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33版)
4、贸易业务模式分析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关于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的判断标准,对各类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分别说明如下:
(1)常规进出口及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总额法确认收入
本部分贸易业务,公司以主要责任人身份从事交易,故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具体判断依据如下:
1)控制权评估
公司分别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独立签订购销合同,是各自合同的唯一履约主体。公司买断货物,取得货物法定所有权,能够主导货物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针对境外进口货物,公司通过租赁外部仓储场地完成货物入库管理,货物入库后权属归公司,出库需公司出具提货单,形成了完整的货权控制证据链。
2)辅助判断迹象
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货物毁损、灭失、质量瑕疵等引发的赔付责任,全部由公司先行向上下游承担。上游仅与公司结算,下游仅向公司主张履约权利。从客户角度看,公司是交付商品的首要责任人。
承担存货相关风险:运输途中货损、仓储保管风险、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货物跌价风险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不存在“即时过手”或“瞬时控制权”的情形。
拥有自主定价权:公司自主与上游谈采购价、与下游谈销售价,购销价差归公司所有。定价不受上游或下游的指令限制,且不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或指定价格的情形。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由公司全额承担,这与仅赚取固定佣金的代理模式有本质区别。
承担信用风险:公司先行以自有资金向上游预付或现款采购,下游回款后回笼资金。账期由公司自主谈判,下游逾期付款、坏账损失全部由公司承担。承担客户信用风险也是总额法支持性证据之一。
综合上述事实,公司在商品转移给客户之前已取得商品控制权,能够主导商品使用并承担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因此属于主要责任人,应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2)国内棉纱、染化料、煤炭类贸易业务——净额法确认收入
本部分业务,公司在交易中实质上为代理人身份,故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具体判断依据如下:
1)未取得商品控制权
在该类业务中,公司不再参与货物保管、运输流程,仓储、运输由上游供应商负责。货物直接由上游供应商发往下游客户,公司不经历“先收货、再发货”的实物流转环节,未实际取得对货物的控制权。货物在转移给客户前,公司从未实质占有或管理过该等货物。
2)辅助判断迹象
未承担主要责任:货物质量、交付纠纷由上游供应商承担主要责任,公司仅协助协调,不承担货损赔付主责。客户在发生质量问题时,主要追究对象实际上是上游供应商而非公司。
未承担存货风险:公司不承担仓储损耗、运输货损风险,也不承担货物价格波动风险。此类业务通常采用“以销定采”模式,无自主备货和承担库存跌价的情形。
定价权受限:该类业务通常以固定价差或佣金形式获取收益。若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或销售价格按上游采购价加固定比例确定等情形,则表明公司不具备完整的自主定价权,仅赚取确定的通道费用或服务费。
公司在交易中不承担商品的主要责任、存货风险,且定价权受限,商品直接由上游向下游转移,公司仅协调服务。因此,公司在该类业务中未取得商品控制权,属于代理人,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一)外销收入真实性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审计结论
1、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
(1)内部控制了解与测试
访谈业务人员、财务、储运部人员,了解外销销售流程,选取样本执行穿行测试,对签订合同、出库、发货、报关、收款等关键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判断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2)外销收入发生检查
针对报告期外销收入实施分层抽样核查,对前五大外销客户单笔交易超过150万的凭证进行检查,对中小金额外销交易采取随机抽样方式核查。获取销售合同、销货附单、报关单、提单、发票等原始凭证,与账面收入确认情况进行核对,验证账面记录与实际业务是否一致。
(3)境外客户独立函证程序
选取报告期内外销交易金额重大、期末应收账款余额重大的境外客户,实施独立第三方函证程序,全程控制函证收发流程,核实报告期外销交易发生额及往来余额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告期内前十大外销客户均已收到有效回函,无重大差异。
(4)资金流核查
获取公司外汇管理局出口收汇申报明细,将申报数据与公司外币银行账户流水、外币账户借方发生额、应收账款贷方发生额进行逐笔交叉核对,核查外销货款资金流入的真实性、匹配性,核实资金流水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5)出口退税数据核对
以报告期内确认的外销收入明细账作为总体样本。随机抽取样本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查询报关单号的通关时间、结关状态等信息。获取公司出口退税申报明细,与账面外销收入记账明细核对,核对报关品名、数量、金额与账面确认收入是否一致。
(6)期后回款检查
