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接D42版)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下转D44版)

  (上接D42版)

  

  4)供应商年度报告中对销售价格和供应价格的信息披露摘要

  

  (四)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与销售收款、采购付款、生产仓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测试信息技术一般控制以及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信息处理控制;

  (3)结合对莲花控股公司业务模式的了解,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方法和时点是否恰当;

  (4)询问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并结合查询工商登记信息等程序,以确认客户、供应商与莲花控股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对于内销收入,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发货通知单、物流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证据;对于出口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对于贸易业务收入,检查销售合同与采购合同,确认公司在交易过程中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

  (6)选取样本对客户、供应商进行现场走访,核实其与莲花控股公司的交易背景、交易规模、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事项;客户走访的基本信息如下:

  

  (7)选取样本对客户、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函证项目包括对客户的销售金额和应收、预收客户款项余额,对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和应付、预付供应商款项余额;客户函证的基本信息如下:

  

  (8)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实施分析性程序,分析公司营业收入以及毛利率增长是否合理;

  (9)查阅公司2024年及以前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了解公司2024年及以前年度食品制造业务的收入及毛利等信息;

  (10)查阅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年度报告、行业报告、独立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等外部资料,了解报告期的行业发展状况,评估公司业绩变动是否与行业发展及可比公司业绩变动一致;

  (11)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12)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13)检查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核查意见

  (1)公司味精等氨基酸调味品、鸡精等复合调味品、面粉及面制品、料酒等液态调味品等食品制造业务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信息披露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公司从事贸易业务,部分业务在该交易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部分业务在该交易中的身份是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是调味品市场需求增长和莲花品牌市场占有率提升的综合结果,与行业报告、独立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等外部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

  (4)公司毛利率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原料味精等主要原材料供应价格下降,更深层次原因是玉米、煤炭等生产味精的主要原材料、能源价格下降,与主要原料味精供应商的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关于销售费用

  年报显示,公司本期发生销售费用2.89亿元,同比增长52.75%,其中服务费、广告宣传费、市场推广费发生额分别为0.65亿元、0.40亿元、0.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53%、1180.51%、1143.20%。请公司:(1)补充披露服务费、广告宣传费、市场推广费前五名支付对象名称、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具体推广或宣传的内容、形式及效果等,说明报告期内相关费用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趋势;(2)自查支付对象是否涉及公司客户、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是否存在相关资金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补充披露服务费、广告宣传费、市场推广费前五名支付对象名称、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具体推广或宣传的内容、形式及效果等,说明报告期内相关费用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趋势

  1.公司2025年度服务费按支付对象列示的前五名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司2025年度广告宣传费按支付对象列示的前五名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公司2025年度市场推广费按支付对象列示的前五名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4.相关费用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服务费、广告宣传费、推广费(以下简称三项费用)的投入与食品制造业务收入的关系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三项费用同比增长的原因说明

  2025年度,公司食品制造业务收入较2024年度增加6.61亿元,增长25.98%;与此同时,公司三项费用总额同比增加7,841.89万元,三项费用占食品制造业收入比例由2.0%增长至4.02%。三项费用大幅上升与公司食品制造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密切相关。广告宣传费由上年同期的310.99万元增加至3,982.18万元,市场推广费由上年同期的229.40万元增加至2,851.85万元,增长幅度较高,原因是2024年广告宣传费和市场推广费基数较低,2025年为扩大食品制造业务收入规模加大了广告宣传费和市场推广费投入;服务费较上年同期增长31.53%,和食品制造业收入增长率接近。

  (2)服务费前五大支付金额集中度较低的原因分析

  1)平台服务费支付分散

  报告期内,公司同时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拼多多、小红书、京东、淘宝直播等24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各平台技术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一定比例逐笔自动扣收,不存在单一平台收费集中度畸高的情形。各平台服务费计费规则独立、结算周期独立,因此平台服务费的支付较为分散。

  2)达人佣金支付高度长尾化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作达人数量约3万人,达人梯队分布呈现明显的金字塔结构:头部达人(粉丝量≥100万)约300人,占比约1%;腰部达人(10万≤粉丝量<100万)约2,700人,占比约9%;尾部达人(粉丝量<10万)约27,000人,占比约90%。

