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高新区丰源路280号海尔生物医疗新兴产业园办公楼VIP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主持现场会议。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黄艳莉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为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的议案
2、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对子议案逐项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承宾、林添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2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尔生物”)于2026年7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3)和《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丰源路280号海尔生物医疗新兴产业园
2.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即2026年7月21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3.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4. 联系电话:0532-88935566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3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专项行动的倡议》,在控股股东前期与公司沟通回购事项的基础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讨论后决定,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以提升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专项行动的倡议》,在控股股东前期与公司沟通回购事项的基础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讨论后决定,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以提升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二)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三)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已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上述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时间及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以提升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方案。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17.3913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08.6956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4%。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58.5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7.02亿元,流动资产27.41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1.71%、2.13%、3.65%,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9.70%,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青岛海创睿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于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上述股份减持情况此前已披露减持计划,该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上述减持情况及减持计划与本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以上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在上述期间若实施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尚无明确减持计划。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如适用)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详见2026年7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36)。
(十三)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青岛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2026年7月2日,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专项行动的倡议》,在控股股东前期与公司沟通回购事项的基础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讨论后决定,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以提升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十四)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完成后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十五)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已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2日)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7月1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和2026年7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4740847
(三)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且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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