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 经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0.00万元到-1,8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亏损减少。
●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00.00万元到2,60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0.00万元到-1,8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亏损减少。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00.00万元到2,600.0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预测,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53.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221.59万元。
(二)每股收益:-0.31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6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业绩亏损减少,其主要原因如下:
本报告期内行业景气度回升,与去年同期相比主要产品价格上涨幅度大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亏损减少。
下一步公司将持续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加强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控制,进一步降低物耗和能耗,推动公司有序运行与发展。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股份”或“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送的《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101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会同年审会计师、评估机构就《问询函》关注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就函件相关内容及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一:关于经营业绩及销售情况。年报显示,公司主营化工新材料、新能源业务,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68亿元,同比下降7.91%,实现归母净利润-9.92亿元,同比由盈转亏。毛利率方面,报告期综合毛利率为-1.5%,同比减少3.11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新材料相关产品、专用化学品毛利率分别为-8.73%、-11.20%,同比分别减少6.24个百分点、10.63个百分点。销售方面,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9.13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33.23%,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利华益汇海新材料(利津)有限公司、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合计销售金额10.33亿元,占年度销售额的比例为11.78%。
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具体产品的收入、产品单价、销量、原材料价格、单位成本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说明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2)区分主要产品类别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名称、交易金额、交易内容、期末往来款余额、信用政策、合作时长、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公司客户同时为供应商的情形;(3)补充披露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内容、销售单价、信用政策、结算政策、款项回收情况,对比向非关联第三方销售相关情况,说明关联销售定价的公允性,相关安排是否存在对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各具体产品的收入、产品单价、销量、原材料价格、单位成本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说明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
1、分产品补充披露2025年收入构成、产品单价、销量的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5年度,公司收入结构呈现主业高度集中的特征。主要产品(包括苯酚、聚碳酸酯、环氧丙烷、丙酮、双酚A、异丙醇、丙烯、丙二醇、碳酸丙烯酯、碳酸二甲酯)合计实现收入790,895.18万元,占全部收入总额的90.20%。2025年度,公司各主要细分产品收入、产品单价、销量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元/吨
续:较上一年度变动情况如下:
2025年公司各产品销售收入的变化是销售单价和销量变动的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单价变动原因
公司对于产品销售定价主要参考市场价格,同时考虑自身产品库存、上游原材料价格走势和下游客户需求变化等信息作为辅助定价影响因素。整体而言,各主要产品销售单价的变化主要受产品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所致。
公司主要产品同市场价格比较如下:
1)苯酚
2024年至2025年,公司苯酚产品月平均销售价格与同行业公司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2024年至2025年,公司苯酚月度平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苯酚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整体保持一致。
2)聚碳酸酯
