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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6-46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粤电力”)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通知,因公司将于2026年7月21日向全体A股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广东能源集团将相应调整其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于2025年10月10日、2026年7月9日发行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5粤能源EB”,债券代码为“117240.SZ”)、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6粤能源KEB”,债券代码为“117254.SZ”),以上两期可交换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分别为15亿元、25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分别为3年、5年,票面利率均为0.01%。两期可交换债券初始换股价格分别为7.21元/股、12.50元/股,换股期限自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 1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债券摘牌前一个交易日止。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10月11日、2026年4月9日和2026年7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43、2026-21、2026-42)。

  二、 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调整换股价格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7月15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4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50,283,986股(其中A股4,451,875,986股,B股798,4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21日。

  根据《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在本期债券发行后,当粤电力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或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粤电力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换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换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换股价。

  根据粤电力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25粤能源EB”债券调整前的换股价格为7.21元/股,调整后的换股价格为7.19元/股;“26粤能源KEB”债券调整前的换股价格为12.50元/股,调整后的换股价格为12.48元/股;上述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6年7月21日。

  公司将持续关注广东能源集团可交换债券后续事项,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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