  该达人结构决定了佣金支付的分布形态:虽然有部分头部达人单笔佣金相对较高,但公司在达人策略上始终坚持“去头部化、广铺量“的稳健经营方针,不依赖少数头部达人,而是构建了由近3万名达人组成的分布式带货矩阵。尾部达人虽单人带货产出有限,但合计贡献了公司达人渠道总GMV的约60%。

  3)单笔支付金额微小,支付频次极高

  由于公司达人数量庞大、单达人带货产出分散,每笔佣金支付的金额普遍较小。这种“小额多笔“的支付结构是公司业务模式的自然结果:一方面,达人准入门槛低、广泛招募尾部创作者,确保带货规模的覆盖面;另一方面,按实际成交实时结算佣金,避免了大量资金沉淀,有利于控制财务风险。

  4)同行业可比情况

  经查询公开信息,社交电商及直播电商行业中,采用“多平台+达人矩阵“模式的同类企业,其前五大供应商/支付对象占比普遍处于较低水平。例如,部分头部MCN机构及品牌自播企业,若其达人矩阵超过万人规模,前五大支付对象占比通常在10%—20%区间;若达人规模达到数万人量级,该比例将进一步下降至个位数。公司前五大支付对象占比情况与行业同类企业基本一致,不存在异常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食品调味品销售业务采用“多平台布局+达人矩阵分销“的社交电商经营模式,依托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拼多多、小红书等24个主流内容电商及社交平台开展商品推广与销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作带货达人数量约3万个,覆盖不同粉丝量级、不同垂类赛道的创作者群体,形成了广泛且多元化的达人分销网络。

  在该经营模式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向各电商平台支付的平台技术服务费,二是向合作达人支付的带货佣金。由于平台数量众多、达人规模庞大,两项支出的支付对象天然呈现出高度分散的特征。

  (3)公司销售费用和销售收入配比情况说明

  

  莲花控股2025年营业收入达34.52亿元,同比增长30.45%;销售费用2.89亿元,同比增长52.78%,销售费用率由 7.16% 增长到 8.38%。

  销售费用增速高于收入增速,主要因公司处于品牌复兴期和渠道扩张期(经销商增加、商超进场、线上团队搭建、高毛利产品推广)——新增经销商157家、商超网点2000+家、线上团队从0到1搭建,这些前期投入将在后续年度持续贡献收入,属于合理的战略性费用投入,销售费用的增长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行业趋势。

  (二) 自查支付对象是否涉及公司客户、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是否存在相关资金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公司三项费用前五名支付对象的股权结构,以及与公司客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系如下:

  

  除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外,公司三项费用前五名支付对象均不是公司直接客户、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不存在相关资金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公司服务费、广告宣传费、推广费前五名支付对象与公司部分客户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天猫、淘宝、京东、拼多多是国内电子商务企业龙头,通过这些电子商务平台面向公众消费者出售商品,电子商务平台向公司收取服务费、广告宣传费、市场推广费等。同时,这些电子商务平台或其关联方也会开展自营业务,公司向这些平台自营业务主体出售商品,由其向公众消费者出售公司产品。公司三项费用的支付对象或其关联方与公司客户重叠,具备商业合理性。

  (三)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与资金活动、费用报销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询问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并结合查询工商登记信息等程序,检查服务费、广告宣传费、市场推广费等三项费用支付对象是否为公司客户,与公司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企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对包括三项费用在内的期间费用实施细节测试程序,选取样本检查服务费、广告宣传费、市场推广费的服务合同、费用支付凭证等,核查线上费用的后台数据,确认账面确认费用金额与平台后台系统是否存在差异;

  (4)对包括三项费用在内的期间费用实施分析性程序,分析公司三项费用增长的合理性,与线上收入等营业收入增长是否匹配;

  (5)实施截止测试,检查三项费用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6)检查与三项费用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核查结论

  (1)公司服务费、广告宣传费、市场推广费等三项费用信息披露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公司三项费用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线上收入大幅增长,三项费用与线上收入的增长趋势相同,比例基本一致,符合行业趋势;

  (3)公司三项费用的支付对象存在与客户重叠或与客户存在关联的情形,原因为公司线上销售的主要渠道均为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这些电子商务平台在为客户提供线上渠道销售并收取平台服务费等费用时,自身或其关联方也开展自营业务,向品牌方采购商品自行销售,相关交易安排具备商业合理性;