2024年至2025年,公司聚碳酸酯产品月平均销售价格与同行业公司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2024年至2025年,公司聚碳酸酯月度平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聚碳酸酯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整体保持一致。
3)环氧丙烷
2024年至2025年,公司环氧丙烷产品月平均销售价格与同行业公司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2024年至2025年,公司环氧丙烷月度平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环氧丙烷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整体保持一致。
4)丙酮
2024年至2025年,公司丙酮产品月平均销售价格与同行业公司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2024年至2025年,公司丙酮月度平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丙酮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整体保持一致。
5)双酚A
2024年至2025年,公司双酚A产品月平均销售价格与同行业公司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2024年至2025年,公司双酚A月度平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双酚A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整体保持一致。
6)异丙醇
2024年至2025年,公司异丙醇产品月平均销售价格与同行业公司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iFinD
2024年至2025年,公司异丙醇月度平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异丙醇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整体保持一致。
7)丙烯
2024年至2025年,公司丙烯产品月平均销售价格与同行业公司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2024年至2025年,公司丙烯月度平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丙烯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整体保持一致。
8)丙二醇
2024年至2025年,公司丙二醇产品月平均销售价格与同行业公司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iFinD
2024年至2025年,公司丙二醇月度平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丙二醇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整体保持一致。
9)碳酸丙烯酯
2024年至2025年,公司碳酸丙烯酯产品月平均销售价格与同行业公司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2024年至2025年,公司碳酸丙烯酯月度平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碳酸丙烯酯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整体保持一致。
10)碳酸二甲酯
2024年至2025年,公司碳酸二甲酯产品月平均销售价格与同行业公司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2024年至2025年,公司碳酸二甲酯月度平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碳酸二甲酯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整体保持一致。
(2)产品销售数量变动原因
2025年,公司聚碳酸酯、异丙醇、碳酸二甲酯产品的销量较为稳定,苯酚、环氧丙烷、丙酮、双酚A、丙烯、丙二醇、碳酸丙烯酯的销量存在一定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苯酚
2025年,公司苯酚的销量增加21.54%,主要系2024年两套苯酚丙酮装置均安排检修,2025年装置负荷率高于上年,可供外销数量相应增加。
2)环氧丙烷
2025年,公司环氧丙烷的销量增加31.11%,主要系该产品于2024年投产,2025年实现全年生产,带动产量、销量同步增长所致。
3)丙酮
2025年,公司丙酮的销量增加25.73%,变动原因与苯酚类似,受2024年装置检修影响,2025年装置负荷提高,可供外销数量相应增加。
4)双酚A
2025年,公司双酚A的销量减少15.85%,主要系2025年装置检修时间较长以及自用量增加,可供外销数量相应减少。
5)丙烯
2025年,公司丙烯的销量减少57.60%,主要原因系:2025年环氧丙烷产量增加,内部消耗丙烯增加。
6)丙二醇
2025年,公司丙二醇的销量增加1,469.02%,主要系该装置于2024年11月试车,负荷较低且运行时间短;2025年装置运行时间及负荷均高于上年,带动产量及销量大幅增加。
7)碳酸丙烯酯
2025年,公司碳酸丙烯酯的销量增加171.81%,主要系装置于2024年开始试车,2025年生产时间长于2024年,带动产量、销量增长所致。
2、原材料价格、单位成本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5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原材料是公司产品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因此单位成本的变动和原材料价格的变动保持一致。公司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1)纯苯
2024年至2025年,公司纯苯月平均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2024年至2025年,公司纯苯月度平均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纯苯平均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整体保持一致。
(2)丙烷
2024年至2025年,公司丙烷月平均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2024年至2025年,公司丙烷月度平均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丙烷平均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整体保持一致。