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外销收入回款样本,获取期后外汇回款银行回单、结汇单据等资料,检查核对外销收入货款已实际回笼,佐证外销交易真实发生。
2、获取的审计证据
(1)获取外销销售合同、发票、销货附单、报关单、提单等原始资料
(2)对境外客户进行发函,并取得回函
(3)获取外币户银行流水、外汇管理局申报明细、出口退税申报明细等资料
(4)获取期后回款银行回单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外销收入会计处理的说明,与我们执行华纺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二)贸易业务真实性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审计结论
1、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
(1)内部控制测试与业务了解
了解、测试并评价与销售、资金管理等贸易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访谈业务、财务人员,了解主要业务模式、定价政策、货物流转和资金流转情况。
(2)商业背景与合理性分析
审查贸易活动是否有真实的商业理由,交易商品是否真实存在,并与企业主业关联度如何。
(3)“四流”单据交叉核验
将合同流、货物流、票据流、资金流的单据进行逐笔核对。
检查合同条款:分析购销合同是否存在条款过于简略、无质量交付标准、权利义务不对等、价格明显偏离市场等异常情况。重点比对采购与销售合同,看是否在相近时间签订,条款(如交付方式、付款条件)是否高度一致,形成“背靠背”合同。
审查货物流转:审查仓储、运输单据(如提货单、仓单、物流运单),并关注其时间、地点、数量、规格是否合理,单据签署人字迹是否高度相似等。
核查资金流水:检查银行回单、对账单,核对付款方、收款方、金额、日期是否与合同和账面记录一致。分析是否存在异常的收付款安排。
验证票据信息:核对增值税发票的开票方、受票方、金额、货物名称是否与合同、货物流转一致。
(4)独立函证程序
对本期大额贸易采购供应商、贸易销售客户独立发函,函证本期交易发生额、往来款项余额,确认交易金额及往来余额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2、获取的审计证据
(1)内部控制制度文件、业务流程图、关键控制节点的执行记录(如审批单)、访谈记录。
(2)购销合同、采购进项发票、销售销项发票、采购入库单、销货附单
(3)上下游收付款银行回单
(4)供应商、客户询证函回函
(5)货物签收单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贸易收入会计处理的说明,与我们执行华纺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三)收入确认准确性审计程序、审计证据、审计结论
1、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内控
对收入确认的相关内部控制设计进行了解、评价,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流程运行的有效性;
(2)合同检查
获取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对合同关键条款进行检查,主要包括对发货及验收、付款及结算等信用政策、退换货政策等条款的检查,评价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收入发生检查
对收入进行抽凭检查,核查销售合同、销货附单、报关单、提单、签收单、发票等原始凭证,与账面收入确认情况进行核对,评价收入确认是否与会计政策一致。
(4)交易及余额函证程序
对报告期内交易额大额、期末大额应收客户实施独立发函,确认交易金额及往来余额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5)收入完整性检查
选取报告期12月期末关键期间的全部销货单据,逐笔追踪核对至销售发票、记账凭证、收入明细账,核查所有已发生的销售业务均已完整入账,无业务漏记、单据跳号、未记账、少计收入等情形。
(6)收入截止性测试
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各1个月大额收入样本,核对报关日期、提单日期、签收日期与记账入账日期,核查是否存在跨期提前/延后确认收入。
(7)交易商业实质核查
获取客户工商登记、营业范围及公开披露信息等资料,取得中信保投保保单,结合相关支持性文件,核查关联销售的真实性、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2、获取的审计证据
(1)公司收入会计政策说明
(2)重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发票、销货附单
(3)客户询证函回函
(4)报关单、提单台账、收入明细账
(5)中信保投保保单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外销收入准确性的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华纺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二、关于存货减值。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末,存货账面价值78,122.12万元,其中库存商品57,779.88万元,原材料15,365.08万元。报告期内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736.90万元,主要系库存商品减值计提金额进一步上升,其中1年以内库存商品较上年跌价比例上升6.91%,增加计提存货跌价3,370.19万元;5-10年库存商品较上年跌价比例上升50%,增加计提存货跌价1,107.96万元。根据相关公告披露的跌价计提方法,原材料与在产品分别依据库龄与预期售价计提跌价;库存商品1年以内的一等品采取可变现净值,1年以内的降等品及1年以上的一等品因产品高度客户定制化、无市场可参考价值,依据库龄计提跌价。
