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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6-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的通知,其将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并重新办理了质押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二、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博源集团将上述161,895,796股股份质押给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鑫支行,为其子公司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质押公司股份主要是为其自身融资、其子公司融资和公司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资金主要用于日常运营、对外投资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平仓风险。

  2.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8,1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2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8%,对应融资余额约31,595.43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1,1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8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9%,对应融资余额约35,595.43万元。

  3.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股东会及董事会运作、日常管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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