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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6-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乍浦路8号中美信托金融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唐海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独立董事均列席本次会议。

  2、 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9、议案名称: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0、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本次股东会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议案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月鹏、赵汝强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程邦达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程邦达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6-063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1.0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部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300万股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因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部分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华润大厦B座10楼

  2、申报时间:自2026年7月23日起45天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32-85759915

  5、邮政编码:266071

  6、电子邮箱:zhengquan@bondex.com.cn

  7、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6-064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贷款。公司已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贷款相关事项将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部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300万股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另外部分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存在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7月1日,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026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本次回购股份涉及部分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部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及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回购方案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或者终止的,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②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部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300万股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1.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拟回购股份数量1,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49%,其中,300万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700万股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1.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拟回购股份数量5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5%,其中,300万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0万股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做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贷款。公司已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贷款相关事项将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26,038.4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3,996.71万元,流动资产为274,303.39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1,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7%、6.32%、4.01%,占比较小。

  本次回购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根据上述测算结果,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王希平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在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2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84,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前述王希平先生的减持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收到的回复如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拟实施新的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宜。

  本次回购股份拟部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2、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3、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股份需要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聘请与本次回购相关的中介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合同,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如需);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及时完成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和注册资本变更事宜,以及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以上其他虽未列明但与本次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另外部分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存在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已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7月1日)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2026-061)。

  (二)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8556274

  (三)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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