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6-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239人,代表股份数1,033,752,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68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3人,代表股份数997,870,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35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236人,代表股份数35,881,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31%。
(2)公司12名董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秘书等5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说明:
1.议案1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刘丙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三、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中,公司对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关于议案1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继红、赵怀亮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6-04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7月13日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2.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同意在2026年7月13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结束后召开本次会议。
3.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14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11人,视频参会董事2人,授权委托参会董事1人,独立董事潘士远先生、刘柏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董事陈铁志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董事秦音女士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等5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会议豁免提前通知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并同意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本次会议。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丙球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刘丙球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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