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年度担保计划进展情况
(一)进展情况概述
1、为满足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需要,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科科技”)或其全资子公司为被担保人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应鸿盛”)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申请本金为人民币2.2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为10年,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宝应鸿盛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2)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绍兴市晶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晶美”)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金为人民币2,516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为10年,公司拟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3)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滨海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晶科”)、安吉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晶科”)、海宁市晶鸿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鸿”)分别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本金为人民币3,600万元、2,900万元、1,3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期限分别为10年、9.5年、10年,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4)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扬州市盛鸿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盛鸿”)、郑州晶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晶盛”)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申请本金为人民币1,650万元、1,6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均为10年,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5)根据沙特阿拉伯4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情况及签署的可延期股本金过桥贷款协议,公司全资下属公司Tanweer Qewa Energy Company(以下简称“Tanweer Qewa”)向利雅得银行、阿拉伯石油投资公司申请的约12,640.50万美元的股本金过桥贷款于2026年7月19日到期后将转换借款人,由Tanweer Qewa转换为其股东Tanweer TBJ Holding Company(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Tanweer TBJ”),同时借款期限延长至2029年10月23日,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被担保人也同步变更为Tanweer TBJ,相关协议已签署。
(6)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晶科电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香港”)于近日发行了3年期1亿美元高级无抵押固息绿色债券,债券到期日为2029年7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关于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根据上述绿色债券相关条款要求,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金额为10,269万美元的备用信用证用于为晶科香港发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至2029年8月20日,信用证已开立。
(7)晶科香港向三井住友银行香港分行及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本金为5,000万欧元的银团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8)公司全资下属公司Jinko Power Energy Holding, S.L.U.(以下简称“Jinko Power Energy”)向西班牙的毕尔巴鄂比斯开银行(Banco Bilbao Vizcaya Argentaria,以下简称“BBVA Spain”)申请新增金额为2,300万欧元的保函授信额度,本次新增后,Jinko Power Energy向BBVA申请的保函授信额度合计为8,000万欧元。BBVA Spain每年对Jinko Power Energy的还款能力、信用情况等进行年审,年审通过后授信额度将自动延续使用。该授信额度可由Jinko Power Energy及其下属公司共同使用。公司及晶科香港共同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9)晶科香港向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本金为1,000万美元的保函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3年,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10)公司全资下属公司Al Ghazala Energy Company(以下简称“Al Ghazala”)向阿拉伯石油投资公司申请了本金为300万美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上述贷款于近日获准延期至2027年6月11日,公司以Al Ghazala100%股权为上述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延期协议已签署。
2、为开展售电业务需要,全资子公司晶科慧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慧能”)向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任财险”)四川分公司申请新增本金为人民币450万元的履约保险,保险期限为10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电力”)就履约保证保险项下保险责任发生后晶科慧能应承担的偿付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3、为开展售电业务需要,晶科慧能向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险”)青海省分公司申请新增本金为人民币200万元的履约保险,保险期限为15个月,晶科电力就履约保证保险项下保险责任发生后晶科慧能应承担的偿付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4、为持续践行轻资产运营战略,晶科电力拟对外转让肥东县晶帆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东晶帆”)及肥东县晶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东晶众”)100%股权,并于近日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发电系统买卖合同。根据协议约定,肥东晶帆、肥东晶众于股权交割日前已发生或因交割日前因素而于交割日后产生的债务、义务与责任(已纳入测算或经交易对方认可的除外),原则上由晶科电力承担。若晶科电力未及时支付,公司应赔偿交易对方损失。
5、为开展储能业务需要,公司与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上饶经开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储能电站项目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统称“项目合同书”),约定由公司在上饶经开区辖区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上饶市晶鸿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晶鸿”),并由上饶晶鸿实施储能电站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公司为上饶晶鸿履行项目合同书项下的建设及运营等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上述项目合同书已签署。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自该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合并报表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下属公司)提供人民币9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1)及《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39)。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股东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三)担保额度变化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担保余额根据担保的融资款项的实际发放时间确定;担保相关数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详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宝应鸿盛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宝应鸿盛100%股权质押担保。
2、担保期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股权质押担保期限为质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获得完全清偿时止。
3、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二)公司为绍兴晶美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公司为滨海晶科、安吉晶科、海宁晶鸿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名义货价、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
(四)公司为扬州盛鸿、郑州晶盛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五)公司为Tanweer TBJ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直到担保的主合同项下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3、担保范围:融资及相关配套协议项下任何应付款的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所有本金、利息、费用、成本和赔偿。
(六)公司为晶科香港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信用证开立日起至2029年8月20日。
3、担保范围:信用证项下最高赔偿金额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七)公司为晶科香港向三井住友银行香港分行及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香港分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直到主合同项下所有贷款及应付义务结束为止。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最高赔偿金额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八)公司及晶科香港为Jinko Power Energy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直到担保的主合同项下义务履行完毕为止,BBVA Spain每年对Jinko Power Energy的还款能力、信用情况等进行年审,年审通过后授信额度将自动延续使用。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最高赔付金额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九)公司为晶科香港向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香港分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直到担保的主合同项下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3、担保范围:借款人根据银行授信协议对贷款人产生和实际欠款的所有货币债务,以及该等债务直至贷款人收到付款之日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
(十)公司为Al Ghazala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Al Ghazala 100%股权质押担保。
2、担保期限:直到担保的主合同项下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3、担保范围:融资协议项下任何应付款的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所有本金、利息、费用、成本和赔偿。
(十一)晶科电力为晶科慧能向国任财险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保险人因保险索赔事件而支付赔偿金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保险人因保险索赔事件而支付的赔偿金及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二)晶科电力为晶科慧能向阳光财险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保险公司履行保险责任之日起至投保人还款日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时止。
3、担保范围:保险单项下保险公司因承担保险责任而实际赔偿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金,以及该金额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保险公司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产生的费用和其他费用损失。
(十三)公司为晶科电力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一般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至晶科电力所承担的债务、义务与责任履行完毕或解除时止。
3、担保范围:晶科电力作为原股东需承担的肥东晶帆、肥东晶众于股权交割前已发生或因交割日前因素而于交割日后产生的债务、义务与责任(已纳入测算或经交易对方认可的除外)。
(十四)公司为上饶晶鸿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项目合同书有效期内。
3、担保范围:项目合同书中约束的项目公司建设及运营等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担保计划额度范围内,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本次担保有助于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求,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27,041.06万元(外币按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19.47%,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57,980.46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类型均为法人。
附件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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