请公司:(1)分产品类别列示期末存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类别的主要构成、账面余额、库龄分布、跌价准备金额及计提比例,说明存货库龄结构变化趋势及长库龄存货形成原因;(2)结合划分“一等品”与“降等品”的具体质量标准及判定程序等,详细说明不同存货类别采取不同跌价计提方法的具体依据、计提比例;结合“1年以内的降等品及1年以上的一等品”的处理机制、交易价格等,说明未按照可变现净值计提跌价的合理性,依据库龄计提跌价是否审慎,是否存在主观选择跌价计提方法调节减值金额的情形;(3)对于依据库龄计提跌价的,逐项列示各库龄段所对应的跌价计提比例,说明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具体考量因素;对于依据可变现净值计提的,说明可变现净值的具体测算过程,包括预计售价的确定依据、至完工尚需发生的成本、预计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等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并说明相关参数较往年是否存在较大变动及原因;(4)补充披露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方法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结合原材料价格走势、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在手订单情况、长库龄存货前期跌价计提情况等,说明本期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大幅上升的原因,是否存在前期减值计提不及时、不充分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分产品类别列示期末存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类别的主要构成、账面余额、库龄分布、跌价准备金额及计提比例,说明存货库龄结构变化趋势及长库龄存货形成原因;
1、华纺股份存货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
(1)原材料
华纺股份的原材料主要构成包括:坯布、面料、辅料及其它,其中主要以坯布与面料为主,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元
坯布与面料采购采取订单制,根据客户所下订单制定采购计划和生产时间,公司存货正常流转周期为3个月,辅料及3个月内的原材料坯布、面料属于正常订单使用中,库存积压较少,不存在跌价,故不计提跌价准备,超过90天开始计提跌价准备,其账面余额、库龄分布、跌价准备金额及计提比例如下:
①坯布
单位:元
②面料
单位:元
(2)库存商品
华纺股份的库存商品包括自制商品与外购商品,其中以自制商品为主,产品类型主要系印染品等,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对库龄1年内的一等成品参照合同价计算可变现净值计提跌价,库龄超过1年的一等成品和降等品按照库龄计提跌价,2025年度账面余额、库龄分布、跌价准备金额及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元
(3)在产品
华纺股份的在产品均为投入生产的坯布与面料及其助剂,其中坯布与面料以其合同价作为预期售价,以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最近期生产成本预算资料为基础,预计至完工时尚需发生的成本,以此计算可变现净值计提跌价准备,同时针对特殊订单(比如转单)及服装缝制在产品用相应成品库的平均跌价率计提跌价准备,其余相关助剂辅料等属于正常订单使用中,不存在跌价,故不计提跌价准备,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4)委托加工物资
华纺股份的委托加工物资期末余额7,787,483.58元,均为委托外部单位加工后收回的坯布与面料,属于正常订单使用中,不存在跌价,故不计提跌价准备。
2、存货库龄结构变化趋势及长库龄存货形成原因
(1)原材料中坯布与面料库龄结构变化趋势
①坯布
单位:元
②面料
单位:元
③其余辅料均为一年以内库龄,其中2025年度账面余额22,531,855.62元,2024年度账面余额29,932,215.70元,库龄较上年减少24.72%。
(2)库存商品库龄结构变化趋势
单位:元
(3)在产品与委托加工物资均为一年以内库龄,变化趋势如下:
单位:元
(4)长库龄形成原因
华纺股份存货长库龄部分形成原因主要包括:
①因为产品生产之后有瑕疵降等,不再销售给原客户;
②每批订单为确保足额供应,通常会额外生产微量同批次尾单,以免产生次品影响订单供应,最终未销售部分的尾单累积形成库存;
③未及时销售的订单等情形。
形成未及时销售情况的主要原因包括超产的尾单堆积、降等品未及时处理等情形,而由于华纺股份订单均为客户订制,特殊品种剩余后其他订单,该部分存货并非直接废弃,后续会寻找合适买家并销售处理。
(二)结合划分“一等品”与“降等品”的具体质量标准及判定程序等,详细说明不同存货类别采取不同跌价计提方法的具体依据、计提比例;结合“1 年以内的降等品及1 年以上的一等品”的处理机制、交易价格等,说明未按照可变现净值计提跌价的合理性,依据库龄计提跌价是否审慎,是否存在主观选择跌价计提方法调节减值金额的情形;
1、不同存货类别采取不同跌价计提方法的具体依据、计提比例
库存商品分为一等品与降等品,分类标准系严格依据华纺股份印染产品质量管理规定,判定程序为通过相关质检部门验收确定,其中:一等品1年以内依据合同价作为预期售价计算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一等品库龄为1-2年的存货,因其可能存在样式过时或市场偏好变化,售价需给予一定折扣,参考历史销售折扣率确定计提比例为15%;库龄为2-3年的存货,积压风险进一步上升,预计售价折扣加大,参考行业惯例及历史变现经验计提比例为20%;库龄为3-4年的存货,持有成本(仓储、管理)持续累积,处置费用增加,侵蚀可变现净值,因此确定的计提比例为25%;库龄为4-5年的存货,市场需求极低,需大幅折价促销,参考过往长库龄产品的平均折价率等因素,确定计提比例为30%;库龄为5-10年的存货,更趋于接近丧失使用价值或市场价值,可回收金额为极低价处理的可能性更高,因此确定的计提比例为80%;10年以上计提比例为100%;降等品1年以内计提比例90%,1年以上计提比例100%。
