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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亚联发展作为原告(反诉被告)。

  3、涉案的金额:本诉的涉案金额为项目验收延迟违约金12,000,000.00元、因项目验收延迟给亚联发展造成的直接损失3,585,391.88元及诉讼费、保全费和相关费用。反诉的涉案金额为货款2,796,235.94元、违约金14,328,513.67元及受理费、保全费。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亚联发展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及案件的基本情况

  因在买卖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联发展”)作为原告起诉被告北京国安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科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诉讼进展情况

  案件受理过程中,国安科技就上述诉讼事项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反诉,请求:(1)亚联发展向国安科技支付货款共计2,796,235.94元;(2)亚联发展向国安科技支付延期支付货款产生的违约金14,328,513.67元;(3)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由亚联发展承担。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传票【(2025)粤0305民初45352号】,案件将于2026年7月31日开庭审理。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亚联发展及控股子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诉金额合计约237.66万元。亚联发展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已由法院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和判决,暂无法判断对亚联发展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传票》【(2025)粤0305民初45352号】。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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