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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6-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收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华林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许鹏程先生、李军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因前述持续督导期限届满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华林证券需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现因许鹏程先生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林证券现授权陈瀚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许鹏程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陈瀚先生、李军先生。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华林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许鹏程先生在本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附:保荐代表人陈瀚简历

  陈瀚先生:保荐代表人,华林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业务经理,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负责或参与骏昌通讯(839982)、圣丹纳(839552)、国测黄金(871661)、启利新材(838702)等新三板挂牌工作。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6-059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7月15日,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青岛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国际物流与浦发银行青岛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6,16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对外担保方式。担保预计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预计2026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6,160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国际物流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7,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国际物流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680.03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以上为法人单体报表数据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被担保人: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

  保证范围:合同所述之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是否有提供反担保:否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国际物流在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被担保方资信状况、偿债能力良好,通过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增强其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5,160万元(已签署担保协议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31%、57.3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1,767.63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45%;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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