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的制订,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关于可变现净值测算的规定,库龄越长,可变现净值越低,且各比例系基于公司历史销售折扣率、长库龄产品处置损失率等历史经验数据,结合纺织印染行业通行做法的设定。
2、未按照可变现净值计提跌价的合理性
1年以上一等品和降等品因成品均为订单式生产,产品高度定制化,不存在公开活跃市场,其中长库龄一等品的产生,本身系原有订单取消或剩余尾单,这意味着与之对应的原合同价已失效,且无法从市场上获取同类产品的可比售价,故1年以上一等品及降等品未按照可变现净值计提跌价,依据其库龄计提跌价;降等品,则因整体上质量已存缺陷,变现路径窄,大多只能向特定客户市场处理,价格偏低,所以初始计提比例更高,故对于一等品和降等品按照两种跌价比例计提。故不存在主观选择跌价计提方法调节减值金额的情形。
(三)对于依据库龄计提跌价的,逐项列示各库龄段所对应的跌价计提比例,说明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具体考量因素;对于依据可变现净值计提的,说明可变现净值的具体测算过程,包括预计售价的确定依据、至完工尚需发生的成本、预计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等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并说明相关参数较往年是否存在较大变动及原因;
1、依据库龄计提跌价的跌价计提比例、确定依据及具体考量因素
依据库龄计提跌价的原因为1年以内的在产品均为当年新增的订单合同价格,因此“预计售价”有可靠、可验证的来源。但库龄超过1年,在定制业务模式下,该部分存货需考虑依据其现有订单是否能够继续完成,依据其现有订单合同价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不再充分,同时因无公开市场,没有任何同类产品的可比报价,无法取得其可变现净值,故采取库龄计提跌价准备。
具体库龄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1)原材料
原材料辅料及3个月内的原材料坯布、面料属于正常订单使用中,库存积压较少,不存在跌价,故不计提跌价准备,超过3个月开始计提跌价准备,其中库龄大于3个月小于1年计提比例10%,1年到2年计提比例30%,2年到3年计提比例60%,3年以上计提比例100%。
(2)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分为一等品与降等品,分类标准系严格依据华纺股份印染产品质量管理规定,判定程序为通过公司质检部门验收确定,其中一等品1年以内的库存商品依据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余一等品及全部降等品依据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依据库龄计提跌价的跌价计提比例具体如下:
一等品:
降等品:
2、对于依据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具体测算过程,包括预计售价的确定依据、至完工尚需发生的成本、预计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等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
依据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存货包括库存商品中的一年以内一等品以及在产品。
(1)预计售价的确定依据:
①1年内一等品按照合同价作为预期售价计算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原因系1年以内的存货,对应未执行完毕的销售合同,这个价格是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售价,用这个价格测算可变现净值,符合准则对“预计售价”确定性的要求。同时正因为产品是高度定制的,在库存货均为与相应销售合同一一对应专项生产的,合同价即这批货唯一的售价,不存在市场可比价格,该项经客户确认的合同价即其真实市场价格,不存在采用市场均价可能带来的高估或低估风险。
②在产品同1年内一等品一致,参考其合同售价计算可变现净值,无法取得相应订单等类似情形(如生产出现问题需等待再生产的)再参照相应库存商品平均跌价率计算跌价。
(2)至完工尚需发生成本的确定依据:该情形仅涉及在产品,系以2026年1月份及2月份华纺股份当期成本明细表中的总成本作为其确定依据。
(3)预计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的确定依据:依据本年度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确定其销售费率,并以此计算相应订单存货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
3、存货跌价准备相关参数较往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原材料跌价准备变动情况及原因
1)原材料跌价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元
① 坯布
单位:元
②面料
单位:元
2)原材料跌价准备变动原因
原材料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范围包括坯布与面料,本年较上年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1,415,692.21元,变动率约7.03%,主要原因为大于90天小于1年的坯布与面料较上年结存有所增加,进而导致计提金额上升。
(2)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变动情况及原因
1)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元
2)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变动原因
