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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上接D22版)

  (上接D22版)

  (4)费用预测合理性分析

  ①DMC装置

  

  ②电解液装置

  

  ③聚丙烯装置

  

  按照公司历史期的费用水平考虑一定的增长率,并按照归属各资产组的资产原值所占比例分摊至各个资产组。

  (5)折旧和摊销预测合理性分析

  折旧和摊销的预测,除根据企业原有的各类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并且考虑了改良和未来更新的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6)资本性支出预测合理性分析

  本处定义的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为满足未来经营计划而需要更新现有固定资产设备和未来可能增加的资本支出及超过一年的长期资产投入的资本性支出。

  企业为满足未来经营计划而需要更新现有固定资产设备和未来可能增加的资本支出、超过一年的长期资产投入的资本性支出,基于本次收益法的假设前提之一为未来收益期限为有限期,且评估目的为资产减值测试,故对于资产组的核心装置资产,未来不再预测保持资本性支出,大修理支出根据资产组大修费周期考虑相应的支出,按照收益期限平均摊销。

  (7)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合理性分析

  生产性营运资金主要包括: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运营现金、产品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预付账款)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预收账款等。通常上述科目的金额与收入、成本呈相对稳定的比例关系,其他应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需具体甄别视其与所估算经营业务的相关性确定(其中与主营业务无关或暂时性的往来作为非经营性)。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其中,营运资金=运营现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

  运营现金:企业要维持正常运营,需要保有一定数量的现金。该现金一方面需要保证在固定时间必须按时支付的各项开支,如职工薪酬、税金等;另一方面,还要保留一部分现金用于期后的正常营运资金的投入。企业的营运资金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有一定的波动性,安全运营现金的量需要覆盖上述两个情况。

  结合分析企业以前年度营运资金的变动情况,根据月付现成本来进行计算。

  月完全付现成本=(销售成本+应交税金+三项费用—折旧与摊销)/12

  其他各个科目的营运资金按照相应的周转率计算:

  结合资产组所在企业情况,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每周结算两次,余额很小且基本相抵,因此不考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周转率

  存货=营业收入总额/存货周转率

  合同负债=营业收入总额/合同负债周转率

  应付职工薪酬=营业成本总额/应付职工薪酬率

  应交税费=营业收入总额/应交税费周转率

  (8)期末回收资产现值预测合理性分析

  由于对基准日后的每年现金流已经纳入评估的折现,所以截至评估收益期末,只剩余尚待回收的运营资金、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对于尚有报废、清理价值的固定资产,按照原值的5%考虑净残值;对于无变现价值的资产不予考虑;对于尚有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按照运营到期净值考虑。

  5、主要参数的选取-折现率的确定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在资产减值测试中估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使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

  由于市场可观测(计算)的折现率均为税后口径,因此在综合考虑评估基准日的利率水平、市场投资收益率等资本市场相关信息和所在行业、资产组的特定风险等相关因素后,采用累加法进行确定。

  (1)折现率的取值依据

  ①无风险利率??的确定

  根据国内外的行业研究结果,并结合中评协发布的《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的要求,本次无风险利率选择与企业现金流时间期限匹配的国债到期收益率计算。数据来源为中国货币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主办)提供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

  国债收益率曲线是用来描述各个期限国债与相应利率水平的曲线。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是以在中国大陆发行的人民币国债市场利率为基础编制的曲线。本次基准日取值为1.85%。

  ②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风险报酬率的确定主要运用综合评价法,即由技术风险、安全风险、资金风险、管理风险等之和确定。根据对本评估项目的分析及目前评估惯例。针对上述风险,对资产组的各项风险进行打分,进而综合确定资产组的风险报酬率。

  风险报酬率的确定主要运用综合评价法,即由技术风险、安全风险、资金风险、管理风险等之和确定。根据对本评估项目的分析及目前评估惯例,具体分析如下:

  a.技术风险:产品已经试生产,依托团队积累的技术力量,装置工艺较为成熟,预计技术风险较低。

  

  取值说明:a.技术转化风险:工业化生产(0);小批量生产(40);中试(60);小试(80):实验室阶段(100)。b.技术替代风险:无替代产品(0);存在若干替代产品(60);替代产品较多(100)。c.技术保护风险:风险由小到大排列为:发明专利(20);实用新型专利(60);处于申请阶段的专利(100)。d.技术整合风险:相关技术完善(0);相关技术在细微环节需要进行一些调整,以配合待估技术的实施(20);相关技术在某些方面需要进行一些调整(40);某些相关技术还需要进行开发(60);相关技术的开发存在一定的难度(80):相关技术尚未出现(100)。

  b.安全风险:预测期装置负荷基本不超过设计产能,预计安全风险一般。

  

  取值说明:a、安全风险:项目的安全风险低(0);项目的安全风险中等(60);项目的安全风险高(100)。

  c.资金风险:装置投资规模较大,需要从外部筹集部分资金;电子级产品存在一定的账期,需要占用部分营运资金。

  