  (4)公司三项费用的支付对象不涉及公司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不存在相关资金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三、关于算力服务业务

  年报显示及前期公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实现算力服务业务收入1.22亿元,同比增长51.13%,毛利率46.07%,同比增加3.62个百分点。关注到,公司前期以2亿元采购的4000块加速卡产品已全部到货,公司将采购配套服务器完成组装后,以算力租赁或整机、单卡销售的方式向客户提供。经营算力服务业务的子公司莲花紫星本期实现净利润-2,857.86万元,亏损同比扩大,主要系财务费用较高导致。请公司:(1)区分算力服务租赁业务、软件服务业务列示算力服务业务前十大客户名称、销售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期限、收入确认金额、毛利率、期末回款情况,以及相关项目对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及采购金额;(2)补充披露本期服务器采购及处置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实际执行情况、款项收付情况等,列示公司现有服务器的账面余额、摊销年限、账面价值及服务器的算力实际利用率,结合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以及莲花紫星持续亏损的情况,说明相关资产摊销年限设置是否合理,减值计提是否充分;(3)补充披露4000块加速卡截至目前的组装和使用状态,是否已签订对应的算力租赁或销售合同,结合业务开展情况说明相关采购决策是否审慎;(4)结合上述问题以及莲花紫星持续亏损、大额算力合同终止等情况,说明公司开展算力服务业务是否具备可持续性,继续开展相关业务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1)、(2)发表意见

  (一) 区分算力服务租赁业务、软件服务业务列示算力服务业务前十大客户名称、销售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期限、收入确认金额、毛利率、期末回款情况,以及相关项目对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及采购金额

  1.算力服务业务前十大客户以及相关项目对应供应商信息

  公司算力服务业务分两种模式:一是服务商模式,公司向服务商、云厂商提供算力服务,由服务商、云厂商面向终端客户提供算力服务,设备以部署于云厂商或客户机房为主;二是直营直客模式,公司直接对接终端客户,设备部署于客户机房或公司合作机房。

  2025年度,算力服务业务前十大客户以及相关项目对应供应商信息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续上表)

  

  注1:公司向深圳市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算力服务后,深圳市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第三方公司提供算力服务,再由第三方公司向大模型公司提供算力服务。目前大模型公司已向第三方公司支付款项,第三方公司拖欠应付深圳市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款项,进而间接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与深圳市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该事项保持友好沟通中。

  注2:公司与中原算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合作提前终止,具体情况为:公司于2024年8月5日与中原算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算力服务合同,约定为其提供128台GPU服务器算力服务,合同期限为36个月,合同总金额 28,339.20万元,公司实际交付64台GPU服务器。2025年6月6日,因客户业务需求变化,经双方协议终止算力服务合同。

  注3:2025年4月7日,公司与广州宽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DeepSeek一体机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广州宽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6台DeepSeek一体机及莲花智能体平台服务,8台一体机服务期限为9个月、8台一体机服务期限为6个月,合同金额660万元。其中,8台服务器的计费起算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另8台服务器自2025年7月2日开始计费。2025年5月,公司与广州宽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天璇智算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同意广州宽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均转让给杭州天璇智算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宽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天璇智算技术有限公司均为客户实际控制的公司,本次合同主体变更系应客户要求进行调整。上表列示的合同期限按实际接受算力服务的客户进行分拆列示,即公司为广州宽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8台算力服务器对应的算力服务,服务期间共2个月,其余算力服务均提供给杭州天璇智算技术有限公司。

  注4:公司与广州宽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提前终止,具体情况为:经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公司为广州宽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2个月使用期限的算力服务,在合同生效5个半月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算力规模,双方互不构成违约。根据该条款,该合同已于2025年7月1日结束。

  注5: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杭州点智连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算力服务合同》,合同金额共计396.00万元。2025年1月13日,公司与杭州点智连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算力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合同金额变更为495.60万元。2025年5月,公司与杭州点智连科技有限公司、慧星云(杭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各方同意自2025年4月25日起,杭州点智连科技有限公司将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慧星云(杭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执行中,双方以回款主体、发票主体变更时点为基准进行调整,即两项合同分别以2025年4月8日、2025年3月12日作为收入确认主体变更时点。杭州点智连科技有限公司与慧星云(杭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客户实际控制的公司,本次合同主体变更系应客户要求进行调整。上表中的收入确认金额、合同期限均不包括公司向杭州点智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算力服务。

