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18 证券简称:电科蓝天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四名独立董事,七名非独立董事(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郑宏宇女士、应明炯先生、张巍先生、阴贺芬女士、赵鸣先生、朱立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闫忠文先生、舒知堂先生、闫丙旗先生、武立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闫丙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六名非独立董事和四名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会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武立东先生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闫忠文先生、舒知堂先生、闫丙旗先生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止。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在第二届董事会选举生效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郑宏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7月出生,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材料与元器件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0年8月至2014年4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第十三研究所专业部技术干部、副主任、主任、副总工程师、副所长等职务;2014年4月至2016年7月,任中国电科质量安全与社会责任部副主任;2016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国电科经济运行部副主任;2017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7年11月至2021年1月,兼任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兼任天津空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1月至今,兼任中国电科第十八研究所党委书记;2024年2月至今,兼任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理事长;2025年9月至今,兼任中国电科产业基础研究院(中国电科第十三研究所)党委书记、中电国基北方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1年11月至今,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郑宏宇女士通过天津景鸿瑞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0.11%,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应明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3月出生,毕业于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89年7月至2021年9月,历任中国电科第十一研究所干部、副主任、主任、副所长;2012年3月至2020年5月,任北京波谱华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4月至2023年2月,任北京华北莱茵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5月至2021年10月,任中电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任北京雷生强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9月至2022年11月,任中电科真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5月至今,任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理事长。2022年12月至今,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应明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 张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4月出生,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处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87年9月至2018年6月,历任中国电科第五十三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科技处副处长、规划发展部主任、第五事业部主任、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主任、科技发展部主任、副所长、国防重点实验室主任;2018年6月至2020年4月,任中国电科第二十七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2020年4月至2020年8月,任中电科新防务技术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中国电科第二十七研究所党委书记。2020年8月至2022年9月,任中国电科第五十三研究所所长、党委副书记;2022年9月至2025年6月,任中国电科第五十三研究所所长、党委副书记,兼任中国电科第二十七研究所党委书记。现任中国电科第五十三研究所法定代表人,2025年11月至今,担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巍先生直系亲属(子女)通过天津景源瑞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18%,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 阴贺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1月出生,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86年7月至1988年7月,任电子部财务司科研事业财务处科员;1988年7月至1991年6月,历任机电部经济调节司事业财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1991年6月至1993年6月历任中电总公司财务局事业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3年6月至1998年8月,历任电子部经济调节与国有资产监督事业财务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1998年8月至2002年4月,历任信息产业部军工电子局综合处副处长、副处长(正处级);2002年4月至2024年5月,历任中国电科财务部资金处处长、主任助理、副主任、高级专务、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2016年7月至2022年8月,任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2024年5月,任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电科核心技术研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中电科审计事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阴贺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 赵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6月出生,毕业于重庆大学检测技术及仪器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1992年7月至2016年10月,历任中国电科第二十研究所工程师、团委书记、党委工作部副部长、部长、党政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所长助理兼党委工作部主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6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电科第三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2018年6月至2021年8月,任中国电科第二十研究所党委书记;2018年10月至2022年11月,历任中电科西北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任中电科新防务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11月至今,任中电天奥有限公司董事,中电科新防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赵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 朱立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8月出生,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测试计量技术与仪器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90年7月至2023年12月,历任中国电科第十八研究所研究室技术干部、副主任、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所长、党委副书记;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7月至2021年5月,兼任上市公司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877.SH,现已更名为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朱立宏先生通过天津景鸿瑞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0.1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闫忠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12月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通信与信息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1984年8月至1999年6月,历任原航天工业部第五研究院第501设计部研究室技术员、助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室副主任;1999年7月至2002年6月,任东方卫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6月至2010年11月,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501部研究员、科技处处长、总体部副部长、航天五院经营投资部部长;2010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中国卫星(600118.SH)总裁;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任航天神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任海量数据(603138.SH)公司总裁;2019年5月至2026年5月,任海量数据(603138.SH)公司董事长;2021年5月至今,任合众思壮(002383.SZ)独立董事;2026年3月,任北京天圣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闫忠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舒知堂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执业律师。1988年7月至1992年10月,任湖北省襄樊市科委干部;1992年10月至2006年12月,历任平安保险、泰康人寿襄樊中心支公司培训主管、营销部经理、襄樊杜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航天普霖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等职务;2007年2月至2017年3月,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2017年3月至今,任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创始合伙人;2013年11月至2020年6月,曾任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2025年1月,曾任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嘉楠科技(NASDAQ:CAN)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舒知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 闫丙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2月出生,毕业于洛阳工学院工业会计专业,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1991年7月至1994年3月,任郑州模具厂会计;1994年3月至2000年9月,任河南豫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00年9月至2007年7月,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年7月至2013年8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13年至今,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16年7月至2022年5月,曾兼任中科曙光(603019.SH)独立董事,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曾任中科曙光(603019.SH)监事;2017年10月至2023年10月,曾兼任三孚股份(603938.SH)独立董事,现兼任焦作科瑞森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诺思格(301333.SZ)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闫丙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 武立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4月出生,毕业于南开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教授。1993年7月至1997年7月,任青岛金属材料集团总公司办公室秘书;2000年7月至今,历任南开大学商学院教师、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副院长;2018年8月至2023年12月,曾兼任天津市国资委市管企业外部董事;2024年6月至今,兼任辽宁振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1月至今,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武立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818 证券简称:电科蓝天 公告编号:2026-015
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2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科七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7日
至2026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7月1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科七路6号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登记资料须在2026年7月24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需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电话及“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资料(地址见“六、其他事项”)。登记资料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登记资料所有原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非现场登记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参会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公司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科七路6号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2-23721226
电子邮箱:dshbgs@lantiantech.com.cn
邮政编码:300392
特此公告。
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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