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58版)
3.整体组合历史损失率与计提比例对比
以历史损失率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测算坏账损失与报告期末公司计提坏账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经测算,报告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的坏账比例显著高于按历史损失率计算的坏账比例。
4.基于客户属性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充分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迁徙并非客户信用违约、偿付能力不足所致,而是属于财政结算流程下的正常情形。公司国内主要客户为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为事业单位,款项资金来源于财政专项拨款,具备刚性偿付保障,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极低。公司账龄向后迁移,主要受财政预算审批、集中结算周期等客观程序性因素影响,不代表客户履约及还款能力出现问题。
5.基于历史核销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充分
从实际坏账损失情况来看,公司历史上应收账款核销金额规模极小,2024年核销应收账款1万元,2025年核销应收账款3万元。公司实际发生的信用损失水平较低,公司7.56%的应收账款组合计提比例具备充分性与审慎性。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
同行业可比公司组合计提坏账计提比例以及应收账款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上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2025年度报告披露数据。
1.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由上表可见,公司7.56%的组合坏账计提比例,较同行业平均值高出1.17个百分点,且高于全部可比公司的计提水平,计提力度高于行业平均,公司会计处理更为审慎。
2.账龄结构优于同行业,信用风险更低
公司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低于同行业平均3个百分点;2-3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低于同行业平均2个百分点,对应1年以内短账龄应收款项占比更高,整体账龄更短,理论信用风险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3年以上账龄占比仅略高于行业平均1个百分点,且该部分应收款项整体占比仅3%,对整体信用风险的影响程度极低,不改变账龄结构整体更优的结论。
综上,公司在自身账龄结构更优、理论信用风险更低的前提下,仍采用高于同行业平均的坏账计提比例,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标准更为严格,计提充分性具备坚实支撑。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一) 年审会计师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被审计单位应收账款及账龄明细,了解1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情况及长账龄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并复核账龄划分的准确性;
2.了解被审计单位对不同客户的信用期设定情况;
3.向大额长账龄客户进行函证,并检查大额销售及结算相关合同、收入确认单据及回款情况,确认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4.复核被审计单位包括账龄迁移计算过程在内的坏账计提过程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进行比较。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基于我们为成大生物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于2025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关于应收账款相关问题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执行的上述审计工作中获取的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一致。
问题8关于预付款项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2,414.5万元,同比增加1.9%。其中1年以内款项2,387.43万元,占比98.88%。期初2年以上账龄预付款余额截至期末已清零。
请公司:(1)列示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对象的名称、是否为关联方、交易背景和款项形成原因、定价依据、付款进度安排,并结合行业惯例、采购周期说明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账龄结构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提前付款、预付比例异常等情形;(2)说明期初2-3年、3年以上账龄预付款项在报告期内的具体处理情况,包括交易对象、是否已收到货物、服务或已收回款项并完成结算、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及合规性。
【回复】
一、列示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对象的名称、是否为关联方、交易背景和款项形成原因、定价依据、付款进度安排,并结合行业惯例、采购周期说明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账龄结构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提前付款、预付比例异常等情形
(一)公司预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结合行业惯例、采购周期说明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账龄结构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提前付款、预付比例异常等情况
公司的预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中有四家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能源供应商。在能源行业,根据行业惯例,下游客户通常需预付一至两个月的费用,方可确保其在用能高峰或供应紧张期间仍能获得稳定、持续的能源供给,从而保障公司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与运行稳定。另一家供应商为公司临床试验服务商,通常情况下,公司亦需先向该服务商支付相应款项,方可获得其提供的相关服务。
综上,公司预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账龄全部为一年以内,账龄结构合理,不存在提前付款、预付比例异常等情形。
二、说明期初2-3年、3年以上账龄预付款项在报告期内的具体处理情况,包括交易对象、是否已收到货物、服务或已收回款项并完成结算、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及合规性
(一)报告期期初两年以上账龄预付款处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会计处理依据及合规性说明
1.会计核算基本原则
公司预付款项核算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既定会计政策: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的款项,在对应服务尚未交付、相关成本尚未实际发生时,作为预付款项列报;待服务完成并验收、相关经济利益已实质消耗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按服务实际用途结转至对应会计科目。
2.结转处理的具体依据
供应商21为公司提供设备升级改造服务,服务已于报告期内完成,该笔预付款项转入固定资产;
供应商22为公司提供研发项目临床试验相关服务,服务已于报告期内提供完毕,该笔预付款项转入研发费用;
供应商23为公司提供办公网络维修及维护服务,服务已于报告期内提供完毕,该笔预付款项转入管理费用;
供应商24为公司提供办公网络拓展带宽及后续服务,服务已于报告期内提供完毕,该笔预付款项转入管理费用;
供应商25为公司提供研发项目的项目资料翻译服务,服务已于报告期内提供完毕,该笔预付款项转入研发费用;
上述预付款均在公司接受到相关服务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入对应会计科目。
3.合规性结论
综上,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关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的相关规定,与公司一贯执行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相关会计处理合法合规。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一)年审会计师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被审计单位预付账款明细,了解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对象情况;
2.对前五名预付账款对象工商信息进行查询,并与被审计单位关联方清单进行对比,分析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了解相关交易形成的背景,并检查相关采购合同及付款结算单据,对大额预付账款对象进行函证,确认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4.了解行业管理及采购周期情况,分析被审计单位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账龄结构的合理性;
5.检查大额长账龄预付账款在报告期内的相关合同约定、签收及结算相关单据及会计处理。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基于我们为成大生物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于2025年公司的预付款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关于预付款项相关问题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执行的上述审计工作中获取的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一致。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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