  注6:公司与无锡开悟人工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提前终止,具体情况为:因客户业务情况变化,原服务期限由12个月即2025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3日,变更为自2025年4月24日提前终止。根据合同约定,客户可在约定的每个付款日前7个工作日邮件通知提前解约,经双方邮件确认后,合同提前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注7:公司与无锡开悟人工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提前终止,具体情况为:因客户业务情况变化,原服务期限由6个月即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4月21日,变更为自2026年1月21日提前终止。根据合同约定,若客户在服务期内因业务调整导致协议内容更改,需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且客户将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软件服务业务前十大客户以及相关项目对应供应商信息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续上表)

  

  注:除项城市国有资产控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莲花智能体deepseek服务开发项目外,公司2025年度其他软件服务业务均为基于客户软件定制需求,向供应商采购相关软件服务并经公司集成后向客户交付软件,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此类软件服务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因此合同金额远高于收入确认金额

  (二)补充披露本期服务器采购及处置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实际执行情况、款项收付情况等,列示公司现有服务器的账面余额、摊销年限、账面价值及服务器的算力实际利用率,结合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以及莲花紫星持续亏损的情况,说明相关资产摊销年限设置是否合理,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1.本期服务器采购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本期服务器处置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现有服务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4.相关资产摊销年限设置及减值计提情况

  公司服务器折旧年限与其他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情况对比如下:

  

  注:根据德赛西威2024年报,公司于2024年度进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将服务器折旧年限由3年变更为7年

  由上表可见,公司对服务器的折旧年限与安诺其、德赛西威的服务器折旧年限相近。公司2025年度持有的算力服务器原厂商具备全球领先的技术实力,其设备性能领先于同行业。通过模型算法的优化,因长期使用而性能下降的GPU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高精度的计算任务。同时,随着信息科技行业的快速发展,不同层次的算力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而公司服务器主要用于对外提供算力服务,可基于服务器的即时性能向不同用途的客户提供算力服务,有效延长服务器的可使用年限。因此,当前公司服务器的折旧年限具有合理性。

  2025年度莲花紫星的核心经营数据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如上表所示,2025年度莲花紫星的营业收入已可覆盖营业成本及各项期间费用,2025年度亏损主要系确认资产减值损失4,410.43万元所致,包括以下事项:

  (1)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21.65万元

  2025年末公司持有的固定资产主要为大型服务器、显卡、网卡、交换机、光模块等,相关设备的账面原值为45,897.09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前的账面净值为35,853.65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持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委托和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申报的2025年12月31日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以可回收价值作为评估报告的价值类型。在本次评估中可回收价值指在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下,被评估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经评估测算,上述设备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30,774.50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34,632.00万元,根据孰高原则,被评估资产的可回收价值为34,632.00万元,减值额为1,221.65万元,减值率为3.41%。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测算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近一年签订的算力服务合同单价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台/月

  

  2025年末及2026年初,算力服务市场整体单价处于低点,自2026年一季度起,算力服务价格逐步回升。因当前市场价格走势向好,公司预计所持有的服务器未来将产生更多的算力服务收入,本次固定资产减值计提金额审慎、合理。

  (2)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3,188.78万元

  公司因承接上海X国企项目,向设备供应商瀚海智芯(上海)芯片科技有限公司预付13,570.00万元。后该项目终止,公司已收回预付款10,381.22万元,尚有3,188.78万元未收回。2025年12月,公司提交诉讼立案申请,就该事项起诉瀚海智芯(上海)芯片科技有限公司、瀚海智芯(上海)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余航。该案件已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截至目前,法院已受理公司提交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于2025年度对尚未收回的3,188.78万元设备采购款计提全额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服务器的折旧年限与上市公司安诺其、德赛西威的服务器折旧年限相近,且结合公司服务器的设备性能、设备需求、设备用途等因素,公司的服务器折旧年限具有合理性。同时,公司2025年度亏损,主要为对服务器等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与对尚未收回的设备预付款计提减值准备所致,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提充分的减值准备。