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范围包括全部自产商品及外购商品,本年较上年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8017.18万元,变动率约49.99%,原因包括计提跌价比例上升与长库龄存货增加影响,主要系1年以内变动系本年度受销售订单单价下滑影响导致其部分产品可变现净值降低,进而使当期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上升;5-10年考虑其库龄跨度大、长库龄存货变动小,且当期长库龄存货销量不高,故其存货跌价准备损失率较上年提高,导致当期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上升。
(3)在产品跌价准备变动情况及原因
1)在产品跌价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元
2)在产品跌价准备变动原因
在产品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范围为全部生产车间产品,本年较上年减少4.86%,波动较小,减少原因为本年在产品账面余额较上年减小。
(四)补充披露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方法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结合原材料价格走势、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在手订单情况、长库龄存货前期跌价计提情况等,说明本期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大幅上升的原因,是否存在前期减值计提不及时、不充分的情形。
1、存货跌价计提方法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
不存在显著差异,目前同类纺织企业存在依据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形:
(1)存货跌价计提方法出现差异是由于业务模式特殊性所致
对于部分同行业印染纺织公司采用可变现净值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而公司主要采用库龄法,其原因系由公司独特的业务模式决定。华纺股份的产品均为按客户订单生产的定制化印染产品,具有高度个性化、非标化的特征,不存在公开活跃的交易市场,对于其一年内的一等品有合同约定,可以按照可变现净值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一年以上一等品及降等品无合同约定,且多为满足客户需求而定向开发生产,产品不具有市场通用性,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丧失按照正常售价实现经济利益的能力,故公司按照历史经验结合存货库龄判断可变现净值,基于库龄方法计提跌价。
(2)部分同行业采用库龄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查阅公开披露信息,同行业中采用库龄法的案例如下:
箭鹿股份(430623):对库存商品按照库龄计提跌价准备,1年以内5%、1-2年20%、2-3年50%、3年以上80%-100%;
海澜之家(600398):对不可退货存货按库龄计提,2年以内0%、2-3年70%、3年以上100%;
地素时尚(603587):按库龄计提,1年以内0%、1-2年30%、2-3年50%、3年以上100%。
上述案例表明,在产品定制化程度高、品种规格繁多、长库龄存货缺乏活跃市场报价的情形下,采用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损失率均有所不同,故对于一年以上无市场可比价格的长库龄存货,我们认为其库龄本身,对公司来说就是反映其可收回性最客观的信息。相较于这几家公司,本公司每一批存货均有对应客户订单背景,并非面向公开市场的标准化产品,虽然原订单取消或为尾单,但印染布作为中间产品,后续仍可继续销售,并且印染布不像服装受时尚周期影响,其物理属性决定了存放数年仍可使用,价值衰减速度慢于品牌服装,故并未对全部长库龄均全额计提。
2、结合原材料价格走势、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在手订单情况、长库龄存货前期跌价计提情况等,说明本期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大幅上升的原因,是否存在前期减值计提不及时、不充分的情形。
公司面料产品销售价格与原料坯布变动情况表
公司家纺产品销售价格与原料坯布变动情况表
公司花布产品销售价格与原料坯布变动情况表
对比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走势以及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产品价格随市场变化而波动,整体波动幅度不大。
公司26年在手订单比较充足,产销处于比较平衡状态,未出现大幅波动。
涉及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上升的存货仅库存商品,原因为本年度我们对1年以内一等品库存商品按合同价测算其可变现净值时发现其本年较上年下降,损失率为14.17%,基于风险随库龄递增的原则,那么对于库龄更长、无当期订单覆盖的存货,其预期可收回性必然更差。因此,我们将1-2年库龄段的损失率确定为15%,1-2年库龄段以上依此类推调高后续各段比例。这是一个由近及远、依据当前最新基准客观推演的结果,确保了风险定价的连贯性。
两年计提比例及变动分别如下:
注:5-10年考虑其库龄跨度大、长库龄存货变动小,当期长库龄存货销路不畅、销量不高,故预估其价值将大幅度衰减,存货跌价准备损失率较上年大幅度提高,导致当期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上升。
另外从库龄结构看,本期末2年以上各区间存货余额较上年明显增加。这表明,尽管我们已在上年末计提了准备金,但实际的去库存能力远未达到预期。
综上,上期计提比例是基于当时的现状作出的最佳估计,当时的数据并未预示本期变动的幅度。本期计提比例的上升,是完全依据本期实际发生的、更低的基准变现率,以及本期观察到的、更高的实际库龄迁徙情况,对存货跌价准备的损失率进行审慎的更新,不存在前期减值计提不及时、不充分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一)分产品类别列示期末存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类别的主要构成、账面余额、库龄分布、跌价准备金额及计提比例,说明存货库龄结构变化趋势及长库龄存货形成原因;
