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ST高科 公告编号:2026-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暨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其中,选举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孙维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选举,其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
董事会同意在选举孙维佳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事项获得股东会通过的前提下,选举孙维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孙维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维佳女士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董事的任职要求,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附件:孙维佳女士简历
孙维佳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深圳中经大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经理,科睿斯半导体科技(东阳)有限公司董事长,德龙汇能(000593)实际控制人,曾任国金鼎兴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
孙维佳女士与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梁猛、贺怡帆、曹龙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维佳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ST高科 公告编号:2026-058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撤销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民事裁定所处的阶段:法院裁定撤销(2026)鄂0107民初6395号民事裁定书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
● 涉案的金额:不涉及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6)鄂0107民初639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6)鄂0107民初6395号之一,裁定撤销(2026)鄂0107民初6395号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的具体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本院(2026)鄂0107民初6395号民事裁定书;
二、解除在本案判决生效前,东阳世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不得以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或直接盖章形式就公司名称变更、住所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章程修改、股权转让、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担保事项作出新决议的行为保全措施;
三、解除在本案判决生效前,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得以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或直接盖章形式就董事任免、董事长罢免或选举、增减董事会人数、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章程修改、股权转让、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担保事项作出新决议的行为保全措施;
四、解除在本案判决生效前,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以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或直接盖章形式就董事任免、董事长罢免或选举、增减董事会人数、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作出新的决议,且不得就以上事项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行为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二、本次公告的民事裁定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均可正常生效。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以及成熟高效的经营管理体系。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ST高科 公告编号:2026-059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独立董事黄震先生、陈丽红女士未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董事曹龙先生、贺怡帆女士对全部议案投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6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唐庆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独立董事黄震先生、陈丽红女士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2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结合本次会议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直接召开本次董事会。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2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议免去公司董事曹龙先生、贺怡帆女士的董事职务,同时同意免去董事曹龙先生的董事长职务。
本议案中提议免去公司董事曹龙先生、贺怡帆女士的董事职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曹龙先生、贺怡帆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董事商小路先生代行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2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董事会免去了董事曹龙先生的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推选董事商小路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直至新任董事长就任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2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11名调整为9名: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暨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2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孙维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选举,其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
董事会同意在选举孙维佳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事项获得股东会通过的前提下,选举孙维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本议案中提名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选举非独立董事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暨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2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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