  取值说明:a、融资风险:项目的投资额低(0);项目的投资额中等(60);项目的投资额高(100)。b、流动资金风险:项目的流动资金低(0);项目的流动资金中等(60);项目的流动资金高(100)。

  d.管理风险:企业管理人员的经验较丰富,预计管理风险较低。

  

  取值说明:a、销售服务风险:已有销售网点和人员(0);除利用现有渠道外,还需要建立一部分新销售渠道(40);必须开辟与现有渠道数相当的新渠道和增加一部分新人力投入(80);全部是新渠道和新的销售服务人员(100)。b、质量管理风险:质保体系建立完善,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0);质保体系已建立但不完善,大部分生产过程实施质量控制(60);质保体系尚待建立,只在个别环节实施质量控制(100)。

  针对上述风险简要介绍,对资产组的各项风险进行打分,进而综合确定资产组的风险报酬率。结果见下表:

  

  资产组的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特定风险报酬率

  =1.85%+9.63%

  =11.5%(取整)

  (2)折现率的合理性分析

  参考上市公司同类资产组折现率情况如下:

  

  经过分析对比,纳入减值测试范围的资产组采用折现率与同类资产组折现率不存在重大差异。

  6、减值测试结果

  经过测试,DMC装置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58,256.00万元,可回收价值为人民币47,5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柒仟伍佰万元整;聚丙烯装置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70,712.22万元,可回收价值为人民币58,1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亿捌仟壹佰万元整;电解液装置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252,108.30万元,可回收价值为人民币208,5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亿捌仟伍佰万元整。

  减值测试结果汇总表

  测试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主要程序

  (1)结合项目建设状态、试车进度、产能利用率、行业行情、产品价格走势等资料,识别减值迹象,核查管理层识别减值迹象的依据是否充分;

  (2)获取管理层聘请专家的减值测试底稿、未来现金流预测、折现率参数,复核减值迹象判断、资产组划分、减值计提金额的合理性与充分性。

  (3)获取减值测试报告,核查管理层聘请的专家采用的可收回金额计算过程,验证计算模型选用恰当、计算逻辑完整,可收回金额测算过程无误。

  (4)对关键指标进行分析复核,结合装置状态、投产进度、行业开工水平,核实预测产能利用率的取值依据,判断参数设定审慎、具备可实现性。比对公开市场报价、行业价格研判资料,复核预测产品单价的合理性。结合历史成本、售价及行业盈利情况,分析预测毛利率取值是否贴合行业现状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市场利率、同行业取值依据及企业风险,判断折现率能够恰当反映资产当前货币时间价值及特定风险,取值合理。

  (5)重新计算减值测试结果,复核减值计提金额计算准确;检查减值计提的会计凭证、审批文件,确认账务处理合规,计提金额完整入账。

  2、核查结论

  基于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就项目减值、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以及未来现金流量预测中产能利用率、产品单价、毛利率、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取值等依据合理,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评估机构意见

  核查结论:

  经核查,评估师认为维远股份资产组在2025年度减值测试中,可收回金额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测算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相关规定;所采用的关键参数(包括预测中产能利用率、单价、毛利率、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取值等)选取依据充分、测算过程合理,与资产组所处行业特征、经营状况及管理层可行经营计划相匹配。

  公司回复

  (五)结合市场环境变化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等说明上述项目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间点,以及本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应计提未计提、本期集中计提减值的情形

  1、资产减值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规定: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公司对照上述规定逐项分析如下:

  

  2、减值迹象时间点判断

  公司DMC装置、聚丙烯装置、电解液装置在2024年出现减值迹象,2025年减值迹象进一步深化,具体判断依据如下:

  (1)DMC装置判断依据如下:

  2024年存在减值迹象

  市场环境:行业层面,2024年国内总产能已突破356.5万吨/年(同比增长近50%),产量146.3万吨(同比增41%),但消费量仅118.7万吨(同比增13%),产能利用率低至51.6%,供过于求格局空前严峻。

  价格层面,2024年均价约3780—3917元/吨,同比下跌超11%,从2021年巅峰的8233元/吨一路腰斩;年内走出“M”型波动,10月初冲高至4600元/吨后回落,12月末创近五年新低3400元/吨。

  行业利润普遍下滑,电解液龙头公司2024年国内业务毛利率仅为1.93%,国外业务毛利率虽达17.26%,但国内业务实际上或处于亏损状态。

  项目建设情况:2021年至2024年,国内DMC进入一轮持续时间较长的扩产周期,本公司DMC装置2021年开始建设2023年4月完工投产,2024年产能利用率为109.66%。

  经营效益:受产品价格持续下行影响,公司2024年DMC产品毛利率为-11.21%,产品效益低于预期。

  2025年减值迹象进一步加剧

  相较于2024年,2025年DMC市场的下行趋势更为严峻,主要体现为:

  市场环境:2025年电解液溶剂市场格局出现分化,头部企业产能利用率较高,但中小规模企业生存压力加剧,行业面临落后产能出清风险。新进入者面临较高的客户开发成本和市场份额锁定压力,截至2025年末,尽管头部企业受益于下游需求增长带动出现开工率回升迹象,但行业结构性产能过剩、价格低位持续运行、中小企业盈利空间持续收窄的局面并未根本改变。

  项目建设:2021年至2024年,国内DMC进入一轮持续时间较长的扩产周期,本公司DMC装置2021年开始建设2023年4月完工投产,2024年产能利用率为109.66%,2025年产能利用率42.25%。

  经营效益:2025年公司DMC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由2024年的3431.12元/吨,下降到2025年的3124.86元/吨,低于公司在2024年底的价格反弹预期,亏损扩大,2025年DMC产品受价格下降与产能利用率较低影响DMC毛利率为-38.17%。

  综上,公司的DMC装置在2024年出现减值迹象,2025年减值迹象进一步加剧。

  (2)聚丙烯装置判断依据如下:

  2024年存在减值迹象

  市场环境:2024年是中国聚丙烯产能持续高速扩张的一年,总产能突破4,461万吨/年,同比增长约12%。2024年全年新增产能约485万吨,呈现“逆市”扩张态势,但市场需求增长相对乏力,同比仅增长约3.78%,供需增速失衡局面加剧。在此背景下,2024年聚丙烯已正式进入全面过剩阶段,供需差对价格走势的引导作用显著增强。

  化工行业利润普遍下滑,聚丙烯单产品利润亦持续走低。采用与公司相同PDH工艺路线的上市公司,2024年聚丙烯(烯烃)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43%与-2.58%,同行业公司类似产线已进入盈亏平衡乃至微亏状态。

  项目建设:2020年至2024年,中国聚丙烯产能复合增长率达11.54%,本公司聚丙烯装置的建设周期主要为2023年至2024年,项目建设过程贯穿于聚丙烯行业持续扩产周期,截止2024年底公司聚丙烯装置尚未建设完成。

  经营效益:公司聚丙烯项目处于建设状态,同行业公司类似产线整体已进入微利或微亏状态。

  2025年减值迹象进一步加剧

  相较于2024年,2025年聚丙烯市场的下行趋势更为严峻,主要体现为:

  市场环境:2025年聚丙烯新增产能达455.5万吨/年,总产能攀升至4916.5万吨/年,年产量突破4000万吨大关。行业产能利用率进一步下滑,已跌破70%。大量新增产能集中在通用料领域,中低端产品市场竞争激烈,产能利用率下降,企业利润空间被严重压缩。

  项目建设:聚丙烯装置的建设周期主要为2023年至2024年,项目建设过程贯穿于聚丙烯行业持续扩产周期。工程于2025年2月基本建成,但受聚丙烯市场价格持续低迷影响,公司到2025年底未对装置进行开工试车。因未进行试车,该产线能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无法判断,故公司未将其转为固定资产。

  经营效益:2025年聚丙烯单产品利润亦持续走低。采用与公司相同PDH工艺路线的上市公司,2025年聚丙烯(烯烃)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94%与-0.07%。

  综上,聚丙烯装置减值迹象在2024年底已存在,2025年则因价格创新低公司聚丙烯装置闲置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减值迹象进一步深化和加剧。

  (3)电解液装置判断依据如下:

  2024年减值迹象

  市场环境:2023年,中国电解液溶剂产能已达362万吨/年,年内新增投产产能206万吨/年。2024年产能持续扩张,行业内产能利用率持续处于低位。价格方面,2024年碳酸二甲酯(DMC,为电解液溶剂的主要品种之一)山东市场年均价跌至3780元/吨,同比下滑11.1%。

  行业利润普遍下滑,电解液龙头公司2024年国内业务毛利率仅为1.93%,国外业务毛利率虽达17.26%,但国内业务实际上或处于亏损状态。

  项目建设:2021年至2024年,国内电解液溶剂进入一轮持续时间较长的扩能周期。公司电解液装置建设周期为2023年-2025年,到2024年11月份碳酸丙烯酯与碳酸二甲酯单元已经进行试车,但是相关产品未达到电子级设计要求,碳酸甲乙酯单元在2024年未达到试车条件。

  经营效益:公司电解液装置在2024年仅部分试车产品有少量收入,相关产品负毛利。

  2025年减值迹象进一步加剧

  相较于2024年,2025年电解液溶剂行业的严峻程度与公司装置的项目进度滞后相互叠加,导致减值风险进一步加剧。

  市场环境:2025年电解液溶剂市场格局出现分化,头部企业产能利用率较高,但中小规模企业生存压力加剧,行业面临落后产能出清风险。新进入者面临较高的客户开发成本和市场份额锁定压力,截至2025年末,尽管头部企业受益于下游需求增长带动出现开工率回升迹象,但行业结构性产能过剩、价格低位持续运行、中小企业盈利空间持续收窄的局面并未根本改变。

