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案件一: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25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增仲裁及执行裁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为案件申请人,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创投”或“控股股东”)、深圳永丰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劲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乔鲁予为案件被申请人,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了仲裁申请书。
案件二: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新增仲裁裁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上海乐尚智睿科技有限公司为案件申请人,深圳劲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劲嘉创投为案件被申请人,向北海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并在仲裁期间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二)进展情况
2026年7月28日,公司收到劲嘉创投的书面通知,劲嘉创投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6〕粤0306执19553号》、《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粤0306执19553号之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6〕粤03执2022号》以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粤03执2022号》,进展情况如下:
案件一裁定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乔鲁予、深圳劲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永丰田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以人民币275,086,656.94元及利息为限);不足部分,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二裁决结果:
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或划拨被执行人深圳劲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财产(以人民币231,832,187.78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累计诉讼、仲裁等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纪运通”)、实际控制人乔鲁予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事项汇总如下:
注:上述部分案件的涉案金额系原告(申请人)单方主张,未经最终裁定确认。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仲裁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各自保持独立,上述案件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不利影响。
劲嘉创投及实际控制人作为被执行人或被申请人的部分财产已被法院查封、冻结或扣押,后续若被执行人或被申请人未按照执行裁定书履行,法院将可能采取相应方式处置本次案件被执行人或被申请人名下相关财产。
因涉及诉讼及仲裁案件,劲嘉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已被司法处置,其他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其持有的相应公司股票也面临被司法处置的风险。上述可能发生的司法处置所涉及的股票后续存在变动可能性,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的具体时间、处置数量、交易价格等均具有不确定性。若司法处置涉及的股票数量达到一定比例,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正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公司将跟进相关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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