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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博敏路3号博敏电子创芯智造园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缓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主持本次现场会议,以线上会议出席方式参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现场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刘远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5人,独立董事徐驰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2、 董事会秘书刘佳杰先生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7-202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琦雨、李翼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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