  (三)补充披露4000块加速卡截至目前的组装和使用状态,是否已签订对应的算力租赁或销售合同,结合业务开展情况说明相关采购决策是否审慎

  截至2025年末,莲花紫星对外提供算力服务的设备比例约为86.5%,产能利用率接近90%,原持有的算力资源已趋近饱和。为预防后续算力供给出现缺口,公司通过补充采购算力硬件,以快速扩充算力池规模,缓解产能压力。

  围绕国产加速卡产品业务,公司结合客户实际应用需求,计划采购内存、机头等相关配件。近期受市场影响,机头、内存价格上行且货源紧张,公司尚未进行设备组装,该批次加速卡尚未投入使用。

  截至目前,公司未就该批次加速卡签订相关算力服务、销售合同,未来能转化的收入规模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结合上述问题以及莲花紫星持续亏损、大额算力合同终止等情况,说明公司开展算力服务业务是否具备可持续性,继续开展相关业务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025年度,公司基于市场需求及设备使用情况,对上文提及的原值为17,895.45万元的服务器进行处置,并新签订合同金额为20,000.00万元的加速卡采购合同,加速卡已于2026年3月到货。截至2025年末,莲花紫星对外提供算力服务的设备比例约为86.5%,产能利用率接近90%,公司已充分利用算力设备。受近期内存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公司延缓采购新购入加速卡的配套设备,加速卡尚未转化为营业收入。

  2025年度莲花紫星的营业收入已可覆盖营业成本及各项期间费用,2025年度亏损主要系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21.65万元与对未收回的瀚海智芯(上海)芯片科技有限公司的设备采购款计提3,188.78万元减值准备所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主要系受2025年末算力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公司未如期全额收回预付瀚海智芯(上海)芯片科技有限公司的设备采购款,该事项属于商业经营中的特殊、不可预见的偶发事件。若剔除上述两项资产减值损失因素,莲花紫星2025年度为盈利状态。

  公司于2025年度终止(含2024年度终止、2025年度披露)且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的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项目损失包含因项目终止而无法收回的采购预付款减值损失、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损失、处置已采购设备的处置损失,不包含项目终止前向客户收取的算力服务收入

  2025年1月,莲花紫星与上海X国企签订《高性能算力服务合同》,合同约定莲花紫星向上海X国企提供高性能算力服务及算力运维服务,服务期限为5年,合同金额为55,536.01万元。2025年2月,莲花紫星与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租赁”)签署《租赁合同》。双方确认,中建投租赁将200台高性能服务器出租给莲花紫星使用,莲花紫星按时向中建投租赁支付租金。后受宏观政策影响,市场服务器供应紧张且价格波动较大,上游设备供应商无法按时提供全部服务器,因此公司与上游设备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合作均终止,莲花紫星向上海X国企支付补偿金200万元。

  上表列示的已终止的算力合同中,除上海X国企项目、中原算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因合同终止导致公司产生损失外,其余合同终止均未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持有的算力设备未因上述项目终止而发生闲置情况。

  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公司算力服务业务处于服务期的前十大合同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综上所述,虽然受近期内存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公司延缓采购新购入加速卡的配套设备,尚未利用加速卡产生营业收入,但结合公司原持有的服务器利用率自购入设备后呈现逐步持续走高态势及整体算力市场需求增加的情况,公司预期该批次加速卡将逐步转化产生收入,不影响公司算力业务的可持续性。同时,莲花紫星2025年度亏损系受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影响,算力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固定资产减值、未如期全额收回瀚海智芯设备采购款事项属于商业经营中不可准确预测的事件,剔除该因素后可实现扭亏为盈状态。上海X国企项目终止,系受宏观政策影响导致设备无法及时交付所致,该影响具有行业普遍性。除上海X国企项目、中原算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外,其余大额算力合同终止未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公司多项大额算力服务合同尚处于服务期,公司算力设备维持高效运转。因此,公司开展算力服务业务具有可持续性,继续开展相关业务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抽查大额固定资产入账依据,核实固定资产确认时点是否准确,检查是否经适当的授权批准;检查大额外购固定资产对应的合同、发票、验收单等支持性证据;

  (3)访谈公司算力业务负责人,了解公司算力业务的布局、资产采购计划、客户开拓计划等信息,询问本期签订大额销售合同短期内未执行即终止,以及采购设备提前支付大额预付款项的原因及合理性,检查相关交易的合同及银行回单,确认预付款的资金流向;