3、毛利率变动的具体原因
(1)苯酚、丙酮、丙烯
2025年,公司苯酚、丙酮、丙烯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具体来看:2025年苯酚毛利率为3.80%,较2024年的4.32%下降了0.52个百分点;2025年丙酮毛利率为3.28%,较2024年的2.93%增加了0.35个百分点;2025年丙烯毛利率为-0.55%,较2024年的-1.16%增加了0.61个百分点。以上变动幅度均较小,产品整体毛利水平保持稳定。
(2)聚碳酸酯
2025年聚碳酸酯毛利率为-2.91%,较2024年的-0.63%下降了2.2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如下:一是供需失衡导致产品价格承压。2025年国内聚碳酸酯新增产能陆续释放,市场供给持续增加,而下游终端消费(如电子电器、汽车、光学材料等)需求增长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产品销售均价同比有所下滑。二是原材料成本降幅小于产品价格降幅。聚碳酸酯主要原料双酚A价格虽有所回落,但降幅不及产品售价降幅,导致产品价差收窄。三是大修改造推高生产成本。2025年10月公司进行大修改造,聚碳酸酯装置阶段性停车,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上升,同时检修期间发生额外维修费用,进一步推高了产品成本。上述市场与成本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聚碳酸酯毛利率较上年出现明显下降,并呈现负毛利状态。
(3)环氧丙烷
2025年环氧丙烷毛利率为-11.55%,较2024年的0.41%下降了11.9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如下:一是产能利用率不足,装置运行效率偏低。2025年1至9月,受催化剂反应效率问题影响,环氧丙烷装置产能利用率仅为70%,导致产量未达设计水平,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显著上升。10月份完成催化剂更换后,装置恢复正常运行,但全年有效产出仍受到前期低负荷拖累。二是产品价格端承压。2025年环氧丙烷市场供需格局偏宽松,下游需求增长乏力,产品销售均价同比有所下行。三是主要原料成本降幅有限。环氧丙烷主要原料(如丙烯)价格虽有波动,但整体降幅不及产品售价降幅,导致产品价差收窄。综合来看,催化剂问题导致的低负荷运行推高了单位成本,叠加市场供需失衡与原料成本刚性,共同使得环氧丙烷毛利率较上年大幅下滑。
(4)双酚A
2025年双酚A毛利率为-2.50%,较2024年的-4.37%增加了1.8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成本端受益于公用工程优化。2025年空分系统优化改造项目转资并投入使用,空分装置将富余的常压氮气进行加压后供给公司新建装置使用,实现了氮气资源回收利用,有效降低了双酚A生产过程中的公用工程成本,推动单位成本下降。二是尽管双酚A产品价格年内整体下行,但与此同时,主要原料苯酚、丙酮价格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落,成本端同步下降,一定程度上对冲了产品售价下滑的影响。综合来看,空分系统优化带来的成本节约效应推动毛利率较上年度有所回升。
(5)异丙醇
2025年异丙醇毛利率为2.34%,较2024年的3.68%下降了1.3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如下:一是产品价格跌幅大于原料成本降幅。丙酮作为主要原料,2025年价格大幅下行,但异丙醇市场价格跌幅更大,原料成本节约无法完全对冲售价下滑,导致价差收窄。二是出口需求下滑,受印度反倾销税等因素影响,出口量下降加剧了国内供应过剩压力。上述因素共同导致毛利率较上年下滑。
(6)丙二醇
2025年丙二醇毛利率为-27.12%,较2024年的-23.48%下降了3.6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如下:一是上游碳酸丙烯酯(PC)单元产能利用率不足,该单元作为丙二醇及碳酸二甲酯(DMC)单元的上游中间原料,2025年产能较低、装置低负荷运行,导致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偏高;叠加丙二醇装置试车低负荷运行,单位产品承担的成本进一步增加。二是2025年丙二醇市场价格下行,产品售价下滑。上述因素共同导致毛利率较上年进一步下降。
(7)碳酸丙烯酯
2025年碳酸丙烯酯毛利率为-27.56%,较2024年的-8.55%下降了19.0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如下:一是下游配套装置未开工,导致碳酸丙烯酯单元长期低负荷运行。作为2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的前端单元,其产品主要作为碳酸二甲酯单元的原料,上游碳酸丙烯酯需求严重不足,全年产量远低于设计产能,固定性成本难以有效摊薄,单位产品成本显著偏高。二是2025年碳酸丙烯酯市场价格下行,产品售价同比下滑。上述因素共同导致毛利率较上年进一步下降。
(8)碳酸二甲酯
2025年碳酸二甲酯毛利率为-38.17%,较2024年的-11.21%下降了26.9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如下:一是上游碳酸丙烯酯(PC)单元产能利用率不足,该单元作为丙二醇及碳酸二甲酯(DMC)单元的上游中间原料,2025年产能较低、装置低负荷运行,导致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偏高;叠加装置试车低负荷运行,单位产品承担的成本进一步增加,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同样开工率较低,全年产出不足,进一步推高了碳酸二甲酯的综合单位成本。二是受市场供需失衡影响,2025年碳酸二甲酯市场价格持续下行,产品售价同比下滑。上述因素共同导致毛利率较上年大幅下降。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的对比
公司拥有“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聚碳酸酯改性合金”新材料产业链与“丙烷-丙烯-环氧丙烷-电解液溶剂”新能源产业链。市场中与公司具备完全相同产业链公司暂时不存在,与公司2025年产品重合度比较高的公司为万华化学与鲁西化工。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鲁西化工(000830.SZ)和万华化学(600309.SH)的毛利率对比如下:
注:可比公司均未单独披露具体产品毛利率,上图中为公司行业的整体毛利率。
由于化工行业周期影响,2024年-2025年,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均下滑,毛利率变化趋势具有可比性。
