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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7月13日,公司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胡雄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8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6名为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名单为:胡雄光、郑建军、陈林、刘建明、茹水强;候选人简历附后,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从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会议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确定为本次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与会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一致同意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1、《提名胡雄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提名郑建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提名陈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提名刘建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提名茹水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为:黄磊、陈昊奎、张伟丽,候选人简历附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从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会议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确定为本次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与会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一致同意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2.1、《提名黄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提名陈昊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提名张伟丽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将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同步修订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统筹公司战略规划、重大经营决策研讨、可持续发展与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相关事项等工作,契合监管要求与企业长期发展需要,同意将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同步修订《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战略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有关规则以及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以下4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表决情况如下:

  5.1《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4《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中的5.1与5.2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雄光先生,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9月至1991年9月在重庆大学冶金及材料工程系热能工程专业进行大学本科学习;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在重庆大学冶金及材料工程系钢铁冶金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1994年7月至2024年12月,任职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至2026年1月任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6年1月至今任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郑建军先生,195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1973年至1977年,在上海机械学院自动化仪表专业进行大学本科学习;1999年至2001年,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进行研究生学习。1978年至2006年,在北京一轻研究所工作,曾任副所长、所长等职务;2000年至2011年,在北京兴大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自2011年12月至2023年7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2023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荣誉董事长、执行董事,太原大豪益达电控有限公司董事。

  陈林先生,1980年12月出生,全日制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大学学历,在职教育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专业,经济学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陈林先生自2002年起参加工作,先后就职于北京义利食品公司、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一轻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北冰洋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有限公司。2023年3月至2023年7月,任职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营销总监、品牌与营销管理部部长,食品集团董事长,北冰洋公司董事长,双合盛公司董事长;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任职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营销总监、品牌与营销管理部部长,食品集团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双合盛公司董事长;2023年12月至2025年1月,任职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营销总监、品牌与营销管理部部长,食品集团党总支书记、董事长;2025年1月至2025年11月,任职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营销总监,食品集团党总支书记、董事长;2025年11月至今,任职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投资管理部部长。

  刘建明先生,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讲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96年至1999年,在北京市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进行在职大学学习。2000年至2003年,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毕业。1985年至2005年,先后担任北京一轻技术学校教师、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2005年至2014年,担任北京一轻高级技术学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14年至2021年,担任北京轻工技师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纪委书记。2021年至今,担任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茹水强先生,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至2000年在中国农业大学应用电子技术专业进行大学本科学习。2024年9月至2026年6月,就读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0年7月至2005年2月,北京机电研究所自动化中心工程师,2005年3月至2009年11月担任北京兴大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工程师;2009年12月至2014年12月,历任本公司驱动器产品研发部副经理、刺绣机电控事业部研发总监、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担任诸暨轻工时代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至2025年10月担任威尔克姆大豪(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0年1月至今担任大豪明德智控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苏州特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浙江大豪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太原大豪益达电控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6月至今任天津大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2年8月至今担任北京兴汉网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黄磊先生,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产业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1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交通大学,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二级教授、工程研究院副院长、物流研究院副院长;曾任国家大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专家组成员;教育部第二届教育信息化专家组成员。2014年4月至2020年7月任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2026年5月任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联通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担任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昊奎先生,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兰州商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1995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北京浩信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合伙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2024年4月起任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会计,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审计部项目经理,中税税务代理有限公司客服部负责人,北京卓欧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副总裁兼运营总监,浙江天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兼子公司执行董事,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伟丽女士,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7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中国执业律师。2011年起至今任职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合伙人。现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注于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境内外并购、私募股权投资等证券法律业务。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拟将原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同步调整该委员会工作职责。调整后委员会主要统筹公司战略规划编制、重大经营事项研讨、可持续发展及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相关管理工作。据此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对应相关条款。

  2、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拟增设副董事长岗位;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规定设立职工代表董事,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

  3、其他主要修订情况详见附件《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章程修订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附:《章程修订对照表》

  

  说明:

  1、因新增第三条,后续章程条款编号相应变更,不逐一列示。

  2、引用条款序号变更,因章程新增第三条,后续条文引用的条款序号也相应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29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9日

  至2026年7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请见2026年7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内容将另行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于2026年7月23日至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者,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投资部收到传真或信函为准。

  2、个人股东会议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等。

  3、法人股东会议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晓军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00015

  电话:010-59248942、010-59248923

  传真:010-59248880

  电子邮箱:zqb@dahaobj.com

  3、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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