  项目建设:公司电解液装置建设周期为2023年-2025年,到2024年11月份碳酸丙烯酯与碳酸二甲酯单元已经进行试车,但是相关产品未达到电子级设计要求,公司进行停工调试,同时对无法达到设计要求的催化剂进行更换,公司分别在2025年1月、11月、12月对不同单元进行转资。

  经济效益:电解液装置在2025年受产品认证未完成、产能利用率较低等诸多因素主要产品碳酸丙烯酯、碳酸二甲酯、丙二醇等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7.56%、-27.12%、-38.17%,亏损严重。

  综上,电解液溶剂装置减值迹象在2024年即已存在,2025年则因项目投产不顺,价格低位运行时间超出预期、行业亏损范围扩大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减值迹象进一步深化和加剧。

  综上,DMC装置、聚丙烯、电解液装置在2024年存在减值迹象,2025年减值迹象进一步加剧。

  3、针对减值迹象资产组的减值测试

  

  (1)DMC装置减值测试

  2024年末,公司对DMC装置相关资产组进行的减值测试主要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经测算,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测试情况及关键参数设定如下:

  

  2024年关键预测数据如下

  市场环境预期存在筑底修复预期:2024年DMC价格已跌至历史底部区间,根据中研网数据2024年山东市场年均价3780元/吨,同比下滑11.1%,处于近年低位。行业经过深度调整后,公司管理层预期价格下行空间有限。

  下游需求持续增长:根据EVTank数据报道2024年中国锂电池电解液出货量为152.7万吨,同比增长34.2%。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的持续增长,DMC作为电解液关键原料的需求规模有望继续扩大。

  综上,公司在2024年底对DMC行业市场环境持“筑底修复”的预期,认为随着下游需求持续走旺,DMC价格有望逐步企稳回升,企业盈利有望得到改善。尽管减值迹象存在,但在2024年末的时点上,基于对行业走势的合理判断及装置未来运营的审慎预期,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仍高于账面价值,故未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准则相关规定。

  (2)聚丙烯装置的减值测试

  2024年末,公司对聚丙烯装置相关资产组进行的减值测试主要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经测算,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测试情况及关键参数设置如下:

  

  2024年度预测的关键假设如下:

  市场环境预期存在筑底修复预期:2024年聚丙烯价格已跌至历史相对低位,伴随行业扩能高峰预计趋于放缓,市场普遍预期价格底部逐渐夯实。此外,出口作为重要调剂手段,2024年出口量达241万吨,同比增长83.72%,出口市场的持续增长为行业提供了额外的需求支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内需不足的压力。聚丙烯下游刚需庞大(塑编、注塑、BOPP膜等领域消费基数较大),需求虽疲软但具有刚性特征。此外,据隆众资讯数据,2024年生产企业开工低点出现在上半年5月的74.48%,后伴随下半年企业盈利水平逐渐好转,开工负荷有提升,开工高点出现在12月的79.14%

  装置仍处于建设收尾阶段,投产运营后有望形成合理回报:截至2024年末,本公司聚丙烯装置建设处于收尾阶段,预计于2025年下半年投产。

  综上,尽管减值迹象存在,但在2024年末的时点上,基于对行业走势的合理判断及装置未来运营的审慎预期,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仍高于账面价值,故未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准则规定。

  (3)电解液装置减值测试

  2024年末,公司对电解液溶剂装置相关资产组进行的减值测试主要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由于该装置尚处于建设期间,公司对装置的未来投产和产能爬坡计划进行了合理预期。经测算,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测试情况及关键参数设定如下:

  

  市场环境预期存在筑底修复预期:2024年电解液溶剂价格已跌至历史底部区间,下行空间有限。油价上行带动汽油调油对溶剂需求,低成本的碳酸二甲酯(DMC)成本优势突显。产能扩张速度预计将趋于放缓:根据隆众咨询数据,未来三年年均产能增速预计仅约6.4%,行业扩产高峰已经过去,供给端压力预计将边际递减。

  下游需求持续增长:根据EVTank数据2024年中国锂电池电解液出货量为152.7万吨,同比增长34.2%,增速进一步提升。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的持续增长,电解液关键原料的需求规模有望继续扩大。

  装置尚处于建设阶段,投产运营后有望形成合理回报:截至2024年末,本公司电解液溶剂装置部分单元已经开始试车,公司对装置的投产时间、产能爬坡计划及产品销售渠道进行了合理规划。在行业产能过剩但头部企业产能利用率较高的格局下,公司新装置的运营策略具备一定的市场切入点。同时,电池级溶剂技术难度较高、行业格局相对集中,头部企业在进入壁垒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综上,尽管减值迹象存在,但在2024年末的时点上,基于对行业走势的合理判断及装置未来运营的审慎预期,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仍高于账面价值,故未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准则的规定。

  4、2025年计提大额减值的合理性

  (1)2025年度市场实际运行情况与前期预期的重大差异

  价格回暖时间延后、价格水平低于预期:2025年工业级DMC、EMC、聚丙烯全年均价水平低于2024年年均价,而2024年末公司进行减值测试时对2025年价格走势持有修复预期。

