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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6-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6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6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一致选举董事史文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史文明先生简历附后)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刘洋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增补史文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史文明先生简历附后)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史文明先生简历

  史文明,男,40岁(198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17年7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4年7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曾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武汉东湖高新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智园科技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联投城市运营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湖北联投鄂东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史文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史文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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