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年1-6月公司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得益于,报告期内重大资产购买的标的资产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全部出资份额的合伙企业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现金支付方式分别购买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锐海”)100%股权、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瑞享”)80%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海城锐海、电投瑞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了积极影响。
两家公司的并表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标的公司自身盈利亦构成本期利润的重要来源。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新能源发电业务的整合,通过协同效应有效降本增效,进一步推动了经营业绩的改善,实现扭亏为盈。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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