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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ST龙大              公告编号:2026-129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16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除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龙大美食”变更为“ST龙大”,证券代码仍为“00272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26-051)。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虽已经进入预重整程序,但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ST龙大             公告编号:2026-130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在预重整期间持续生产经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于2026年7月9日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烟台中院”)下发的决定书【(2026)鲁06破申(预)1号】、决定书【(2026)鲁06破申(预)1-1号】,债权人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阳农商行”、“申请人”或“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烟台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烟台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2、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3、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4.1相关规定,如果法院依法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及持续生产经营的情况

  2026年7月9日,公司收到烟台中院送达的决定书,烟台中院决定受理申请人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并指定龙大美食公司预重整清算组作为临时管理人。

  根据该决定书,预重整期间,公司作为债务人应当积极配合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开展工作,并履行持续做好生产经营,审慎决定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勤勉经营管理,妥善维护资产价值的义务。

  二、公司在预重整期间的经营安排

  为落实烟台中院决定书的上述规定,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将持续生产经营,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公司现有管理团队将在临时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下,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审慎决策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勤勉履行经营管理职责,妥善维护公司资产价值。

  预重整期间,公司维系生产经营的必要成本、职工工资、职工人身损害赔偿金、保障资产不贬损减值的必要成本等费用及开支,将参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六条的规定,照常支付。

  在预重整期间,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后续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三、风险提示

  1、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

  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4.1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龙大美食”变更为“ST龙大”。

  5、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ST龙大             公告编号:2026-131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于2026年7月9日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烟台中院”)下发的决定书【(2026)鲁06破申(预)1号】、决定书【(2026)鲁06破申(预)1-1号】,债权人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阳农商行”、“申请人”或“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烟台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烟台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龙大美食公司预重整清算组作为临时管理人。

  一、公开选聘评估机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并依据决定书规定的临时管理人职责,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适格的评估机构,对公司开展评估相关工作。

  为明确选聘原则、条件等有关内容,便于有关中介机构参选,临时管理人特制定选聘文件(详见附件内容)。有关机构应按照选聘文件的要求于2026年7月24日18时前提交参选文件,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通知各中介机构选聘会的具体时间。选聘文件全部内容对各参选单位均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选聘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临时管理人享有。

  二、风险提示

  1、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4.1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龙大美食”变更为“ST龙大”。

  5、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附件1

  评估机构选聘说明

  为确保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美食”)预重整工作顺利、高效推进,参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公开选聘方式选任评估机构,现邀请符合资质的机构参与投标。

  一、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

  评估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出具专项资产评估报告;

  2、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临时管理人认为应当出具的其他报告或其他专业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评估机构委托合同为准。

  二、参选条件

  1、参选机构应当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处于正常执业状态且行业业绩优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出具重整相关专项评估报告的资质和能力;

  2、参选机构的经办团队具有下列上市公司重整评估经验的优先:

  (1)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上市公司;

  (2)与龙大美食同行业的上市公司;

  (3)重整程序期间或之前有可转债的上市公司;

  3、同一家评估机构的总、分、子公司不能重复参选,需指定唯一主体作为参选机构,不能指定唯一参选机构的均视为无效参选;

  4、已入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公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录”;

  5、承诺为龙大美食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的专项评估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能够在限定期限内完成专项评估工作;

  6、不存在应当回避、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利益冲突情形,未被债权人、意向投资人聘请开展与本项目相关的专项评估工作。

  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程序需要及实际报名情况,调整上述评估机构的参选条件。

  三、参选文件的编写

  (一)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相关内容,按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参选文件相关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机构介绍(包括参选机构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业绩及案件经验等);

  2、服务方案、报价和工作方案(包括拟派驻人数、人员和时间表);

  3、参选文件所需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参选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7)为上市公司重整项目提供评估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关项目信息需保密的,可进行脱敏处理);

  (8)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可向本项目委派的专业人员数量、执业年限、承办上市公司重整案件经验;

  (9)报名函;

  (10)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

  (11)其他参选主体认为有必要提交的附件资料。

  四、参选文件的准备、提交

  (一)参选文件的准备

  1、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全部文件均需要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可加盖骑缝章),各封面均需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参选机构应提交一式五份的参选文件,其中包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应分别明确标识,如有出入,以正本为准。参选文件应密封于包封袋中,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参选机构提交参选文件时,需提供与参选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扫描件),电子文档与纸质版参选文件内容不一致,以纸质正本为准。

  (二)参选文件的提交

  参选机构应于2026年7月24日18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邮寄至临时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临时管理人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机构,视为放弃本次参选。

  报名截止之前,参选机构可联系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选聘流程、选聘规则及工作范围等进行咨询。报名截止后至召开评审会议前,报名机构均可以向工作人员咨询前述事项,以获得同等信息和基础材料。

  五、竞聘陈述

  临时管理人将提前向参选单位通知选聘会召开具体时间与地点,请参选单位做好随时述标的准备。在正式召开选聘会议时,参选机构报名函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入场前提交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核查。选聘时,临时管理人将根据参选单位提交完整版参选文件的先后顺序通知各参选单位依次进行陈述。陈述内容可围绕参选文件展开,陈述时间以10分钟为限。评审委员会有权就陈述内容进行提问。

  六、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采取择优聘用的方式,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估机构的规模、业绩、团队设置、工作方案、报价等情况进行评审投票,票高者中(如出现平票情况,则报价较低者当选),票数第二多的机构作为备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律师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泰山路17号

  联系邮箱:ldmsqsz@163.com

  联系电话:14714482104

  为便于识别,寄送报名材料纸质版、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时,请注明“龙大美食预重整评估机构参选文件——中介机构名称”。

