协定利率,平均利率较高。因此,公司整体的货币资金收益率较高,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具有匹配性。公司银行存款平均收益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投资收益的匹配性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本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投资收益匹配。
3、有息负债与利息支出的匹配性
公司的有息负债由可转债和租赁负债构成,公司本年度有息负债和利息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可转债平均加权实际利率4.22%;租赁负债的利率根据租赁标的物所在国家基准利率确定,本年度租赁平均利率4.37%。有息负债与利息支出匹配,未有重大差异。
(四)逐项说明2025年新增租赁的具体情况及形成背景,说明新增租赁的决策程序、是否涉及关联交易、评估租赁规模与业务增长是否匹配
2025年,公司新增租赁的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中心大厦租赁事项
公司于2021年8月取得现所在地(彩虹科技大楼)的所有权,彩虹科技大楼建筑面积23,602.45平方米。近年来,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已形成了数智车辆诊断、智慧充电、具身智能集群三大业务体系。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3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6亿元,分别较2021年度增长2.14倍和2.13倍。受现有办公场地条件制约,公司总部所在地彩虹科技大楼原有建筑面积、场地布局、配套机房与试验场地空间日趋饱和,硬件承载力已难以匹配三大业务,尤其是前沿板块持续扩张带来的办公、研发、测试、团队扩容等实际经营需求。
基于近年来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增长的实际情况及未来经营持续扩张的经营规划,公司从科创扶持政策、片区产业集聚、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区位优势等方面综合评估并挑选新经营场地。公司(承租方)与深圳市大沙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沙河公司”,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大沙河公司租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中心大厦的部分楼层,租赁期限为5年。
该租赁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租赁规模与公司业务增长的实际情况与未来经营规划相匹配。
2、墨西哥工厂租赁事项
为应对国际贸易政策变化、优化全球供应链布局,依托美墨加协定降低关税成本、提升北美市场交付效率,公司决定在墨西哥蒙特雷地区落地全新生产基地,承接北美地区车辆诊断、TPMS等产品生产订单,构建北美本地化产供销体系。
结合产业集群、区位交通、配套设施、当地政策及运营成本等多维度综合评估,公司选定墨西哥新莱昂州瓜达卢佩市 Areya Guadalupe 工业园区作为生产基地。2025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Drivepulse Tech Monterrey, S.de R.L. de C.V.(承租方)与AREYA ADMINISTRADORA DE DESARROLLOS INDUSTRIALES, S.A. DE C.V.(出租方)签署工业厂房租赁协议,该租赁物业整体包含专属用地及地上工业建筑两部分,租赁期为5年。
该租赁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底墨西哥工厂已投产,开始量产TPMS畅销产品,计划于2026年陆续承接美国市场全部的TPMS产品制造需求;2026年5月起,美国市场的读码卡产品生产已陆续转移至墨西哥工厂。墨西哥工厂生产的特定产品销往美国市场可实现零关税,有利于公司完善北美市场产供销自闭环,通过全球产能组合布局,大幅提升应对国际贸易政策变化的灵活性。墨西哥工厂的租赁规模与公司经营计划及产能规划相匹配,公司将视宏观环境、全球产能分配等实际情况持续完善产能布局。
(五)年审会计师针对期末货币资金、金融资产等科目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有效
1、核查程序
(1)获取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银行账户对账单、《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以及企业信用报告,对资金流水开展双向核对;
(2)对2025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存款及交易性金融资产执行函证程序,确认期末资产余额、存续状态等,关注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受限或被质押的情形;
(3)对期末库存现金实施监盘,核对现金实有数与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是否一致,编制库存现金监盘表,核查是否存在坐支现金等情形;
(4)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大额资金收支记录,核查期后资金结算,确认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不存在跨期调节的情形;
(5)获取公司金融资产台账、投资协议、交易合同、产品说明书等资料,抽样核查公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是否充分、分类是否准确,初始入账成本核算是否合规;
(6)检查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流水,与投资收益进行比对;
(7)分析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投资收益、有息负债与利息支出之间的匹配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除已披露受限资金外,货币资金、存单、理财等,不存在质押、冻结、共管账户或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