公司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结构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差异。公司拥有“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聚碳酸酯改性合金”新材料产业链与“丙烷-丙烯-环氧丙烷-电解液溶剂”新能源产业链。新能源产业链面临产能未完全释放的情况,同时叠加价格下行的影响因素,导致毛利率较低。以聚碳酸酯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链本期毛利率与上期基本持平。聚碳酸酯产业链与新能源产业链在鲁西化工和万华化学可比板块中的收入占比较低,聚碳酸酯产业链对其板块毛利率变动的影响较为有限,这也导致了公司毛利率变化与其存在差异。
万华化学系国内化工行业绝对龙头,在产化工产品丰富、覆盖产业链条线较多、覆盖产业链纵深较长,其主要产品覆盖聚氨酯系列、石化系列、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系列等,石化与新材料产品包含但不限于C2、C3及C4烯烃衍生物、聚碳酸酯(PC)、尼龙12、改性塑料、砜聚合物等。鲁西化工资产及产品线丰富程度也高于公司,其主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聚碳酸酯、尼龙6、多元醇、有机硅、氟材料、甲烷氯化物、二甲基甲酰胺、氯碱等,两家公司产品较多,相关风险也得到一定分散对冲,因此毛利率高于公司。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主要程序:
(1)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程序,分析营业收入及其构成的变动是否异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测算报告期内各产品毛利并进行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异常波动,对销售量及产量进行配比分析;
(2)对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核对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3)对主要原料价格与公开市场价格进行对比,核对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4)将本期重要产品与同行业企业进行对比分析,检查毛利率变动趋势是否与行业公司存在异常。
2、核查结论
基于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关于各具体产品的收入、产品单价、销量、原材料价格、单位成本的变动情况及原因的披露,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实际经营情况一致,相关解释具有合理性。公司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与我们所获取的审计证据相符,其变动逻辑清晰,不存在重大异常。公司针对毛利率大幅下滑及相关经营数据的披露是充分、适当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回复
(二)区分主要产品类别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名称、交易金额、交易内容、期末往来款余额、信用政策、合作时长、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公司客户同时为供应商的情形
1、报告期内,公司前10名主要客户的销售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前10名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1: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利华益汇海新材料(利津)有限公司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主要原因系关联交易为满足降低交易成本,提升经营效率的目的。公司存在既是供应商又是客户情况,但是相关业务均基于真实的商业背景,相关交易均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
注2:公司向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销售丙烯、α-甲基苯乙烯、仪表风、氮气、氢气、氧气、蒸汽、双氧水、碳四、脱盐水等产品,同时向其采购蒸汽、氧气、可燃废气、合成气,其中氧气、蒸汽两种产品受工艺改进、停工检修等因素影响在不同期间分别出现了采购、销售的业务往来,不涉及在同一期间既有采购又有销售的情形;公司向利华益汇海新材料(利津)有限公司销售丙酮、丙烯、仪表风,同时向其采购ABS树脂。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主要程序:
(1)获取报告期客户/供应商的销售及采购明细,区分主要产品类别,整理其名称、交易金额、交易内容、期末往来款余额、信用政策、合作时长等;
(2)抽取主要客户的大额销售合同、订单、出库单、签收单/验收单、发票及银行回款记录,核实交易内容与产品类别是否匹配;
(3)抽取主要供应商的大额采购合同、入库单、发票、付款记录,核实采购内容的合理性;
(4)查阅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中的信用条款,分析与实际回款周期是否一致;获取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明细表,结合函证程序确认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5)获取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并与客户/供应商名单进行交叉比对;
(6)核对公司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情况,核实交易背景,判断交易的合理性。
2、核查结论
基于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关于报告期主要客户的名称、交易金额、交易内容、期末往来款余额、信用政策、合作时长及关联关系等信息已得到合理反映,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三)补充披露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内容、销售单价、信用政策、结算政策、款项回收情况,对比向非关联第三方销售相关情况,说明关联销售定价的公允性,相关安排是否存在对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1、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合并范围外关联方)销售产品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销售均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截至报告期末,关联方销售相关款项均为预收账款余额,无应收账款。公司不存在关联方拖欠货款或逾期未回款的情形,货款回收风险为零。
