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6-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27日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自筹资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15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因实施2025年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1.1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0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及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2026年度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7月至今,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54元/股、最低价为9.02元/股,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889,153.8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7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35元/股、最低价为9.02元/股,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602,134.0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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