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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具体以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73.6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仍需股东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存在公司因无法满足其他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5.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股东会审议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目的为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十一条之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注: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73.61元/股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3.6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以公司总股本203,268,279股为基础,按本次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和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3.61元/股进行测算,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9.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02亿元,流动资产11.26亿元。若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5.22%,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88%,占流动资产的8.88%。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计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如后续上述主体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长何仕达先生系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何仕达先生在本次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十四)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因回购股份最终实施将可能导致的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 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8.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处置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事项仍需股东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存在公司因无法满足其他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四)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五)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六)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8层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0日

  至2026年8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9:30-11:30,14:00-16: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5层。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登记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加盖公章);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时,需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相关证券公司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持有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参会代理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附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以及复印件,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送达,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5层

  联系人:欧阳胜蓝、刘子钰

  联系电话:010-53563888

  联系传真:010-53563999

  邮政编码:100194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7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何仕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审议,依法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当前的经营管理实际,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有效传递公司价值、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173.61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所提议案,提请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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