1、核查程序
(1)了解并评价公司与存货管理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期末存货明细表,复核各类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等)的账面余额、库龄分布、跌价准备金额及计提比例,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3)访谈公司财务人员、生产部门员工等各职能部门,了解存货生产情况及其库龄结构的变化趋势、长库龄存货形成的具体原因(如订单取消、尾单积压、产品降等),并评估其合理性。
(4)检查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采用的会计政策,评价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重点关注公司对不同类别存货(如原材料3个月内不计提、库存商品按库龄/可变现净值计提)采用不同计提方法的合理性。
(5)对主要存货类别执行计价测试,检查存货发出成本计价的准确性。
(6)获取并复核公司库龄分析报告的准确性,选取样本检查其库龄划分是否准确。
(7)对于按库龄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评估公司设定的各库龄段跌价计提比例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并重新计算跌价准备金额。
(8)对于按可变现净值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如一年内的一等品、在产品),获取并评价管理层确定可变现净值时使用的预计售价、至完工时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等关键参数的合理性,并检查相关支持性证据(如销售合同等)。
基于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存货库龄结构变化趋势及长库龄存货形成原因的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华纺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二)结合划分“一等品”与“降等品”的具体质量标准及判定程序等,详细说明不同存货类别采取不同跌价计提方法的具体依据、计提比例;结合“1 年以内的降等品及1 年以上的一等品”的处理机制、交易价格等,说明未按照可变现净值计提跌价的合理性,依据库龄计提跌价是否审慎,是否存在主观选择跌价计提方法调节减值金额的情形;1、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公司关于印染产品质量管理的内部规定,了解“一等品”与“降等品”的具体划分质量标准、判定程序及审批流程。
(2)访谈质检部门负责人,了解产品降等的实际执行情况,确认其分类的准确性。
(3)评估公司对不同类别存货(一等品、降等品)采用不同跌价计提方法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关于存货跌价计提的确定要求。
(4)核查公司对于1年以上一等品及降等品未按照可变现净值、而依据库龄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评估其“定制化产品无活跃市场、原有合同价已失效”的解释是否充分、合理。
(5)抽样检查库存商品中长库龄一等品和降等品的形成原因,核实是否存在主观选择跌价计提方法以调节减值金额的情形。
基于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不同存货类别采取不同跌价计提方法的具体依据、计提比例以及不存在主观选择跌价计提方法调节减值金额的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华纺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三)对于依据库龄计提跌价的,逐项列示各库龄段所对应的跌价计提比例,说明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具体考量因素;对于依据可变现净值计提的,说明可变现净值的具体测算过程,包括预计售价的确定依据、至完工尚需发生的成本、预计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等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并说明相关参数较往年是否存在较大变动及原因; 1、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依据库龄计提跌价准备的各库龄段计提比例明细表,访谈管理层关于该比例(如库存商品1-2年15%、2-3年20%等)的确定依据和考量因素,评估其是否反映了存货呆滞程度与变现风险。
(2)对于依据可变现净值计提跌价的存货(1年以内一等品及在产品),执行以下程序:
①预计售价:检查1年以内一等品对应的销售合同或订单,确认预计售价是否基于合同价格;对于在产品,核对预计售价与对应产成品的合同价格是否一致。
②至完工尚需发生的成本:获取公司的成本构成表,评估其在产品至完工时成本测算的合理性,并与历史成本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③预计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复核公司计算销售费率的方法,评估其合理性。
(3)对比分析本年度与以前年度在确定可变现净值时所采用的关键参数(如预计售价、销售费率等),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变动及其原因(如本年销售订单单价下滑),并复核其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影响。
