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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建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票股票募集资金扣减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造船”)、恒力船舶舾装(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舾装”)。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941,025,609.08元向全资子公司恒力重工增资,并通过恒力重工向恒力造船增资6,791,025,609.08元,向恒力舾装增资150,000,000.00元以实施相应的募投项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恒力造船及恒力舾装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债权凭证、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在履行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2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

  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造船”)、恒力船舶舾装(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舾装”)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债权凭证、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在履行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8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938,63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6.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20.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74,311.68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41,025,609.08元。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1308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减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已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 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债权凭证、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部分采购项目采取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多个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与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有资金账户统一支付。

  (二)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可能涉及境外购置设备等费用支出,需以外汇方式进行支付,同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募集资金专户功能受限,公司需通过自有资金账户先行支付,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三)为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债权凭证、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四)募投项目涉及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公司运营效率,不便于降低采购成本和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与账户操作。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因此,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全资孙公司恒力造船、恒力舾装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债权凭证、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在履行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三、 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资金管理部门根据批准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债权凭证、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所需款项。

  2、资金管理部门逐笔记录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债权凭证、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统计未置换的以上述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并根据公司资金支付内部审批流程,经审批后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到公司一般账户。

  3、财务管理部门建立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台账,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户的交易时间、金额、账户等,并定期通知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上述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五、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恒力造船及恒力舾装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债权凭证、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在履行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0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938,63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6.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20.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74,311.68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41,025,609.08元。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1308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代表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减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1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重工”)增资,并通过恒力重工向全资孙公司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造船”)、恒力船舶舾装(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舾装”)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8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938,63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6.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20.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74,311.68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41,025,609.08元。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1308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减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已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募投项目“绿色智能高端船舶制造一体化项目”“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绿色船舶制造曲组配套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恒力造船,“绿色高端船舶制造项目配套3号-6号码头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恒力造船和恒力舾装。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力重工增资6,941,025,609.08元,(其中实缴注册资本6,10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841,025,609.08元);通过全资子公司恒力重工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全资孙公司恒力造船增资6,791,025,609.08元(其中实缴注册资本6,60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191,025,609.08元),向恒力船舶舾装增资150,000,000.00元(其中实缴注册资本8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70,000,000.00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次增资采用一次或分期增资的方式,增资完成后,恒力重工注册资本由690,000.00万元变更为1,300,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力造船注册资本由1,240,000.00万元变更为1,900,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恒力舾装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变更为10,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本次交易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22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恒力重工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恒力造船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恒力舾装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及行业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实施主体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后续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增资的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次增资事项。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增资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22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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