2、关联销售定价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化学材料类产品及气体类产品,两类产品的定价机制及公允性说明如下:
(1)化学材料类产品
公司每日召开营销定价会议,综合原料成本、市场供需及同类产品市场行情,确定当日产品对外销售价格。该价格为面向所有客户(包括关联方与非关联第三方)的统一执行价。
化学材料类产品关联方与非关联第三方销售的价格对比如下:
注1:鉴于丙烯产品仅在3月份存在对外销售,经按相同交易期间(即3月份)比较:向关联方销售价格为6,031.86元/吨,向非关联第三方销售价格为5,988.21元/吨,两者差异率仅为0.73%。按同口径比较,关联方与非关联第三方销售价格基本一致,定价公允。
注2:鉴于双氧水(27.5%)仅在1月、3月、4月、5月、12月份存在对外销售,按相同交易期间(即上述五个月份)比较:向关联方销售价格为524.24元/吨,向非关联第三方销售价格为500.89元/吨,两者差异率为4.66%。按同口径比较,关联方与非关联第三方销售价格基本一致。该等小幅差异主要系受各月份订单时间分布、交付条件及采购批量等因素影响所致,差异处于合理区间,定价公允。
(2)气体类产品
公司气体类产品主要对园区内关联方销售,无对外销售。公司辅助装置拥有富余产能,为避免装置闲置,在满足自身需求前提下向对方提供服务。氧气、氮气、仪表空气、蒸汽等产品为大型化工企业生产中必备的辅助性材料和工业热源。生产上述产品的装置产能从建设经济性以及保证供应角度考虑通常会有一定的富余产能。由于利津炼化等周边无其他可选供应商,而公司与利津炼化距离较近且具有管道运输优势,因此公司与利津炼化在优先满足各自生产需求的基础上,就该等富余产能部分产生关联交易,此举有助于保障双方生产过程中辅助性材料和工业热源供应的时效性及连续性,并避免远距离采购带来的运输风险及高物流成本。
公司气体类产品主要定价策略:
公司相关产品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在公司除关联方外无其他客户情况下,公司主要依据第三方公司隆众资讯对同行业公司的调研价格。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主要程序:
(1)获取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明细表,包括交易内容、销售单价、销售数量、交易金额、信用政策、结算政策;
(2)选取相同产品,将关联方销售单价与同期向非关联第三方销售单价、公司统一价格目录、市场公开价格进行对比;
(3)查阅关联方销售合同中的信用条款、结算方式,与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平均信用周期、结算方式进行比较;
(4)获取关联方明细及资金流水,核对回款金额、回款时间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5)通过工商查询、访谈管理层,了解关联方的股权结构、业务定位、与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关系。
2、核查结论
基于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向关联方进行销售的销售政策与非关联方基本一致,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问题二、关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年报显示,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规模较大,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金额分别为94.33亿元、4.80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合计达83.61%。2024年及2025年,公司在建工程新增投入金额分别为15.69亿元、2.98亿元;在建工程中,“60万吨/年丙烷脱氢及20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以下简称聚丙烯项目)期末账面金额4.80亿元,期末工程进度为100%,尚未进行转固。报告期内公司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合计计提减值7.20亿元,相应减值损失占报告期亏损的72.58%,其中“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DMC装置”(以下简称DMC项目)、“2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装置”(以下简称电解液项目)、聚丙烯项目分别计提减值1.08亿元、4.36亿元、1.20亿元。
请公司:(1)分业务板块列示主要经营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用途、原值及账面金额、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说明主要经营固定资产的产能利用率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在业绩下滑的情况下持续新增大额投入的合理性;(2)补充披露近两年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情况以及DMC项目、电解液项目及聚丙烯项目的主要供应商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开始合作时间、采购内容、采购金额、期末往来款余额、采购内容使用情况、关联关系等;(3)补充说明期末聚丙烯项目的具体建设进度、期末未转固的原因、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期后转固情况,说明在建工程是否存在未及时转固的情况;(4)补充披露DMC项目、电解液项目及聚丙烯项目减值计提的具体过程,包括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未来现金流量预测中产能利用率、单价、毛利率、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取值、取值依据及合理性;(5)结合市场环境变化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等说明上述项目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间点,以及本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应计提未计提、本期集中计提减值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评估机构就问题(4)(5)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分业务板块列示主要经营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用途、原值及账面金额、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说明主要经营固定资产的产能利用率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在业绩下滑的情况下持续新增大额投入的合理性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主要经营资产为“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改性合金”产业链和“丙烷—丙烯—环氧丙烷—电解液溶剂”新能源产业链,主要业务产品为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异丙醇、碳酸二甲酯、丙烯、环氧丙烷等。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按照业务板块进行分类的具体情况列示如下表:
