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6-03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干部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共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自愿增持公司A股股份。

  ●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干部自愿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干部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愿增持公司A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主体: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干部(上述人士以下统称为“本次增持主体”)。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主体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6年7月21日起6个月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上述期限顺延N个交易日)。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9、本次增持主体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有关情况,按照法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