(2)公司期末有息负债分类列示完整、构成清晰,已完整披露各类有息负债的期末余额、执行利率、存续期限及具体资金用途,无遗漏、无隐匿未披露有息负债;
(3)公司货币资金与相应利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对应投资收益、有息负债与利息支出之间均具有合理的匹配关系;
(4)公司2025年新增租赁已严格按照公司内控制度履行了必要、合规的内部决策程序,2025年新增租赁交易对手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期新增租赁规模与公司业务增长、产能布局、经营扩张节奏匹配,租赁规模合理;
(5)我们已对期末货币资金、金融资产等科目已执行必要的审计工作,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在相关性和充分性方面均满足要求。
问题9:关于费用情况
2025年,公司销售费用中咨询及服务费2,670.57万元、其他费用4,172.05万元;管理费用中专业机构服务费8,348.04万元,其他费用3,220.42万元;研发费用中专业服务费9,637.67万元,其他费用1,177.40万元。2025年咨询及专业服务费合计2.07亿元,其他费用合计0.86亿元。
请公司:(1)逐项列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中咨询及服务相关费用的明细,并说明形成背景;(2)逐项列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中其他费用明细,说明相关对手方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逐项列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中咨询及服务相关费用的明细,并说明形成背景
1、管理费用中的咨询及服务费发生额前十大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年7月,Mitchell Repair Information Company,LLC 及Snap-on Inc.与公司发生专利纠纷,2023年12月公司与Snap-on就相关诉讼达成和解。根据和解协议,和解后,公司仍然具有配合Snap-on审计、配合履行和解协议相关约定的义务,因此产生相关咨询与法律事务费。
公司2025年为加速推进Orange案件的进展,持续发生案件相关的法律费用,该案件已于2026年1月结案,公司胜诉。
Snap-on案件自开始至2025年末累计发生的费用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Orange案件自开始至2025年末累计发生的费用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销售费用中的咨询及服务费发生额前十大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销售费用中的咨询及服务费主要为销售劳务外包服务费和CRM项目服务,公司在部分地区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主要通过劳务外包公司以人员外包的形式开展。
3、研发费用中的咨询及服务费发生额前十大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研发活动需要支付云计算服务费、外包服务费、测试认证费等费用,其中最主要的费用为支付给供应商25的云计算服务费,公司向供应商25购买算力、存储、网络服务,用于支持软件业务。供应商26和供应商27主要为公司为攻克核心技术难点而发生的外包咨询服务费,其余费用主要为根据研发技术需要,就相关特定研发活动发生的测试认证、软件云、云服务器等费用。
(二)逐项列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中其他费用明细,说明相关对手方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1、管理费用中的其他费用发生额前十大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管理费用中的其他费用主要系宽带、水电费、商业保险费用等,均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相关对手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销售费用中的其他费用发生额前五大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销售费用中的其他费用主要为平台和第三方的佣金、软件服务费用等,相关对手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研发费用中的其他费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研发费用中的其他费用发生总额较小,其中主要为水电费388.57万元,占比33.00%,供应商为供应商3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2025年度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咨询及服务费相关费用、其他费用明细清单,检查公司咨询及服务费相关费用归集是否准确,抽样核查咨询及服务相关费用对应的服务合同、工作成果、发票和支付回单等支持性文件,明确费用发生的具体业务背景,服务用途;
(2)询问公司管理层,了解相关费用产生的背景及合理性;
(3)获取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其他费用的对手方清单,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清单进行交叉核对,确认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中的咨询及服务相关费用明细归集完整、分类准确,各项费用均对应真实的业务场景及服务内容,具备充分的商业背景与业务必要性;
(2)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中的其他费用明细归集完整、核算准确,各项支出均为公司日常经营、研发活动及运营管理所需,具备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相关对手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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