  (4)获取公司算力服务器设备清单,选取样本对算力服务器机房进行现场走访,盘点算力服务器数量,核对机房中的算力服务器序列号是否与设备清单一致;现场走访及盘点基本情况如下

  

  (5)结合固定资产监盘,识别是否存在闲置的固定资产;

  (6)了解并评价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的过程,检查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分析并复核减值测试中的关键假设和使用参数的合理性;

  (7)检查与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8)从算力业务收入中选取样本,通过函证程序,验证算力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算力服务客户函证的基本信息如下:

  

  (9)检查大额算力业务服务合同,根据交付日期与截止日期测算收入金额,并与账面收入金额核对。

  2.核查结论

  (1)公司算力服务租赁业务和软件服务业务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信息披露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公司本期服务器采购和处置情况、现有服务器情况的信息披露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3)公司算力服务业务相关资产摊销年限设置合理,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算力服务业务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四、关于财务费用

  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16.46亿元,期末短期借款2.23亿元,同比增长59.09%,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5.31亿元,同比下降5.68%,长期应付款0.95亿元,同比增长115.81%,系融资业务增加导致。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发生额2,934.58万元,同比增长184.87%,系算力业务、原料采购增加,融资费用增加。前期公告显示,公司在稠州银行存放大额资金的同时向其以较高的利率借款。关注到,公司大额融资开展算力业务,截至目前融资余额3.04亿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包括资金性质、是否受限、存放机构、存款余额、存款利率等,说明公司利息收入与资金规模是否匹配;(2)列示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方、借款金额、用途、年限、利率、担保物、期后还款情况等,说明公司短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大幅增加的原因;(3)说明公司在稠州银行的资金存放及借款情况,说明相关借款利率的商业合理性,以及在自有资金充裕的情况下,仍通过大额融资开展算力业务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包括资金性质、是否受限、存放机构、存款余额、存款利率等,说明公司利息收入与资金规模是否匹配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中,受限资金(募集资金、票据保证金)占比55.93%。其中票据保证金存款执行年化利率1.25%,募集资金执行协定存款年化利率0.55%。可自由支配的存款中,兴业银行、稠州银行、中信银行、中原银行、农业银行执行协定存款利率,其他存款执行基准活期利率。

  2025年度,公司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如上表,公司利息收入占货币资金平均余额的比例为0.75%,在公司存款执行利率(活期存款基准利率0.05%至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1.25%)之间,综合公司资金性质、受限比例及利率差异等因素,公司当前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整体相匹配。

  (二)列示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方、借款金额、用途、年限、利率、担保物、期后还款情况等,说明公司短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大幅增加的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的详细情况如下:

  币种:如无特殊说明,均为人民币,单位:万元

  

  注:期后指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2025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4年末增加8,279.42万元,增长59.09%,与此同时,公司应付票据减少-38,591.37万元,降低64.83%,主要原因是银行给予公司的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要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即该笔贷款均需直接支付给原材料供应商;这就导致公司采用承兑汇票支付采购款的金额相应减少。  2025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含列报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较2024年末增加8,143.48万元,增长122.63%,主要原因系本年度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借入资金8000万元,用于提前偿还对稠州银行的部分利率较高的借款。

  (三)说明公司在稠州银行的资金存放及借款情况,说明相关借款利率的商业合理性,以及在自有资金充裕的情况下,仍通过大额融资开展算力业务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1.公司在稠州银行的资金存放及借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稠州银行的存款和借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自2023年9月开始以杭州莲花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科创)为主体开展算力业务,2023年11月莲花科创新设控股子公司浙江莲花紫星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紫星),并将算力业务实施主体变更为莲花紫星。在算力业务开展初期,莲花紫星购买服务器等设备的资金来源仅有注册资本1.5亿元(其中:莲花科创出资0.96亿元),自有资金无法满足庞大的资金需求,在此情况下,莲花紫星需要依赖金融机构借款来弥补资金缺口。

  由于莲花紫星成立时间较短,且没有可用于设定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权利的资产,公司对接多家商业银行后,稠州银行结合自身风险控制及必要收益率等因素,公司评估自身财务风险及可接受的资金成本,双方达成合作意向。

  (下转D44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