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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2023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7年1月25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85.483万股已于2024年1月24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15.30元/股,过户股数为85.48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

  由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7年1月25日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份15.80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02,676,000股的比例为0.15%。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整体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自行终止,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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