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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期权简称:中材JLC1

  2、期权代码:037979

  3、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6年6月22日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7月15日

  5、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374.00万份

  6、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36.22元/份

  7、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353人

  8、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亦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6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印发的《中国建材股份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中国建材股份董发〔2026〕206号)文件,经报请国务院国资委同意,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三)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上述议案亦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2026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4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五)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6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0),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均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六)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亦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6年6月22日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374.00万份,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82%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353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关键技术及业务骨干

  (四)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36.22元/份

  (五)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分配情况:

  

  注:1、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预留股票期权147.00万份,约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9.66%。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可行权日

  在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4、本激励计划行权安排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八)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1中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2中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注:(1)“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在计算“净资产收益率”“ΔEVA”指标时,应剔除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持有资产因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变更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净资产的影响;(4)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可转债转股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考核计算范围;(5)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当年度公司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基准年度公司的扣非归母净利润)^(1/n)-1,n是指当年度与2024之间间隔的年数;(6)同行业指申万行业“建筑材料-玻璃玻纤-玻纤制造”及“电力设备-风电设备”的上市公司(不含中材科技及本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后新上市公司样本数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或其他内部考核目标的,该考核年度对应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考核对标企业的选取

  依据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度、资产规模以及历史盈利情况,共筛选出20家与公司规模相近且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对标样本。具体如下表:

  

  注:对标企业在权益授予后的考核期内原则上不得调整,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上述对标企业发生企业退市、重大违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破产重组等特殊原因导致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再具备可比性,则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对标企业(或同行业企业)的实际经营结果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极端情况(超出均值两倍及以上),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对相关企业相关指标计算值进行剔除或调整。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具体系数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绩效考核系数。当年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称职,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获得相应行权额度,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当期全部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成为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期权的人员,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结合激励对象岗位职责及本激励计划实施安排,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58名调整为353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393.00万份调整为1,374.0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不变仍为147.00万份。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事项的,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行权价格为36.22元/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中材JLC1

  (二)期权代码:037979

  (三)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6年7月15日

  五、预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对公司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一)标的股价:84.32元/股(首次授权日收盘价);

  (二)行权价:36.22元/股;

  (三)有效期为:3.51年(预期期限=∑每批生效比例×该批预期行权时间);

  (四)历史波动率:36.7012%(采用公司所属申万行业最近3.5年的历史波动率);

  (五)无风险利率:1.2938%(采用三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

  (六)股息率: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为2026年6月22日,2026年-2030年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股票期权的预留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股票期权授予后,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告经审计的股票期权激励成本和各年度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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