  行业盈利能力持续承压,新进入者盈利预期下调:

  2025年国内电解液溶剂市场供需失衡的局面延续,碳酸酯溶剂市场价格维持低位震荡走势,行业龙头公司前三季度出现较大亏损,显示行业经营压力较2024年末的预期更为严峻。2025年聚丙烯市场实际价格跌破五年低点,市场“供强需弱”格局持续强化。

  装置建设及运行不及预期:公司DMC装置在2025年产能利用率仅为42.25%低于2024年度预测的65%,电解液试车不达预期,出现催化剂质量问题等,部分产品未达电子级的设计要求。聚丙烯装置因产品价格持续低迷,2025年完工后,公司一直未进行开工试车。

  综上,2025年DMC、聚丙烯与电解液行业的市场走势相较于2024年末预期发生了显著变化。公司于2025年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进行减值测试,经测算,DMC、聚丙烯与电解液装置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已低于账面价值,故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不存在前期应计提未计提、本期集中计提减值的情形

  ①减值迹象的存在不等于减值损失的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但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账面价值的,才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减值迹象触发测试义务,但减值损失的确认依赖于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定量比较结果。2024年末,公司虽已识别到减值迹象,但经测算可收回金额仍高于账面价值,故无需计提减值,相关处理符合准则规定。

  ②2025年计提减值是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与项目建设滞后的叠加影响

  DMC、EMC、聚丙烯价格回暖时间延后于预期,全年均价水平低于预期,行业盈利修复进度慢于预期;

  供需失衡程度超出预期,行业产能利用率持续处于低位,盈利能力长期承压;

  公司DMC、聚丙烯装置受市场价格影响产能利用率低于预期,电解液装置试车未达预期,导致产量等未达预期;

  ③相关参数调整基于实际数据,具有充分的客观依据

  公司在2025年末减值测试中对价格假设、产能利用率预测等关键参数进行调整,是依据2025年度DMC、EMC、聚丙烯行业的实际价格走势、供需格局变化、企业实际运营数据等客观信息,参数调整具有充分的客观性和合理性。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主要程序

  (1)了解公司对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原因、背景,分析其合理性;

  (2)了解管理层对相关资产的不同管理方式,复核管理层对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划分方式是否合理;

  (3)复核公司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的方法和假设,评价管理层运用的资产减值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2、核查结论

  基于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在2025年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是恰当的,不存在前期应计提未计提、本期集中计提减值的情形。

  评估机构意见

  核查结论:

  经核查,评估师认为维远股份资产组在2025年度减值测试中,因经营环境承压导致业绩出现实质性下滑并触发减值迹象后,及时进行减值测试并足额计提,减值计提充分、及时。

  问题三、关于存货减值。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余额5.58亿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2,379.26万元,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4.27%,去年同期计提比例为6.91%,同比减少2.64个百分点。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合计计提金额为5,966.64万元,转回或转销金额为7,961.70万元。

  请公司:(1)按照主要产品类别补充披露对应存货构成明细、账面余额、库龄、报告期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及期末累计跌价准备金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等;(2)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在本期毛利率下降的情况下,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3)报告期存货转回和转销的具体金额、原因,相关存货可变现净值回升的依据,转销对应存货类型,说明报告期同时存在大额减值与大额转回或转销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按照主要产品类别补充披露对应存货构成明细、账面余额、库龄、报告期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及期末累计跌价准备金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如下:

  

  公司回复

  (二)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在本期毛利率下降的情况下,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为资产负债表日的可变现净值而非全年毛利率水平

  计提存货跌价方法: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规则如下:

  (1)对于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其中,估计售价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最后一天订单售价,若2025年12月31日无销售记录,则估计售价取最临近2025年12月31日的销售订单售价;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则采用公司销售费用和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测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六条 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2、2025年及2024年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

  

  具体主要产品2025年及2024年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如下:

  单位:元/吨

  

  现结合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会计政策,以及主要产品于2025年末及2024年末的可变现净值与单位成本比较情况,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说明如下:

  (1)库存商品环氧丙烷、聚碳酸酯、双氧水、碳酸丙烯酯

  库存商品环氧丙烷、聚碳酸酯、双氧水、碳酸丙烯酯2024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488.03万元,2025年末余额为0.00万元。主要原因系:2024年末,上述产品单位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而2025年末,单位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故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环氧丙烷、聚碳酸酯、碳酸丙烯酯三种产品2025年单位成本较2024年单位成本下降幅度较大的原因主要系产品线最终上游原材料丙烷的采购价格波动所致。原材料丙烷2024年采购单价4,911.82元/吨,2025年采购单价4,627.05元/吨,同比减少284.77元/吨,同比下降5.80%。环氧丙烷、聚碳酸酯产品售价的下降幅度小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碳酸丙烯酯产品售价同比略有上升,最终经存货减值测试计算得出,三种产品2025年末单位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双氧水单位成本两期波动不大,2025年末未计提减值主要原因系产品售价上升导致可变现净值超过单位成本,双氧水产品售价由2024年的1,055.04元/吨上升至2025年的1,371.68元/吨,因此单位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自制半成品碳酸二苯酯DPC、苯酚