(4)获取并复核公司编制的存货跌价准备变动表,分析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等各项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较上期发生重大变动(如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增加49.99%)的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存货跌价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具体考量因素等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的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华纺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四)补充披露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方法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结合原材料价格走势、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在手订单情况、长库龄存货前期跌价计提情况等,说明本期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大幅上升的原因,是否存在前期减值计提不及时、不充分的情形。1、核查程序
(1)通过网络公开信息,查询并选取与华纺股份业务模式、产品结构相似的印染纺织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其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主要采用可变现净值法),并与公司方法进行对比。
(2)与公司财务人员与生产部门人员沟通,了解公司因“定制化生产、长库龄存货无公开市场可比报价”而主要采用库龄法的原因,评估其特殊性与合理性。
(3)获取公司本年度主要原材料(坯布、面料)的价格走势信息及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分析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变动的关联性。
(4)获取公司期末合同台账,分析在手订单对存货的覆盖情况,并测算针对无订单覆盖的长库龄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检查本期末长库龄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结合获取的信息(如售价、库龄结构等),评估上期计提是否充分、及时,判断是否存在本期通过大额计提调节利润的情形。
基于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存货跌价计提方法不存在显著差异以及不存在前期减值计提不及时、不充分的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华纺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三、关于偿债能力。年报显示,截至2025年末,公司短期借款10.7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9亿元,长期借款1.7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3.39%;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价值5.07亿元,其中受限部分包括保证金、定期存单、冻结资金等合计3.66亿元,占比较大,非受限货币资金余额远低于一年内到期的负债金额。
请公司:(1)逐笔列示截至报告期末主要长短期借款的债权人名称、借款类型、本金余额、借款利率、起止日期、资金用途及对应的还款计划,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逾期、展期等情形,是否存在融资成本显著偏高或其他异常的情形;(2)结合现有可动用的货币资金余额、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未来十二个月内到期的负债金额及经营性现金流情况,量化分析公司短期偿债缺口及流动性风险,说明是否具备充足的偿债资金来源;(3)逐项列示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情况,包括受限金额、受限原因、开户银行名称、受限期限、对应业务背景及保证金比例,并结合自身资信情况,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保证金比例是否处于合理水平,保证金规模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保证金对应的票据是否存在实质为融资性票据的情形,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4)结合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在相关银行的账户开立及存贷情况,说明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形,是否存在货币资金实际被关联方归集、挪用或变相占用的情形,并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潜在限制性安排。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3)(4)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逐笔列示截至报告期末主要长短期借款的债权人名称、借款类型、本金余额、借款利率、起止日期、资金用途及对应的还款计划,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逾期、展期等情形,是否存在融资成本显著偏高或其他异常的情形;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短期借款的债权人名称、借款类型、本金余额、借款利率、起止日期、资金用途及对应的还款计划详见下表:
长短期借款明细表
单位:元
(下转D3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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