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25日,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8·3”较大灼烫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2025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026年7月20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刘元辉先生通知,称其本人已于2026年7月17日,在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目前,刘元辉先生能够正常履职,该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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