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6-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交易金额: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光纤)的海外业务在其2026年经营发展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海外业务的主要结算货币是美元。为有效规避外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变动对其生产经营的影响,深圳光纤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交易场所为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900万美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不超过该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3.风险提示:深圳光纤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变动对深圳光纤生产经营的影响,深圳光纤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2.交易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900万美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不超过该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品种和交易对方: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交易对方为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此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深圳光纤经营收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鉴于公司过去12个月内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额度已达到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深圳光纤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公司合规管理、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该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深圳光纤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3.履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逾期、订单实际执行不及预期、贸易规则限制等导致回款迟延,可能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针对以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汇兑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降低汇兑损失;
2.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要求,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控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防范操作风险;
3.高度重视国际客户的应收账款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确保美元款项及时足额回笼,降低到期交割风险;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在真实收入范围内,在真实回款基础上开展,将交割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四、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深圳光纤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严格基于其实际外汇收支需求,以锁定汇率、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根本目的,服务于深圳光纤稳健经营的整体要求。通过合理运用该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汇兑损失,从而增强其财务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处理。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纪要;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6-39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5,591,165.17元。截至2025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39,597,879.52元,公司实收股本为900,344,76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同时,公司2023年及2024年末未弥补亏损金额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于2025年审计时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深耕主业赛道,主动谋变求进,抢抓市场先机,提升公司自身造血功能;二是在科研方面加速创新突破,以科技赋能产品,持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三是做好精细化管理,强化成本管控,深耕精益运营,努力降低运营成本。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6-43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10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8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 提案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于2026年7月20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受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信函登记请同时进行电话确认。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时间为准。
6.信函送达地点详情如下:
收件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请致电0755-66833901查询)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
邮政编码:51805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66833901(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吕荣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70”,投票简称为“特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8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的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说明:
1. 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 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则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6-41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436人,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7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人。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057.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1,740.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779.21万元。
2026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8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3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建筑业(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6,712.2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共17人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安霞,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00年5月1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5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祥帮,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2016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9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夏富彪,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收取服务费用合计1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用为40万元(含信息系统审计),与上年度持平。本期审计服务的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公司2026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同时结合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的情况,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年度整体审计费用合计1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20万元、内控审计(含信息系统审计)40万元。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纪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6-40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深圳市特发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网科技)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港分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前期签署的《特发光网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将于2026年7月31日到期。按照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第四条“项目服务期限为叁年,服务期满,如叁年平均客户满意度评价分93分以上,且无人员编制等变化,参照市场情况,以服务费涨幅不超过3%进行双方协商,若达成一致,可延期两年服务合同。”经协商,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拟在2025至2026年服务周期费用下浮2%的基础上进行续约,新的服务期为两年,预计两年期合计合同总费用约548.64万元。
由于光网科技是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特发信息与特发服务的直接控股股东均为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规定,特发服务为公司关联法人。光网科技拟与特发服务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事项所涉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特发服务。
该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1010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
(2)法定代表人:陈宝杰
(3)注册资本:人民币16,900万元
(4)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成立日期:1993年5月31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285356
(7)一般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水电工程;国内贸易;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汽车零配件及汽车饰品的购销;自有物业租赁;园林绿化服务;绿化养护服务;花卉租摆;清洁服务;从事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业务;建筑工程;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电子商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医院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代理(不含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和水路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通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许经营项目:游泳池经营;停车场经营;劳务派遣;餐饮服务;人力资源输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咨询;人才资源培训服务;企业人才的交流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垃圾清运;道路清扫;园林设计;市政工程管理;“四害”防治;白蚁防治;环境消杀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主要股东:特发集团持股47.78%;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75%;嘉兴创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58%;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0.98%;万能持股0.77%;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0.68%。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是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特发服务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16,900万元,具有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特发服务作为国内第一批获得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企业之一,深耕综合物业管理服务多年,于2020年12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特发服务主要从事的业务为:综合物业管理服务、政务服务、增值服务,从事的服务内容为综合设施管理、公共物业、商业物业、文旅物业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特发服务总资产为218,503.47万元,净资产为119,552.58万元;2025年度,特发服务营业收入为297,234.33万元,净利润为12,387.33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特发服务总资产为219,485.12万元,净资产为122,830.19万元;2026年1—3月,特发服务营业收入为73,119.81万元,净利润为3,281.11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特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8.65%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特发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特发服务48.76%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发服务是公司的关联方。
4.经查询,特发服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项目名称:特发光网大厦
(2)物业项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科杰二路395号
2.主要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承重结构、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道、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天线、空调系统(含设备房、电梯空调及光网大厦空调系统主机及全部附属设施)、加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红外报警系统、配电系统、建筑物防雷设施。
(3)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4)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公共区域的绿化摆设及装饰服务。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消杀、垃圾(不含建筑及装修垃圾)的收集、清运。
(7)道路交通、车辆行驶、停泊秩序,停车场的管理。
(8)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负责对所委托区域的各物业使用人大门外的安保、秩序维护及消防管理、公共安全管理。
(9)物业管理服务档案、资料,包括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资料、业主资料、客户二次装修资料等的管理。
(10)组织开展园区文化娱乐活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国家及深圳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光网科技于2023年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各投标方所做承诺和报价,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确定了为本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供应商。本次是根据前期公开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的续签安排,相关续签价格符合招标文件精神。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特发光网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港分公司
(1)有效期限:2026年8月1日—2028年7月31日
(2)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特发光网大厦管理费:228,601.60元/月(含税),年总费用为2,743,219.20元(含税);两年合同期总费用5,486,438.40元(含税)。
(3)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原主合同执行):
(3.1)对公转账
(3.2)乙方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的自评总结报告;甲方每月10日前完成对乙方上月的工作考核,每月15日前依据上月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上月管理费(考核达标全额支付,考核不达标则依据上月考核结果扣除相应费用后支付);
(3.3)甲方应在每月2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
(4)合同的变更、违约责任及赔偿规定
(4.1)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1个月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后解除合同。
(4.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或履行义务的,须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5)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物业管理规范、高效运营的要求不断提高,使用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一体化、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物业管理水平和物业管理整体效果,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本次续签相关协议符合原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对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构成损害。该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各类关联交易(不含本次交易)合计1,547.83万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出于光网科技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光网科技与特发服务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十、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6-38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按照规定的时间与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以下议案形成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港分公司续签特发光网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该项关联交易参照了同类市场价格,并结合前期服务价格协商确定本次续签合同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关联董事李宝东先生、伍历文先生、洪文亚先生、黄斌先生、骆群锋先生、肖坚锋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年度整体审计费用合计1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20万元、内控审计(含信息系统审计)40万元。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西安特发千喜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西安特发千喜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等需求,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西安特发千喜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1,300.23万元借款(含续借904.98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在不超过900万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可以在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特发信息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特发信息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一年。
具体授信额度及用信品种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最终批复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5亿元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业务,总用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1年。
具体授信额度及用信品种以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最终批复及与授信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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