  自制半成品碳酸二苯酯DPC、苯酚2024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413.22万元,2025年末余额为0.00万元。主要原因系:上述自制半成品的下游产品聚碳酸酯在2024年末存在单位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情形;2025年末,该下游产品成本已低于可变现净值,故相关自制半成品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库存商品工业级DMC、丙烯、丙二醇

  上述库存商品2025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310.26万元,2024年末余额为1,014.43万元,2025年末较2024年末减少704.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一方面,工业级DMC及丙二醇在2025年末的可变现净值与单位成本的差额占单位成本的比例,较2024年末均有所下降,即上述两种产品的单位跌价幅度同比收窄。同时,工业级DMC及丙二醇2025年末的结存数量分别较2024年末减少682.14吨及1,246.57吨。在上述单位跌价幅度减小及库存数量下降的双重影响下,该两种产品2025年末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405.94万元。

  另一方面,丙烯主要用于下游环氧丙烷的生产工序。2024年末,因环氧丙烷单位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公司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进而导致丙烯计提减值;2025年末,环氧丙烷单位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无需计提减值,故丙烯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298.22万元。

  (4)原材料甲醇、自制半成品粗甲醇

  上述原材料及自制半成品在2024年主要用于下游聚碳酸酯及碳酸二甲酯(工业级)的生产。由于2024年末聚碳酸酯及碳酸二甲酯(工业级)存在大额减值迹象,公司对其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并相应传导至原材料及自制半成品。2025年末,聚碳酸酯单位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不存在减值迹象;碳酸二甲酯(工业级)的单位跌价幅度亦小于2024年。因此,原材料甲醇及自制半成品粗甲醇2025年末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322.29万元。

  3、同行业2025年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维远股份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基本一致,符合谨慎性会计原则。

  综上,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2024年下降具备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综合考虑估计售价、费用、税金、进一步加工成本、单位成本等因素,具备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具备充分性。

  公司回复

  (三)报告期存货转回和转销的具体金额、原因,相关存货可变现净值回升的依据,转销对应存货类型,说明报告期同时存在大额减值与大额转回或转销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5年度,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销明细如下:

  

  注: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借方发生额均为存货跌价准备的转销金额,不涉及因存货可变现净值回升导致的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情形。

  报告期存货周转率及存货周转天数如下: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财务部每季度针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认存货跌价损失。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同类货物的预计售价减去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报告期同时存在大额减值与大额转销的主要原因系:

  一方面维远股份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存货库龄通常在一年以内,存货平均24.08天周转一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随着存货正常销售执行转销账务处理。2024年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4,374.33万元于报告期随产品销售陆续转销,同时公司季度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随产品销售陆续转销,造成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存在大额转销。另一方面,公司按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认存货跌价损失,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公司主要产品2025期末销售价格较2025期初整体呈下降趋势,造成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存在大额计提(具体产品销售单价变动情况参考“一、(一)1”相关回复)。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主要程序:

  (1)了解维远股份与存货日常管理及生产仓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期末的盘点计划,了解期末存货分布情况及状态;

  (3)对存货实施监盘程序,查验存货的数量、状态,核实期末存货真实性。识别呆滞、损坏的存货,询问、复核管理层是否对此类存货计提了适当的存货跌价准备;

  (4)结合对公司期末存货的监盘程序,检查期末存货的保管状况、性能、品质等相关信息,判断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5)获取存货各期末库龄明细表,复核库龄划分是否正确,对于库龄长的存货结合当期的状态,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

  (6)获取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表,重新计算验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准确;检查以前年度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的存货在本期变化情况,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7)通过分析历史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相关税费及预期变化情况,评价管理层估计的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是否合理;

  (8)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产品公开市场销售价格信息或最近实际销售价格,并与管理层选取的预计销售单价进行比较;

  (9)了解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以前年度相比发生变化的原因,并分析合理性;

  (10)比较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评价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核查结论

  基于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关于存货及存货计提减值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审计过程中及本次核查中所获取的资料及了解的情况一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存货跌价准备转销金额披露无误。

  问题四、关于借款及财务费用。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合计30.74亿元,其中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分别为21.51亿元、5.13亿元、4.1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76%、增长38.65%、增长32.26%;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为7.22亿元,同比下降14.55%,其中4.02亿元处于受限状态;报告期内发生利息费用1.06亿元,同比增加205.99%,产生利息收入0.10亿元,同比减少52.69%,利息收入占货币资金的比重为1.41%,去年同期为2.54%。

