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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6-057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7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4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4人),董事长尹卫平、董事张晓荣委托董事戴雄彪出席并表决,董事张路委托职工董事王伟潮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陈力委托独立董事严臻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戴雄彪先生主持,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增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6-058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500号中核科创园A1办公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尹卫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6人,独立董事吴万良、严臻列席会议。

  2、 公司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后)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相关房地产企业合规性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阿强、仲路漫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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