  八、其他

  评估机构未经临时管理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临时管理人有权更换评估机构。

  报名参加评估机构选聘会议的授权代表人数上限为2人。本次选聘评估机构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特此说明。

  附件2

  报名函

  致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评估机构选聘,并将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有关文件资料。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单位承诺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我单位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参选单位:                        (公章)

  2026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兹授权                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组织的评估机构选聘。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参加本次选聘会议,并处理与选聘会议的相关事宜;

  2、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本次选聘会议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

  3、处理与本次选聘会议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不含签署委托协议书)。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026年     月     日

  注:请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ST龙大             公告编号:2026-132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财务顾问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于2026年7月9日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烟台中院”)下发的决定书【(2026)鲁06破申(预)1号】、决定书【(2026)鲁06破申(预)1-1号】,债权人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阳农商行”、“申请人”或“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烟台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烟台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龙大美食公司预重整清算组作为临时管理人。

  一、公开选聘财务顾问机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并依据决定书规定的临时管理人职责,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适格的财务顾问,对龙大美食预重整案可能涉及的相关财务事宜提供专业服务和支持。

  为明确选聘原则、条件等有关内容,便于有关中介机构参选,临时管理人特制定选聘文件(详见附件内容)。有关机构应按照选聘文件的要求于2026年7月24日18时前提交参选文件,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通知各中介机构选聘会的具体时间。选聘文件全部内容对各参选单位均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选聘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临时管理人享有。

  二、风险提示

  1、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4.1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龙大美食”变更为“ST龙大”。

  5、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附件1

  财务顾问机构选聘说明

  为确保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美食”)预重整工作顺利、高效推进,参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公开选聘方式选任财务顾问机构,现邀请符合资质的机构参与投标。

  一、财务顾问机构的工作范围

  财务顾问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按需出具股价分析报告与除权专项意见;

  2、《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二十条规定的相关职责;

  3、临时管理人认为应当出具的其他报告或其他专业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财务顾问委托合同为准。

  二、参选条件

  1、参选机构应当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处于正常执业状态且行业业绩优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出具重整相关专项财务顾问报告的资质和能力;

  2、参选机构的经办团队具有下列上市公司重整财务顾问经验的优先:

  (1)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上市公司;

  (2)与龙大美食同行业的上市公司;

  (3)重整程序期间或之前有可转债的上市公司;

  3、同一家财务顾问机构的总、分、子公司不能重复参选,需指定唯一主体作为参选机构,不能指定唯一参选机构的均视为无效参选;

  4、报名机构或报名机构的总公司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5、承诺为龙大美食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的财务咨询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能够在限定期限内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6、不存在应当回避、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利益冲突情形,未被债权人、意向投资人聘请开展与本项目相关的财务咨询工作。

  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程序需要及实际报名情况,调整上述财务顾问机构的参选条件。

  三、参选文件的编写

  (一)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相关内容,按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参选文件相关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机构介绍(包括参选机构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业绩及案件经验等);

  2、服务方案、报价和工作方案(包括拟派驻人数、人员和时间表);

  3、参选文件所需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参选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7)为上市公司重整项目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关项目信息需保密的,可进行脱敏处理);

  (8)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可向本项目委派的专业人员数量、执业年限、承办上市公司重整案件经验;

  (9)报名函;

  (10)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

  (11)其他参选主体认为有必要提交的附件资料。

  四、参选文件的准备、提交

  (一)参选文件的准备

  1、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全部文件均需要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可加盖骑缝章),各封面均需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参选机构应提交一式五份的参选文件,其中包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应分别明确标识,如有出入,以正本为准。参选文件应密封于包封袋中,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参选机构提交参选文件时,需提供与参选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扫描件),电子文档与纸质版参选文件内容不一致,以纸质正本为准。

  (二)参选文件的提交

  参选机构应于2026年7月24日18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邮寄至临时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临时管理人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机构,视为放弃本次参选。

  报名截止之前,参选机构可联系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选聘流程、选聘规则及工作范围等进行咨询。报名截止后至召开评审会议前,报名机构均可以向工作人员咨询前述事项,以获得同等信息和基础材料。

  五、竞聘陈述

  临时管理人将提前向参选单位通知选聘会召开具体时间与地点,请参选单位做好随时述标的准备。在正式召开选聘会议时,参选机构报名函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入场前提交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核查。选聘时,临时管理人将根据参选单位提交完整版参选文件的先后顺序通知各参选单位依次进行陈述。陈述内容可围绕参选文件展开,陈述时间以10分钟为限。评审委员会有权就陈述内容进行提问。

  六、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次财务顾问机构的选聘采取择优聘用的方式,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财务顾问机构的规模、业绩、团队设置、工作方案、报价等情况进行评审投票,票高者中(如出现平票情况,则报价较低者当选),票数第二多的机构作为备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律师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泰山路17号

  联系邮箱:ldmsqsz@163.com

  联系电话:14714482104

  为便于识别,寄送报名材料纸质版、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时,请注明“龙大美食预重整财务顾问机构参选文件——中介机构名称”。

  八、其他

  财务顾问机构未经临时管理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临时管理人有权更换财务顾问机构。

  报名参加财务顾问机构选聘会议的授权代表人数上限为2人。本次选聘财务顾问机构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特此说明。

  附件2

  报名函

  致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财务顾问机构选聘,并将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有关文件资料。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单位承诺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我单位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参选单位:                        (公章)

  2026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兹授权                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组织的财务顾问机构选聘。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参加本次选聘会议,并处理与选聘会议的相关事宜;

  2、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本次选聘会议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

  3、处理与本次选聘会议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不含签署委托协议书)。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026年     月     日

  注:请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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