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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1388        证券简称:信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5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送红股,每10股送红股4.80股(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5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本次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股权激励授予发生变化,2026年7月8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7,95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7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8,975,000元(含税),合计送红股75,816,000股(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7,9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8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0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9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9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57,95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33,766,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于2026年7月1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9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7月17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注: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最新股本233,766,0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收益为0.5862元。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参考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6.42元/股,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价减持价格调整为15.82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0.35 元/股。

  3、公司将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方式及

  程序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九、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机构: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毅山路18号

  3、咨询电话:0533-3589256

  4、传真:0533-3587522

  5、联系人:荆海霞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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