  请公司:(1)补充披露各类借款的明细情况,包括借款方、是否为关联方借款、借款期限、借款利率、担保情况等,结合利息费用资本化情况,说明本期利息费用同比增长较大的原因,以及与借款规模的匹配性;(2)结合经营现金流变动、债务到期安排、融资渠道、授信额度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3)补充披露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利率水平、日均存款余额等,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以及本年度利息收入占货币资金的比重下降较大的原因,说明除已披露的受限货币资金外,是否存在其他货币资金受限及占用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各类借款的明细情况,包括借款方、是否为关联方借款、借款期限、借款利率、担保情况等,结合利息费用资本化情况,说明本期利息费用同比增长较大的原因,以及与借款规模的匹配性

  1、各类借款的明细情况

  截至2025年末,本公司借款余额(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明细如下:

  

  2、本期利息费用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分析

  

  注:长期借款平均余额=各笔借款的(本金×天数÷365)之和;长期借款加权平均利率=各笔借款的(本金×利率×天数÷365)之和÷长期借款平均余额×100%

  经核查,公司本期应付利息总额为11,070.88万元,其中:长期借款利息9,711.46万元(包含资本化利息430.81万元、费用化利息9,280.65万元),短期借款利息1,359.42万元已全部费用化处理。

  本期费用化利息合计10,640.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5.99%;而同期应付利息总额较上年同期的11,899.70万元仅下降6.97%,变动幅度较小,基本保持稳定。费用化利息大幅增长而利息总额基本稳定的核心原因,系资本化利息占比由上年的70.78%骤降至本年的3.89%,资本化利息绝对额从8,422.41万元下降至430.81万元,降幅达94.88%。

  主要原因系公司多个重大在建项目于2025年陆续完工转固(聚丙烯项目、AMS/CHP装置项目、A空分系统优化项目、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转固后对应借款利息不再满足资本化条件,全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项目建设进入收尾阶段,资本化期间缩短。上述因素导致原计入资产成本的利息转为当期损益,在借款总额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利息费用同比大幅增长。

  3、本期利息费用与借款规模的匹配性说明

  本期平均借款余额为279,062.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期末借款余额为307,105.73万元,较上年末增长6.12%。本期应付利息总额为11,070.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97%。利息总额下降而借款规模上升,主要系本期加权平均借款利率由上年的4.01%降至3.48%,降幅达13.22%,低息借款及票据贴现占比提高有效降低了整体融资成本。因此,利息总额与借款规模的变动方向存在差异,但符合利率下行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本期应付利息总额与借款规模总体匹配。费用化利息同比大幅增长的核心驱动因素是资本化比例下降,而非借款规模扩大或利率上升。公司利息计提准确、完整,相关变动符合会计准则及项目建设进度的实际情况。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主要程序:

  (1)获取或编制长期借款变动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明细账合计数及资产负债表核对相符;

  (2)获取企业贷款卡资料,与账面记录核对,核实借款记录的完整性;如有差异,查明原因并作适当调整;

  (3)对长期借款实施函证,确认借款性质、条件、利率、期限及余额等信息;编制函证控制表,对回函差异查明原因并作调整;

  (4)检查年度内长期借款的增加与减少,核对借款合同、授权批准及还款凭证,核实借款数额、期限、利率及还款的合理性;

  (5)根据借款平均余额及利率测算当期利息费用,与账面记录比较;检查利息费用是否正确区分资本化与费用化,并分析借款总额、利息费用及实际利率的年度变动原因;

  (6)检查担保资产权属是否属于企业,是否与担保契约一致;关注逾期借款是否已办理续借或延期手续,是否存在抵押、质押、诉讼等情形;

  (7)识别借款产生的关联交易及担保,检查是否经恰当审批;确认长期借款是否按信用、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分类披露,列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核查结论

  基于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已严格按照规定披露各类借款的明细信息,包括借款方、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及担保情况等,全部借款均系非关联方借款,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借款或潜在利益安排。本期费用化利息同比增幅较大,主要系在建工程项目陆续转固导致借款费用资本化比例下降,同期应付利息总额变动幅度较小,整体保持稳定。公司利息费用与借款规模、借款结构、实际利率水平及会计核算口径均相匹配,不存在异常偏离情形。

  公司回复

  (二)结合经营现金流变动、债务到期安排、融资渠道、授信额度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1、经营现金流变动

  

  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896.21万元,在公司毛利水平下降的条件下,虽然2025年度较上年同期减少33,889.04万元,但是公司仍然具备获取一定水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能力,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234.79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相对充足,为偿债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

  2、债务到期安排

  

  3、融资渠道

  公司2025年度主要通过银行融资方式筹集资金,除此之外,公司可使用的融资方式还包括再融资(增发/配股)、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优先股、资产证券化(ABS)等资本市场融资方式,以及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其他融资方式。公司可选择的融资渠道相对多元化。

  4、授信额度

  

  综上,一方面,从资金来源角度来看,公司截至2025年期末已取得银行授信总额468,705.73万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201,600.00万元,可随时支用额度201,600.00万元,能够为短期资金需求提供有效缓冲。此外,公司具备多元的融资渠道,整体融资渠道畅通。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7,896.21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为36,234.79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相对充足,为偿债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从资金需求角度来看,公司2025年已基本完成大型生产装置的建造工作,且未来以现有产线的生产经营为主,资本性支出主要以原有装置升级改造,暂无大额资本性支出计划。因此,公司资金来源可以满足资金需求,流动性风险较低。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主要程序:

  (1)检查借款凭据原件,检查借款和授信合同;

  (2)结合银行对账单和银行日记账,对重要银行账户实施资金流水双向测试,并检查大额收付款交易;

  (3)检查现金流量明细记录,复核现金流量分类情况。

  2、核查结论

  基于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关于经营现金流变动、债务到期安排、融资渠道、授信额度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审计过程中及本次核查中所获取的资料及了解的情况一致。公司资金来源可以满足资金需求,流动性风险较低。

  公司回复

  (三)补充披露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利率水平、日均存款余额等,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以及本年度利息收入占货币资金的比重下降较大的原因,说明除已披露的受限货币资金外,是否存在其他货币资金受限及占用情况

  1、公司期末余额及具体存放情况

  

  银行存款和保证金存放明细如下:

  

  注:日均存款余额=该账户统计期内每日存款余额之和÷统计期实际天数,对于已销户的账户统计期实际天数使用该账户的存续期实际天数

  2、结合利率水平、年度日均存款余额对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分析

  2025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发生额为1,015.63万元,主要来源于活期存款利息以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利息,利息收入金额如下:

  

  本期活期存款利息与日均存款余额的匹配性测试如下:

  

  实际利息收入高于测算值70.27万元,主要系以下原因造成:

  (1)存款余额在各利率时段内的实际分布与测算假设存在差异。测算时假设全年日均存款余额均匀分布于各利率时段,即各时段均按该日均余额计算利息。公司实际存款余额呈现上半年及7至8月较高、9月起大幅减少的分布特征:高利率时段(1.90%、1.50%)对应的实际日均存款余额显著高于均匀分布的测算日均存款余额,而低利率时段(0.75%)对应的实际日均存款余额明显低于该数值。由于实际资金更多集中于高利率时段,导致实际利息收入高于按均匀分布假设的测算值。经测算,剔除时段分布影响后,实际加权平均利率约为1.78%,而按均匀分布计算的加权平均利率约为1.11%,两者差异形成差额的主要部分。该差异符合公司资金实际存放规律,具有合理性。

  (2)部分银行协定存款需满足一定基本额度方可适用较高协定利率,未达标部分按活期利率计息。公司上半年日均余额较高,可充分享受协定利率,但下半年未达额度要求,仅按活期利率计息,导致测算利息高于实际利息。该差异符合该行业务规则,具有合理性;

  (3)另外部分银行测算时统一采用较低的协定存款利率假设,而该部分银行相关账户实际执行利率显著高于该假设水平,实际执行利率区间明显高于测算假设。由于测算利率假设与实际执行利率存在较大差异,导致理论测算利息偏低,从而形成差额。该差异反映各银行基于自身定价策略及市场利率水平确定实际执行利率的客观情况,符合商业惯例,具有合理性。

  公司银承保证金明细如下:

  

  保证金及定期存款利息收入为607.23万元,日均余额为44,923.07万元,测算保证金和定期存单平均利率水平1.35%,与公司保证金存款明细中1.00%-1.50%的利率区间相符,利息收入与存款规模匹配合理。

  综上所述,期末货币资金的存放安排未见异常,利息收入与存款规模的匹配性具备合理性,使用安排合理。

  3、本年度利息收入占货币资金的比重下降较大的原因

  本年利息收入占货币资金比重下降较大原因如下:

  (1)存款日均余额的大幅下滑

  利息收入主要由日均存款余额影响,而非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经统计2025年日均存款余额较2024年下滑26.26%。

  

  (2)同期存款利率的下滑

  受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影响,2024年至2025年市场利率整体下行,公司主要合作银行的协定存款利率普遍下降,其中中国建设银行由0.95%降至0.35%,降幅63.16%;中国农业银行由1.05%降至0.35%,降幅66.67%;中国工商银行0.95%降至0.35%,降幅63.16%,上述调整符合市场利率整体下行趋势。

  以上两个因素共同导致利息收入的下降。

  会计师意见

  1、执行的主要程序:

  (1)了解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并与账面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检查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3)取得重要账户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账面余额并对所有银行账户(包括本期销户或零余额账户)进行函证,函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余额,账户受限情况等;

  (4)获取企业信用报告,结合银行回函信息,检查是否存在与货币资金相关的质押担保事项;

  (5)检查定期存款凭据原件,对已质押的定期存款,检查质押和授信合同;

  (6)结合银行对账单和银行日记账,对重要银行账户实施资金流水双向测试,并检查大额收付款交易;

  (7)检查与货币资金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核查结论

  基于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关于货币资金存放安排、利息收入与资金规模匹配性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审计过程中及本次核查中所获取的资料及了解的情况一致。公司货币资金受限情况金额披露无误,除已披露部分外,不存在其他资金受限或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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