单位:万元
2、主要经营固定资产的产能利用率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1)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聚碳酸酯改性合金产业链
经查询,万华化学(600309)、鲁西化工(000830)、沧州大化(600230)与公司产业链布局重合度较高,具备行业可比属性,但这三家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数据公告中均未完整披露对应产业链全系列年度产能、实际产量明细数据。
公司该产业链生产装置2025年开工状态良好、产出稳定,全年产能利用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2)环氧丙烷装置HPPO
滨化股份(601678)为国内环氧丙烷主要供应商,其环氧丙烷生产线采用PO/MTBE共氧化联产工艺,装置在生产环氧丙烷的同时联产MTBE产品,整套联产装置整体运行效率较高,产能利用率处于行业较高水平。根据相关披露数据,齐翔腾达(002408)2025年度8、9月份间断性停车检修技改,未披露全年产量数据。
2025年公司环氧丙烷装置受催化剂反应效率影响1-9月装置产能利用率为70%;10月完成催化剂更换后,装置运行工况优化,自11月起产能利用率提升至110%。
(3)丙烷脱氢PDH
2025年丙烷脱氢PDH实施停工检修,受此影响装置产出规模有所缩减,全年产能利用率略低,但整体与行业平均水平保持持平。
(4)电解液装置
公司电解液装置在2025年产能未完全释放,电解液装置的贯通是分段进行,最主要产品碳酸甲乙酯单元为2025年12月份贯通,因此产能利用率与同行业不具备可比性。
(5)DMC装置
检索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未获取相关对应数据。2025年度本公司DMC项目产能利用率偏低,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催化剂未按期到货,对装置正常生产造成影响;另一方面,产品市场价格持续走低,公司主动缩减开工时长,综合导致全年产能利用率处于较低水平。
3、在业绩下滑的情况下持续新增大额投入的合理性;
2024年,公司在建工程新增金额为156,931.93万元,而2025年下降至29,784.71万元。在业绩承压的背景下,在建工程投入显著减少。2025年的新增投入主要来源于前期项目的收尾工作,当年新启动的项目则以投资规模较小但较为必要的节能改造及共混改性扩能项目为主。
公司近几年投资金额较大的项目主要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近几年的主要投资项目—聚丙烯装置、环氧丙烷装置、电解液装置项目,上述项目的立项及开工建设全部集中在经济形势较为稳健的2021年与2022年,充分体现了公司前瞻性的战略布局与审慎的投资节奏。此后,面对国际局势复杂多变、经济周期下行、行业竞争加剧及业绩承压等多重挑战,公司并未盲目追加投资,而是坚持既定战略,稳步推进已立项项目的开发与建设,积极实施“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工程,着力构建闭环协同、韧性强劲的产业生态。在已有“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聚碳酸酯改性合金”新材料产业链基础上,公司进一步优化布局了“丙烷—丙烯—环氧丙烷—电解液溶剂”新能源产业链。高端新材料与新能源双产业链协同并进,不仅丰富了产业布局,更精准契合了新能源汽车、高端制造等新兴产业的战略需求,为公司抢占绿色低碳赛道、实现高质量增长注入了强劲动力。
公司回复
(二)补充披露近两年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情况以及DMC项目、电解液项目及聚丙烯项目的主要供应商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开始合作时间、采购内容、采购金额、期末往来款余额、采购内容使用情况、关联关系等
1、近两年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聚丙烯项目前10名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山东欧通阀门有限公司,此公司为我司阀门品类长期供应商,合作多年。早期业务联系方为“山东新欧通阀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始合作时间为2012年,后注册成立“山东欧通阀门有限公司”,整体将业务转移至该公司。上述两家公司为同一实控人,双方合作范围及品类一直未发生变化。
注2:泰量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我公司采购该公司产品为聚丙烯装置用进口挤出机,品牌为JSW,产地日本。泰量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为JSW公司的授权代理商。
(2)电解液项目前10名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山东欧通阀门有限公司,此公司为我司阀门品类长期供应商,合作多年。早期业务联系方为“山东新欧通阀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始合作时间为2012年,后注册成立“山东欧通阀门有限公司”,整体将业务转移至该公司。上述两家公司为同一实控人,双方合作范围及品类一直未发生变化。
(3)环氧丙烷项目前10名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山东欧通阀门有限公司,此公司为我司阀门品类长期供应商,合作多年。早期业务联系方为“山东新欧通阀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始合作时间为2012年,后注册成立“山东欧通阀门有限公司”,整体将业务转移至该公司。上述两家公司为同一实控人,双方合作范围及品类一直未发生变化。
(下转D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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