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于 宏
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制度是新三板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和特色性制度之一。近期,多家券商发布公告称,拟单方解除与新三板挂牌企业的督导协议,原因是相关企业未按协议约定向券商支付持续督导费用,有企业甚至“拖欠”费用长达6年。
主办券商通过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指导、督促挂牌企业诚实守信,规范信息披露,完善企业治理,在挂牌企业全生命周期发挥了“遴选、规范、培育”的功能。
按照相关规定,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协议后三个月内无新券商接手,相关企业将被强制摘牌。一份份催缴及解除协议的公告,折射出市场优胜劣汰加速。
市场加速优胜劣汰
对新三板挂牌公司进行持续督导,是券商尤其是中小券商投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行业格局来看,Wind数据显示,截至7月13日,新三板市场中,持续督导挂牌企业数量最多的主办券商为开源证券,目前持续督导挂牌企业705家;其次是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持续督导企业459家;东吴证券、国融证券、中泰证券持续督导企业数量分别为260家、223家、217家。
从新三板主办券商持续督导业务的开展情况来看,多家中小券商在持续督导业务赛道已构筑一定优势。一季度,开源证券以5分的执业质量得分(母子公司合并口径,下同)领跑行业;随后是申万宏源证券和东吴证券,得分分别为4.38分、3.46分;中泰证券、国联民生证券、国融证券、长江证券得分均在3分以上。
对于中小券商的展业策略,艾文智略首席投资官曹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过去,很多中小券商依靠低价策略争夺客户,但目前市场实践已表明,低质量的企业客户无法带来充分的业务收益。在此情况下,中小券商需及时调整业务策略,将竞争的重心从‘量’转移到‘质’,把资源集中到优质标的上,打造精品投行,同时在做市商、财务顾问等领域寻找差异化机遇,拓展业务增长空间。”
“多家券商与拖欠持续督导费用的企业解除督导协议,体现出投行业务‘减负提质’的趋势。”西部金融研究院院长陈银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持续督导涉及多环节、多方面审核及排查工作,人力与合规成本高昂,对部分经营不善的企业进行持续督导,不仅无法带来业绩贡献,企业长期拖欠费用还可能形成坏账,拖累券商经营表现。
从监管实践来看,拖欠且经催告后不缴纳督导费用的挂牌企业,情况多为其持续经营能力出现重大不确定性,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继而无力支付督导费用。此类挂牌企业往往质地较差,其配合督导义务显然也难以履行。拖欠督导费的挂牌企业长期零成本占用主办券商的督导资源,如不能及时出清,将会牵扯主办券商大量精力,也会耗费大量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管力量。同时,在制度设计上,催告补缴、提出异议、备案确认等方式给予了挂牌企业充分的救济渠道,不存在“误伤”优质挂牌企业的情形。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督导协议的本质是市场化遴选机制。根据现行规则,配合主办券商的持续督导工作并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是挂牌企业在持续督导协议中的核心义务。挂牌企业连续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持续督导费用,经主办券商三次催告后仍未足额缴纳的,主办券商可以单方解除与挂牌企业的持续督导协议。如挂牌企业在被原主办券商单方解除后三个月内仍未找到承接券商的,将会触发强制终止挂牌。单方解除机制有效发挥了主办券商对挂牌企业的遴选作用,促进了市场的优胜劣汰,长远来看有利于挂牌企业整体质量的提升;同时有助于主办券商集中资源投入优质项目,拓展业务增长空间。
聚焦市场生态,申万宏源研究专精特新首席分析师刘靖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三板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新三板市场呈现出显著的高质量发展特征,新增挂牌企业数量稳定在每年三百多家,利润体量和创新能力也在明显提升。与此同时,部分挂牌企业因经营不善、无力承担持续督导费用触发强制摘牌,有序退出市场,这种动态的优化机制,有助于提升存量企业的整体质量与规范运作水平、优化新三板市场投资生态和资源配置效率。由此形成的优胜劣汰、良性循环,正是新三板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一种鲜明体现。”
多家公司面临摘牌风险
7月8日,长江承销保荐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ST全华已累计超过2年未按协议约定向长江承销保荐支付持续督导费用。经长江承销保荐书面催告三次后,ST全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长江承销保荐决定单方解除与ST全华的持续督导协议。长江承销保荐已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长江承销保荐和ST全华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长江承销保荐与ST全华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7月8日起解除。
同日,长江承销保荐还披露,ST华尊已累计2年未按协议约定向长江承销保荐支付持续督导费用,长江承销保荐已于7月8日对ST华尊进行第二次书面催告,若催告满三次且ST华尊在首份《催告函》送达后三个月内未按照协议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长江承销保荐可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申请。
近期,券商向督导企业“催缴”督导费用的情形密集发生。据记者梳理,6月份以来截至7月13日,公开披露的关于券商催缴督导费用、正式解除督导协议的公告合计20份,涉及16家挂牌公司,其中8家为ST股。其中,有企业甚至已“拖欠”持续督导费用6年。
整体来看,券商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持续督导费用大多在每年10万元到20万元之间。对于未能按期支付持续督导费用的原因,多家挂牌公司表示,是因为公司经营不善。
例如,金诺科技表示,公司目前经营困难,资金紧张。蒲公英也表示,公司因内部原因未按约定支付持续督导费(每年10万元),无法按期履行缴款义务。
除长江承销保荐与ST全华正式解除督导协议外,近期,开源证券与博瑞生物、中信建投与ST速达科的持续督导协议也已正式解除。
对此,券商纷纷提示,在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三个月后,如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鉴于此,广大投资者应充分关注相关事项产生的风险,慎重进行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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