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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贵州燃气

  股票代码:60090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293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州燃气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贵州燃气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信金融资产北京公司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参与司法拍卖取得北京东嘉所持贵州燃气无限售流通股138,141,778股。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贵州燃气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贵州燃气无限售流通股138,141,7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87%。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其在贵州燃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大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违约处置等导致减持股份的,若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规定。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取得贵州燃气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8,141,7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8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贵州燃气已于2026年6月30日披露《贵州燃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资产交易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北京东嘉所持贵州燃气138,141,77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7%)进行第二次司法拍卖。

  第二次司法拍卖已于2026年6月27日竞价结束,本次拍卖的股份138,141,778股全部竞价成功,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22,930,522.70元,竞拍成交机构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完成过户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8,141,7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87%。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三、法院裁定文件主要内容

  2026年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出具《(2025)京02执2850号之一》、《(2025)京02执2850号之二》、《(2025)京02执2850号之三》、《(2025)京02执2850号之四》执行裁定书,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已于2026年7月9日收到上述执行裁定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与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三亚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和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文昌和泓投资有限公司、刘江、刘宏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于2026年6月26日至6月27日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被执行人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燃气(证券代码:600903,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138,141,778股股票进行拍卖,买受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911101028013846496)以人民币822,930,522.70元的最高价竞得,并已支付全部拍卖款。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燃气(证券代码:600903,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138,141,778股股票的冻结措施。

  二、被执行人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燃气(证券代码:600903,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138,141,778股股票的相应权利归买受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911101028013846496)所有。上述财产权自本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时起转移。

  三、买受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财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138,141,778股无限售流通股,前期已经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本次权益变动过户登记后,该等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五、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其他权益变动披露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亦未以其他方式交易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3、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裁定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贵州燃气董事会办公室,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6-050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拟发生变动暨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嘉”)所持公司138,141,778股无限售流通股第二次司法拍卖已于2026年6月27日完成竞拍,竞拍成交机构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州燃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中信金融已于近期缴纳完毕拍卖余款并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在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后,北京东嘉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将减少至61,5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以公司截至2026年7月10日总股本1,163,985,110股测算,下同);中信金融将持有公司股份138,141,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7%。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买受人(中信金融)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东嘉所持公司138,141,77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7%)第二次司法拍卖已于2026年6月27日完成竞拍,竞拍成交机构为中信金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燃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中信金融已于近期缴纳完毕拍卖余款并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京02执2850号】。

  因执行上述法院裁定,在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后,北京东嘉及中信金融所持公司权益将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二、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增持方/买受人

  公司名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不适用(分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293号

  主要负责人:张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8013846496

  成立日期:2000-04-24

  营业期限:2000-04-24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股份减少方/出让方

  公司名称: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1,15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瓜乡路10号3号楼一层308室

  法定代表人:于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56711267M

  成立日期:2003-12-08

  营业期限:2003-12-08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及经济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所涉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燃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信金融)》《贵州燃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东嘉)》。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大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违约处置等导致减持股份的,若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规定。买受人(中信金融)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3日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贵州燃气

  股票代码:600903.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瓜乡路10号3号楼一层308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5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上市公司”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贵州燃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下述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56711267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瓜乡路10号3号楼一层308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5层

  通讯方式:010-87819860

  法定代表人:于冰

  注册资本:11,15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8日

  营业期限:2003年12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及经济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东嘉投资未设董事会及监事会,设执行董事兼经理一名,监事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东嘉主要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贵州燃气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贵州燃气138,141,778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拍卖,且已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因执行上述法院裁定,在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后,北京东嘉所持公司权益将发生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前,北京东嘉持有贵州燃气股份199,645,778、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15%;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东嘉持有贵州燃气股份减少至61,50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2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6月6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1,626,72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3,253,44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4,880,16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贵州燃气138,141,778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拍卖,且已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因执行上述法院裁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贵州燃气股份将减少138,141,7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87%)。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贵州燃气已于2026年6月30日披露《贵州燃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资产交易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北京东嘉所持贵州燃气138,141,77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7%)进行第二次司法拍卖。

  第二次司法拍卖已于2026年6月27日竞价结束,本次拍卖的股份138,141,778股全部竞价成功,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22,930,522.70元,竞拍成交机构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北京东嘉近期已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因执行上述法院裁定,北京东嘉所持贵州燃气股份将减少138,141,7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87%)。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LINK Excel.Sheet.12 “C:\\Users\\Think\\Desktop\\北京东嘉减持情况表1.13.xlsx“ “Sheet3!R1C1:R3C8“ \a \f 4 \h  LINK Excel.Sheet.12 “C:\\Users\\Think\\Desktop\\北京东嘉减持情况表1.13.xlsx“ “Sheet3!R1C1:R3C8“ \a \f 4 \h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完成过户后,北京东嘉持有贵州燃气股份减少至61,50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28%。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除本报告书所披露信息之外买卖贵州燃气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裁定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贵州燃气董事会办公室。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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