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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187.94,与市场预期存在较大差异,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不涉及旅游、海绵城市及北京城市规划相关业务领域。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涉及的独立储能业务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对公司目前营业收入及利润产生影响;公司目前的AI算力、算电协同相关业务暂未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新能,证券代码:002310)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现将有关核查情况说明如下,截至本公告日: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实,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旅游、海绵城市及北京城市规划等相关业务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符,公司明确目前不涉上述相关业务。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有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49)。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万元到37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0万元到75万元,营业收入14,000万元到16,000万元。经与公司财务部门确认,业绩预告中的数据无需修正。业绩预告的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187.94,与市场预期存在较大差异,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涉及的独立储能业务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对公司目前营业收入及利润产生影响;公司目前的AI算力、算电协同相关业务暂未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防范概念炒作,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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