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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55号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于2026年7月14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6年7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杜峥平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综合授信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08,688万元,期限1年,以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12 亿元股权和蓬莱亚泰兰海城市建设有限公司8,215.63万元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以天津亚泰吉盛投资有限公司名下16处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并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蓬莱亚泰兰海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和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不超过4,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37.5万股股份提供质押担保,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意公司和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额度不超过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不超过7,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785万股股份提供质押担保,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意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不超过9,61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5亿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495,185.76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415.54%。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医药产业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设立吉林大药房四平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等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 万元,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以上事宜以工商注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5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3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31日

  至2026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全部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6年7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股东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9:00-11:00, 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秦音、顾佳昊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2026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56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7月14日召开了2026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吉林省净发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新增日常关联交易10,000万元、13,000万元,合计2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吉林省净发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84TRQQ5U

  法定代表人:张兆明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1年7月9日

  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贸易经纪;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等

  股东情况:吉林省净发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杜峥平先生担任吉林省净发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吉林省净发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所属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682,955,710.59元,总负债为637,191,264.58元,净资产为3,045,764,446.01元,资产负债率为17.3%,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5,857,803.3元,净利润13,534,890.5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为3,595,917,281.12元,总负债为552,536,962.98元,净资产为3,043,380,318.14元,资产负债率为15.36%,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9,999,857.28元,净利润-2,384,127.8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0255776XN

  法定代表人:陈志兴

  注册资本:1,381,065.230841万元

  成立时间:1998年9月18日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

  股东情况: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4.82%股份,韩亚银行持有其8.69%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其6.55%股份,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6.07%股份,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在5%以下。

  关联关系:公司离任董事高文涛先生曾任吉林银行董事职务,由于高文涛先生离任未满12个月,吉林银行仍为公司关联方。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63,251,540,981.31元,总负债为805,632,417,703.58元,净资产为57,619,123,277.73元,资产负债率为93.33%,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202,921,668.34元,净利润1,612,904,298.22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为884,899,373,056.10元,总负债为826,135,515,467.05元,净资产为58,763,857,589.05元,资产负债率为93.36%,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882,089,745.38元,净利润786,787,110.1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与公司多年合作,信用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5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000万元左右;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4,000万元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000万元左右。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4,000万元左右。

  3、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99,207.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2,288.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4,075.56万元。

  (二)每股收益:-0.25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受建材市场持续低迷、原煤采购价格上行、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建材产品销售价格及销量同比下滑,建材产业持续亏损。

  2、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市场需求不足,公司商品房销售量价齐跌,毛利空间明显收窄,同时刚性运营成本持续支出,多重因素叠加致使地产产业亏损。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是财务部门基于自身判断进行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预计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5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不超过4,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37.5万股股份提供质押担保,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意公司和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额度不超过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不超过7,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785万股股份提供质押担保,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意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不超过9,61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5亿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 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继续为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不超过4,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37.5万股股份提供质押担保,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公司和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额度不超过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不超过7,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785万股股份提供质押担保,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4、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不超过9,61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5亿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系为满足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未提供相应担保。

  五、 董事会意见

  出席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495,185.76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415.54%,全部为对合并报表所属子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为998.08万元。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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