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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旭龙琦、邓浩瑜等1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399%股份,并向重庆益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益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申请材料中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5月31日,评估报告有效期于2026年5月30日到期,2026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因申报文件评估资料更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0)。

  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将申请文件评估数据更新至2025年12月31日,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已于2026年7月10日向上交所提交恢复审核申请。同日,上交所同意恢复审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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