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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2026-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其中70%或以上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元/股,即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无在本次回购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3、本次回购股份拟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另外部分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授出部分股份注销的风险;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股份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6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味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将部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味业关于回购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行业和公司稳健经营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助推公司战略目标落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实施股份回购,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本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回购。如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时,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10亿元~20亿元,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其中70%或以上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3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7,735,849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4%;按回购金额下限1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8,867,924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53元/股,即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亿元(含)且不超过20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数据按回购价格上限53元/股,且70%的A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进行初步测算,仅供参考。

  按照回购价格上限53元/股、回购总额下限10亿元计算,A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867,924股。按照至少70%A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测算,则拟注销的A股数量约为13,207,547股。回购前A股股本减去拟注销的A股数量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A股)数量约为5,547,392,997股。

  按照回购价格上限53元/股、回购总额上限20亿元计算,A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7,735,849股。按照至少70%A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测算,则拟注销的A股数量约为26,415,094股。回购前A股股本减去拟注销的A股数量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A股)数量约为5,534,185,450股。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实际授予激励对象的股份数量和最终注销的股份数量,需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约为483.7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420.22亿元,货币资金约为218.56亿元。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4.13%,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76%,且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在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将既定股份全部授予给激励对象,则尚未授予的股份将按照届时法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的要求相应处理。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披露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味业关于回购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回购事项,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数量、金额及回购后用于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需注销已回购股份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已回购股份的注销,并办理相关事项;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6)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授权管理层办理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拟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另外部分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授出部分股份注销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股份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公司将依照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适当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2026-029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金明路29号17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及《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公司董事管江华先生因公务无法列席会议并已请假。

  2、 副总裁桂军强、董事会秘书柯莹、财务负责人李军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白维、杜林红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2026-031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以不超过人民币53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A股股份,其中70%或以上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具体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港币5亿元回购不超过29,122,440股公司H股股份,并确定回购公司H股股份的具体价格和数量,公司可能会根据回购股份时的情况(例如市况、回购用途及其资本管理需求)而注销根据H股回购授权回购的股份,及/或将其持作库存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味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海天味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0)《海天味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以及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1)自愿性公告-建议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及(2)就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邮寄收件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金明路29号

  2、申报时间:2026年7月15日起45日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邮寄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邮寄收件人联系电话):0757-82836083

  5、电子邮箱:OBD@haday.cn

  特此公告。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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