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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43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年5月22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1,345,062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387,837.67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1.24%。

  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注销实施工作,公司总股本减少11,115,580股。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已由311,345,062股变更为300,229,482股。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00,229,48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909,867.73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7.99%。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沈汉标、王妙玉、宋华军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本次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3元。

  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是股息、红利,则由派发股息、红利的企业代扣代缴。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向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实际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38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国税函[2009]47号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股东账户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现金红利和股票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387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当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43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9311886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2026-020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 预计 2026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0.00万元到-2,700.00万元。

  ●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00.00万元到-3,50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 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0.00万元到-2,7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00.00万元到-3,500.00万元。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情况

  (一)利润总额:2,091.7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2.4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90.52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08元/股。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6年半年度,家居终端零售市场尚处于恢复阶段,公司主营业务订单减少,同时叠加渠道结构变化,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阶段性出现下降,对整体利润水平产生负面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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