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6-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7日;
B股股东应在2026年8月12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
2、 特别说明
(1)本次会议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将对本次股东会提案征集投票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本次股东会对上述提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部)。
3、登记时间:2026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14:00—17:00。
(二)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黄玉芬、何宇来
电话:(0757) 82966028
邮箱:fsldsh@chinafsl.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30日
附件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41”,投票简称为“佛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8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6-03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窦林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窦林平先生自2020年8月2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窦林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窦林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未过半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窦林平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窦林平先生将继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窦林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窦林平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温其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股东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57%的股份)联合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温其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其经股东会选举当选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温其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温其东先生的相关材料,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三、备查文件
1、 窦林平先生的辞职报告;
2、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30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温其东先生简历
温其东,男,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师,管理(工业)工程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李晓斌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秘书、项目经理、会展部主任、副秘书长;曾任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光亚照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首席研究员,同时兼任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温其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截至目前,温其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6-03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7月30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会8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温其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窦林平先生因连续任职即将届满六年申请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障公司治理规范,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股东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57%的股份)联合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温其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其经股东会选举当选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温其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8月21日下午15:0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30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6-03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证投服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法定公益投保机构,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承诺,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议案的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份。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征集人全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24690714C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沽源路110弄15号(集中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卢文道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05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面向投资者开展公益性宣传和教育;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或证券持有人身份行权;受投资者委托,提供调解等纠纷解决服务;为投资者提供公益性诉讼支持及其相关工作;中国投资者网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调查、监测投资者意愿和诉求,开展战略研究与规划;代表投资者,向政府机构、监管部门反映诉求;中国证监会委托的其他业务。
持股数量:110股
持股比例:0.0000072%
持股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表决权的提案中,温其东是征集人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
温其东为征集人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征集人仅就《关于选举温其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该议案的表决意见应当为“同意”,详见下表(说明:征集人不接受与征集人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二)征集人表决理由
温其东先生,照明行业背景,具备独立董事相关任职经历,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具备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温其东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三、本次股东会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00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2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17日(星期一)
(四)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会通知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
四、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6年8月17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B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8日17:00。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中证投服中心以无偿自愿方式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发布公告方式进行。
(四)征集程序
征集对象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其中一种向征集人提交材料
方式一:使用公开征集电子系统
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可通过“https://www.investor.org.cn/psvc-web/ ”、“中国投资者网首页-公开征集”或“中国投资者网微信公众号-持股行权栏目”根据系统提示提交所需材料。
方式二:递交纸质材料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须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请打印附件后完整填写,加盖法人公章)
法人股东提供的上述文件属于复印件的均应加盖其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须提供以下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2)授权委托书原件(请打印附件后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字)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信函、快递方式送达征集人指定地址。
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表决权时间截止(2026年8月18日17:00)之前送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快递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也视为无效。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表决权委托”。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征集人的指定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288号14楼
联系电话:021-51916897(该电话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咨询专线,仅在公开征集期间开通。电话接听时间为交易日的9:00至11:00和14:00至17:00。)
联系人:马老师
(五)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征集人进行投票。股东的授权委托须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为有效:
a. 股东需在本次征集表决权截止时间(2026年8月18日17:00)之前线上提交授权委托,若以递交纸质材料方式参与征集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快递的方式在征集表决权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b. 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文件要求;
c.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d. 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且对提案1.00《关于选举温其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表决意见与征集人的表决意见一致;
e. 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表决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将表决权委托给征集人后,于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原授权委托的,则已做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其对征集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征集人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股东未在授权委托书中对表决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将视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
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表决权不被他人侵犯。
征集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30日
附件
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佛山照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结束。
受托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24690714C
受托人持股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受托人持股数量:110股
受托人持股比例:0.0000072%
受托人联系方式:021-51916879
说明:
1.针对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应选人数。
2.针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对提案选择同意,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3.委托人委托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准。委托人接受公开征集,将表决权委托征集人代为行使的,应当将其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份额委托同一征集人代为行使。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4.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5.委托人应当向征集人提供身份证明。境外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材料在境外形成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办理证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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