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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228名激励对象办理1,218.343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9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5年5月9日起至2025年5月18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资综合中心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in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42)。

  3、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

  4、2025年5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5、2025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5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235名激励对象授予24,845,691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期为2025年8月5日。

  6、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3,093,767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期为2026年4月29日。

  7、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一) 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除限售,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5月26日,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5年8月5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8月4日届满。

  (二)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三、 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计划》等规定的激励条件,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未达到100%。以上合计拟回购注销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74,785股。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于2026年6月10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353元/股调整为5.253元/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 解除限售安排

  (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28人。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18.343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53,080.2166万股的比例为0.80%。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述数据已剔除离职人员的相关数据。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等资料进行了审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18.3432万股。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2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73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7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89,38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未达到100%,对应其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104,04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93,429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由1,530,802,166股减少至1,529,908,737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30,802,166元减少至人民币1,529,908,73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条款序号顺延、标点符号、格式、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调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等工商备案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回购注销完上述限制性股票后生效。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72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93,429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9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5年5月9日起至2025年5月18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资综合中心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in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42)。

  3、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

  4、2025年5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5、2025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5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235名激励对象授予24,845,691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期为2025年8月5日。

  6、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3,093,767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期为2026年4月29日。

  7、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 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及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计划》等规定的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89,38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未达到100%,公司将对上述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104,04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93,429股。

  (二) 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6年6月10日,公司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30,802,16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458,315股后的1,530,343,8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3,034,385.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为:P=P0-V=5.353-0.1=5.253元/股(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值)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将《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5.253元/股。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上述合计回购并注销股份893,429股,回购价格为5.253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530,802,166股减少至1,529,908,737股,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为准。

  四、 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系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对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五、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一)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依法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71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9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5年5月9日起至2025年5月18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资综合中心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in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42)。

  3、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

  4、2025年5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5、2025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5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235名激励对象授予24,845,691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期为2025年8月5日。

  6、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3,093,767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期为2026年4月29日。

  7、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 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30,802,16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458,3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预计现金股利总额153,034,385.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6月10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353元/股调整为5.253元/股。

  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的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所致,属于股权激励计划中约定的常规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一)公司已就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6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7月28日在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德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18.343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王文彬、韩永彦及路遥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6月10日实施完毕,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353元/股调整为5.253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王文彬、韩永彦及路遥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未达到100%,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93,42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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