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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公告编号:临2026-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46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金星(代董事长职责、代董事会秘书职责)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列席8人,公司董事任小波、滕亚辉、李文波、柳长满、陈志昂、胡绍德、刘士霞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会议;

  2、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暂缺,由代行公司董事长职责的董事金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副总经理洪其虎、王海粟、吴昌攀列席会议;公司安全总监朱龙剑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2、 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2项议案(含子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1、2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雨顺、刘入江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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